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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过度金融消费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新京报讯据银监会网站消息,目前,信用卡、小额贷款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与各种消费场景深度绑定,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生活,减轻了即时支付压力。但如果消费者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就容易导致负债过多、征信受损等风险。近年来,不断有消费者投诉信用卡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过高、暴力催收等问题。此外,一些商家以贷款或透支的方式诱导消费者预付费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已经购买的服务,还面临还款压力和维权困难。对此,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二次消费风险预警,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的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用风险。

一种是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谨防在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例如,用“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贷款和信用卡分期服务;或者价格公示不透明,未明确说明贷款或分期服务的年化利率;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用支付方式。如果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和授权内容,签约授权过程较为随意,容易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

二是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一些机构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在挖掘用户“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导致消费者信用过度、负债超过个人承受能力等风险。消费者应当知道,使用消费信贷服务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利率可能不会优惠。以年化率计算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较高,过度信贷容易导致过度负债。

三是诱导消费者将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诱导或者默许部分消费者将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消费者将消费信贷获得的资金非法流向非消费领域,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后果,“以贷养贷”、“以卡养卡”都是不可取的。

第四,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权。部分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未能保护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如通过默认同意、一般授权等方式获得授权;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违背其意愿,将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业务和消费信贷业务以外的目的;不当获取消费者外部信息等。上述过度收集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权。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了解消费信贷相关政策和风险,防范过度信用透支消费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

第一,坚持量入为出的理念,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服务。

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规划。合理合法使用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服务,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款成本。,在不超过个人和家庭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树立科学合理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

二、从正规金融机构和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将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

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超越消费和过度负债,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等金融业务。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利息和费用标准。尤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非法点对点借贷虚假宣传,远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不得将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和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第三,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

提高消费过程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随意签署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要随意委托他人签订协议或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选择法律途径维权。

编辑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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