为落实最高法院《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方案》,张家港法院凤凰法庭利用基层法院“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启动小额诉讼程序改革试点。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该院小额诉讼程序的改革思路是:在“不损害权利”的前提下,突出“快”这个核心。除不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外,对于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小额诉讼在收到起诉状当天立案,原立案审查期限由7天缩短为1天。简化交付流程。小官司原则上是电话和短信送达。举证和答辩时限原则上确定为3天,特殊情况下不超过7天,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加强庭前调解,但原则上“只调解一次。”如果调解失败,将立即开庭。全面简化审判程序,在不损害当事人辩护、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总结无争议的事实,只针对争议焦点,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审判程序的限制。庭审结束后,原则上均当庭宣判,裁判文书的制作、送达、和解于当日完成。
最近检察院支持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有三起,当天在凤凰法院审结,当天和解。
(陈珍珍)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2021年小额诉讼标准,小额诉讼程序立法模式研究":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110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