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鉴罚字[2022]46号)显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银行”)向互联网借款人发放贷款,不良贷款转让不规范。宁波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60万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金融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报表、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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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鄞州银行事件,鄞州银行宁波分行":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4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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