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期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修改完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修改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进行了小范围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将改变原来划定“两线三区”、以固定利率形式设定司法保护上限的做法,不再区分24%以下、24%-36%和36%以上三类情形,而是直接界定一个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具体按照每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数据,2020年7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一年期LPR 3.85%。如果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是一年期LPR的4倍,则意味着最高利率不会超过15.4%,明显低于目前的24%。
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担心会减少民间金融空,进一步加剧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过,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和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叶建平都建议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他们都认为,高利率不仅容易滋生金融腐败和犯罪,而且不利于企业融资和长期健康发展。
让资本真正进入制造业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是正规金融市场的必要补充,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市场主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确实反映人民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过高,也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就是建议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代表之一。他认为,常规贷款是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进行诈骗,给社会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但由于法律对民间借贷过于宽松,很难打击常规借贷。因此,2019年“两会”期间,他提出银行转账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他认为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利率不应高达24%甚至36%,建议降低法定保护利率上限。
从最新的司法解释来看,朱关于降低民间借贷法定保护利率上限的建议被最高法院采纳。
2020年7月28日朱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我认为民间借贷的利率应该严格控制,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应该在一定的框架内运行”。
朱直言,“24%-36%已经很高了,而我们的制造业利润只有5%-10%。常态是制造业利润高于金融,金融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为制造业服务。”朱说,“金融行业利润那么高,民间借贷也是一个不被管理的金融行业。导致高息无法实现,滋生诈骗。你盯着他的利息,他看着本金’”。
“有多少钱在民间流动,国家不知道?”朱认为,为了国家金融安全,我们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所以他也提出,民间借贷的本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借出,法院只会在审理过程中认可。只有债务人借条,没有银行汇款记录的贷款,不予认可。这样可以有效打击常规贷款中把利息滚入成本,从而膨胀债务的行为。
他坦言,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直接目的是打压民间借贷空,将更多的资金疏导到银行、小贷公司、基金等。,让资金真正进入制造业。
降低民间借贷法定保护利率也是大势所趋,但鉴于各方争议较大。在征求意见时,最高法院也选择了一种折中的方法,使用了4倍于一年期LPR报价,给予民间借贷比正规金融更大的空空间。
高利率对企业融资无用
温州作为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的民间资本之都,也是国家层面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民间金融发展方面也做了很多探索。
反映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的指数(简称“温州指数”)显示,近三个月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指数在16%左右波动。二季度“温州指数”综合利率为15.47%,环比上升0.09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利率分别为16.76%和16.50%。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市场主体、社会直贷、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率分别为15.21%、21.53%、13.11%、12.63%。
展望未来,温州指数综合利率2020年一季度为15.38%,2019年四季度为15.32%,2019年三季度为15.77%,2019年二季度为15.95%,2019年一季度为15.63%。对比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司法解释,一年期LPR高达15.4%的四倍,可见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与市场实际相差不大。
温州市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叶建平博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将民间借贷保护利率与LPR挂钩,建立倍数关系,在技术上是可取的。关键要看倍数比设置成什么样。
叶建平表示,最近整体利率趋于下降,比较平缓。在他看来,利率下降并不是坏事,15.4%并不低,可以接受。民间借贷资金是重要的要素资源,要素成本高必然导致运营成本高,不利于经济理性发展。
作为熟悉温州民间借贷的法律专家,叶建平表示“高息挤压了商业的利润和发展空,也成为了压垮一些企业的大山”。
叶建平也认为,目前“二线三区”确定的24%、36%的年利率还是比较高的。
他举例说,目前自然利率3%的情况下,年化利率36%,依法代扣代缴20%的利息所得税,民间借贷的利率已经达到43.2%以上。同时,一般情况是按月支付利息,支付的利息总额会增加。如果加上必要的财务成本,民间借贷的利率早已超过50%(民法典支持先息后本)。现实是,实际上世界上很少有利润率超过5%的大企业。
叶建平认为,更高的利率培养了一个逐利阶层,逐利群体。扩大食品工业必然会削弱缺钱的工业。而且他还建议,不仅要降低民间借贷的利率,还要降低银行借贷的利率。
有人认为,资本的逐利性和风险与收益的不匹配,可能会使资金需求者无法获得资金,不得不通过规避管制来支付更高的融资成本。借不到钱导致更高的私人市场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针对这种观点,叶建平说:“投融资有混淆,就是资本和资本的区别。依靠高成本资金的企业,其实是饮鸩止渴。”金融的本质是跨时间空信用风险交易,但资金交易的性质和方式决定了风险程度的大致范围。真正的高风险博弈应该以获取高收益为目的,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来承担和完成。因此,他也建议融资者要克服不情愿、不称职、不愿意直接融资的情况。
编辑李建华实习生李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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