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人生最远的路,是骗子的套路。
你看到了吗?
“无抵押,不分资质,
“快贷”的小广告?
你收到了。
“先生,
我们可以在这里提供快速低息贷款..."
这种贷款推销电话?
可能你都见过。
因为市面上的贷款公司鱼龙混杂。
一些无良公司已经开始
“公路贷款”
也就是在正常的贷款流程中。
制定繁重的日程
贷款套路一个接着一个。
近日,一起蒙自市检察院“套路贷”六人刑事案件由蒙自市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胡美菊、、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16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案是蒙自市首例涉及“套路贷”的案件。2016年11月以来,被告人张邀请被告人、以蒙自龙航起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名义共同投资,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非法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张、负责与借款人协商贷款金额、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与协商后共同决定是否贷款。决定放贷后,胡美菊以个人名义签订了一份格式化的借款协议。到期未偿还的,由胡美菊先行催收,仍未偿还的,由、张、安排被告人、代为追债。和还纠集了顾立凡、白等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和软暴力讨债。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张、、胡美菊以民间借贷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发放高息贷款,以“砍头利息”形式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以“违约金”、“逾期费”、“上门追偿费”等名义虚增债务。并雇佣被告人彭剑、彭涛以骚扰、威胁、尾随、看守、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敲诈勒索。多次作案,以获取非法利益,并组织实施敲诈勒索罪16起,数额特别巨大,非法拘禁罪9起,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
近年来,“套路贷”成为一种新型犯罪。肇事者不是在放贷,而是以民间借贷的名义,故意设计了一套“法律陷阱”。他们往往以“小贷公司”的名义广撒网。一旦有人上钩,“套路”就会紧随其后:先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与受害人签订明显不利的合同;然后,为了让虚增的金额“真实”,诱导被害人制造“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链;故意造成被害人在还款时违约,利用合同陷阱使债务在短时间内堆积。受害者越陷越深,他们采用暴力殴打、威胁恐吓、非法拘禁、骚扰、尾随等犯罪手段,逼迫偿还所谓的“债务”。这股恶势力成为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既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也是把蒙自建设成为安全稳定、依法治市的必然之举。
同时,检察机关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认清“套路贷”的危害。在寻求资金帮助时,不要被低息、无抵押所诱惑,找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要有防范意识,在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时及时报警,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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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部分来自网络。
本期编辑田浩
策划|王翠云何云
监制|肖凤珍
来源|红河州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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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基层播报」蒙自市检察院重拳出击:让“套路贷”不再“套路”!":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8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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