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融媒体中心
我市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于10月10日开始办理。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一)贷款的基本条件
1.贷款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地区自主创业农民、在本市实现自主创业和公益性就业的外地农民工。
2.贷款人年龄女性在48岁以下,男性在58岁以下。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无其他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除外)。
4.反担保方式:创业担保贷款由省、市财政全额出资的正式就业且工作两年以上的职工(不含退休、退职人员)组成。作为每笔贷款的保证人,保证人年龄加上贷款年限,应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以上(贷款发放之日男性未满56周岁;女干部不满51周岁,女工人不满46周岁)
商业担保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名义的房地产(住宅、商业服务、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商业服务抵押率不得高于房地产评估值的50%,住宅抵押率不得高于房地产评估值的60%。
(2)贷款期限
贷款合同两年免息。无法扩展。
(三)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申请人按人员类别持有以下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
2.复员退伍军人:复员退伍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高校在校生:持有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1份、工商营业执照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下岗职工持原单位出具的证明,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相关证明材料(农民工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网商: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农业户口除外)、工商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手册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
10.农村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外地户籍农民工在本市自主创业: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农业户口除外)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公益性二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离职创业人员: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电话:0452-3323657
报名地址:讷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人和广场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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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讷河市招商政策2019,讷河投资":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5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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