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6-021证券代码:832382证券简称:阳光小贷主办单位:山西证券大同开发区阳光小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经过审核,发现现金流量表的数据存在一些错误项目。201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前相关数据为:第二节第三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4,859,015.38;第三节2、2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59,015.38元,同比增长113.94%;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12行:利息、佣金及手续费现金:3,499,225.29;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16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172,241.28;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17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59,015.38;公告编号:2016-021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35行:支付股利、利润或利息的现金:0;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37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0;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38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第五节二。25.现金流量表第13行补充信息: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增加以“一”填列):-10,536,144.84;第五节二。25.现金流量表第15行补充信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59,015.38。经修正,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数据如下:第二节第三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6,713,679.51;第三节2、2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13,679.51元,同比增长119.27%;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12行:利息、佣金及手续费现金:1,644,561.16;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16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17,577.15;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17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13,679.51;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35行:公告编号:2016-021支付的现金及利息:1,854,664.13;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37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854,664.13;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38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4,664.13;第五节二。25.现金流量表第13行补充信息: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增加以“一”填列):-8,681,480.71;第五节二。25.现金流量表第15行补充信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13,679.51。本次纠错的原因是在编制2015年1-6月现金流量表时,将为私募债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1,854,664.13元误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特此宣布!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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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阳光小贷2015年半年度报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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