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公积金提取,8000元到14000元,名下是否有房产,今年不提,只提市公积金。”3月13日,西宁市民陈先生在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留言,最近经常在一些微信群看到这样的信息,不知道是否可信。
不仅是市民陈先生,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他们也接到不少类似的咨询,发现一些不法中介利用微信群、朋友圈、QQ、等平台,散布“代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违法信息,通过伪造、变造《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书》等非法手段帮助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骗取金额的10%至20%作为“手续费”。
“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其硬性规定。这样的行为对于提取者和‘中介’都是违法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共享进程的不断深入,那些看似真实的虚假材料,往往很容易通过与房产、住建、社保、公安等部门的数据核查就被识别出来,无处可藏。
据了解,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查实多起利用虚假信息骗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并将相关材料和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相关规定,非法中介机构和涉案从业人员将为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参保职工还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住房公积金的正常使用。
社会上个别非法中介组织通过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等方式,帮助他人“骗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费用,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广大缴存职工切不可轻信中介,使用非法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一定要保管好房产、税收等个人信息,防止被非法获取。
●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举报。
12329 0971-5261111
(记者:李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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