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借3万1年变800万,借款三万

借3万1年变800万,借款三万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借款3万,一年后被“滚”成800万!近期各地频频曝出“套路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近日,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规范民间借贷。多地公安机关开始打击“套路贷”,抓获一大批涉案人员,涉案金额从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为什么“套路贷”能屡屡“套路”成功?

扰乱金融社会秩序,打击“套路贷”2016年8月初,在杭州从事服装生意的郑女士,因急需用钱,向一家“寄售银行”的老板借了3万元。之后她不断被“违约”,被迫反复借新债还旧债。一年后,郑女士的3万元借款竟然“滚”到了800万元。这是杭州公安机关侦破的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

所谓“套路贷”,是指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违约金、定金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不利于被害人的借款合同,然后以各种方式使被害人违约,最后侵吞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近期,多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套路贷”。在浙江,仅在杭州,就有300多名参与“套路贷”的人被抓;在山西,运城市公安局一次行动摧毁26家涉嫌“套路贷”的车贷、网贷、信用贷款公司;在江苏,南京、无锡警方相继披露了一系列涉黑团伙“套路贷”案件,涉案金额从数百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

记者调查发现,“套路贷”犯罪组织性强,多为公司操作;机构或参与者熟悉相关金融业务和法律知识,擅长钻法律空sub;与恶势力关系密切,在催收中经常使用暴力或软暴力;它具有迷惑性,有些受害者在进入陷阱时并没有意识到;资金来源各种各样,有银行贷款的,有民间集资的,有自有资金的。

“如果陷入‘套路贷’的陷阱,往往会被迫卖房卖车,甚至可能面临家破人亡的悲惨境地。”朗鹰律师事务所主任沈玉玉说,“虽然‘套路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但它与正规的民间借贷有着本质的区别。是以借款为名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事实,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以暴力催收为特征的违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近日,四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指出了“套路贷”的危害,明确规定未经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或者以借贷为日常经营活动。

借新还旧层层加码要债。据记者调查,“套路贷”虽然形式不同,套路很多,但都是一样的,其套路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签署虚假贷款合同,制造虚假的银行资金流动。合同中写明的贷款金额远高于实际贷款金额,并承诺只要按期还款,虚的部分不需要还。在实际操作中,这部分虚增的费用确实会打到借款人的银行卡上,留下银行流水凭证,以备后期追债。只有这部分现金取出后,才会立即被债权人取回。

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分局侦破的一起案件中,市民林向某中介公司借款45万元,合同上却写明借款90万元。中介公司将90万元汇入林的银行卡,随即取走45万元作为“定金”,并承诺如果按期偿还利息,这45万元不用还。中介公司还以手续费、签约费等名义收取11.09万元,林实际拿到33.91万元。在各种套路下,林最终未能如期支付利息,债务从45万变成了90万,还要承担3.8%的月息。

——“默认”控制受害者,借新还旧层层加码。与正规的民间借贷不同,“套路贷”不喜欢出借人提前或按时还贷。如果贷款人想提前或按时还款,贷款公司会通过各种手段让贷款人无法按时还款。“违约”之后,埋在合同里的各种套路就会被激活,比如收取高额违约金、拖车费、误工费等。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让贷款人向关联公司借新债还旧债,不断推高贷款额。

这就是杭州市民王的日常生活。2016年10月,王为朋友担保借款2万元,签订合同时虚增至4万元。朋友突然失联,被“违约”后,王只好听从借贷公司的安排,向另一家借贷公司借了4万元。这笔合同贷款高达6万元。不久后,他再次“违约”,不得不向其他公司借款。就这样,最终债务从4万元“滚”到了140万元。

——软硬结合讨债,诉讼手段强占财产。“套路贷”公司在催债过程中,往往会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如非法拘禁、盯梢、骚扰亲属、强行扣留车辆等。,有的甚至以假合同、假流水,通过诉讼、财产保全等司法手段侵占被害人财产。

山西运城公安局破获的微贷网络公司案中,6名受害人均以违约为名被强制扣留车辆。在杭州市公安局查获的一些案件中,一些“套路贷”公司还成立了所谓的“法律团队”负责暴力催收。有的公司甚至在签订合同后,贷款还没拿到,就认定受害人“违约”,强行扣留车辆。

受害者举证难,维权难。应该规范民间借贷,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借“套路贷”的人主要是一些急需用钱但又无法从银行拿到钱的人,或者涉世未深、对“套路贷”知之甚少的年轻人。他们大多深信自己能及时还款,却不知道自己早已落入“套路贷”团伙的圈套。

据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办理此类案件有三个难点。一是“套路贷”公司主要负责人故意犯罪难以认定,他们一般不直接参与放贷后的暴力催收、敲诈勒索等行为;二是敲诈勒索罪认定难。“套路贷”公司手里有合同,但受害人没有证据;第三,一些“套路贷”公司善于使用软暴力和非法拘禁。

“‘套路贷’的可怕之处在于,犯罪嫌疑人善于利用法律规则制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杭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贾说:“诉讼是以证据为基础的,而受害者往往拿不出常规的证据。当被‘套路贷’团伙起诉时,受害人可能得不到法律支持。”

法律人士建议,司法机关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套路贷”罪的适用、定罪数额、共同犯罪的认定、跨地区管辖等问题。多地办案人员认为,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套路贷”,另一方面要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同时改善金融服务,鼓励正规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群体开发信贷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此外,还要广泛宣传“套路贷”的危害和作案手法,让广大群众有防范意识,避免被“套路”。

来源:新华社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借3万1年变800万,借款三万":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6043.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