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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涉恶团伙,台州黑社老大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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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www.thepaper.cn)7月6日,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严重涉黑案件,陈才强等30余人分别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25年至2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陈才强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9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目前,本案部分被告人已提出上诉。

2017年11月8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的弟弟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2017年12月28日发布《我要当官发财,唉……》,看看台州已故原副市长陈的忏悔吧!文章写道,陈案确实与其兄关系密切。2016年4月5日,省委组织部发布《关于拟提拔任用省级领导干部的公示》。其中,台州市副市长陈拟任台州市委常委,但公示未如期通过。“省公安厅在查处一系列黑社会性质案件中,发现陈与其弟之间有多项可疑的经济往来,于是将案件上报省纪委,立即展开调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主要办案人员说。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多次强奸妇女。

法院查明,陈才强,绰号“灵谷坎”和“强哥”,出生于1974年,小学文化。

1998年,陈才强温岭三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因经济利益,与当地村干部任某发生纠纷。任某向当地恶势力李求助。后来,经常威胁李,并带着手下跟着。

不断拉拢和贿赂李的手下,终于与李交了朋友。2000年,、李两股势力逐渐形成了以、李为组织、领导者,以蔡剑波、蔡凌剑、为骨干,等18名成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组织成立后,内部组织严密,等级森严,实行分级管理。、李等人通过支付生活费、发放工资、给予股份、帮助资本外逃、解决纠纷、帮助逃避处罚等方式,对组织成员进行控制和管理,放纵其发展成员,扩大组织规模,提高社会影响。在长期的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互认的不成文的规则和惯例。组织成员服从管理和指挥,随叫随到。老板的话就是命令,老板吩咐的事情一定要做好;大哥出了事,他的手下会出来承担费用,组织会出面购买管制刀具、手机、车辆等作案工具。

判决书显示,陈才强经常因为一些琐事让“弟弟”互相教训。2002年11月的一天,和云在一起吃饭,他们为一次敬酒发生了争吵。同年12月1日晚,陈才强命令方春雷聚众用刀砍陈某云。2010年12月26日,认为台州某投资公司的杨不听他的话,于是指示手下教训杨。随后该组织成员持刀、棍棒砍伤杨,经鉴定杨为轻伤。

不仅如此,陈才强还大肆强奸妇女。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在一家KTV喝酒时,陈才强看中了包厢里的“服务公主”孙谋(未成年),将她拖到自己的办公室实施奸淫。2013年4月24日,看上了一起吃夜宵的KTV“服务公主”黄,将她骗到办公室,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对黄进行殴打,并强迫其通奸,致使黄心灵受到严重摧残,两次失败。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6年4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组织实施暴力违法犯罪活动100余起,其中聚众斗殴7起,故意伤害5起,寻衅滋事57起,非法拘禁5起,开设赌场7起,强奸3起等。,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16人轻伤。

很多事故都是在官员哥哥的帮助下解决的。

法院审理查明,为给该组织的活动提供经济支持,陈才强等人通过“以商养黑”、“以商护黑”等方式大肆吸收非法经济利益,涉黑组织先后成立或投资十余家企业。

通过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比如在娱乐场所当黑保安,开赌场,闹事等。,该组织非法控制温岭市泽国、木鱼一带的废旧金属回收行业,严重扰乱当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营秩序。该组织进入温岭城市发展后,采取暴力讨债、强制入股、骗取贷款、骗取出口退税等手段,势力范围扩大到房地产、酒店、化工、金融等领域,以获取大量非法利益,维持组织生存和扩大规模,进一步确立其强势地位。

作为该组织的领导人,陈才强开始为自己寻求各种政治身份,同时非法寻求经济利益。先后获得台州CPPCC委员、民建温岭市副主席、台州民建企业家协会会长、长三角十大公益青年企业家等荣誉,还捐建了三所希望小学。

同时,该组织还通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该组织提供庇护。经查,被告人赵身为公安人员,明知等人长期在温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不履行职责,反而向组织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使组织成员多次逃脱公安打击,成为组织的“保护伞”,致使许多受害人忍气吞声,不敢报案,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然而,最大的保护伞是他的弟弟陈,他落马时是台州市的前副市长。

公开简历显示,陈自1998年4月起任共青团浙江省温岭市委书记。在那些日子里,他的哥哥陈才强开始做生意,并逐渐卷入黑社会。

此后,陈历任温岭市钓浜镇党委书记,共青团台州市委副书记、书记,临海市副市长,路桥区长,台州市政府秘书长,台州市副市长。2016年4月,拟任中共台州市委常委,公示未果。

浙江省纪委网站上公布的陈的已故忏悔书写道:“我父母只生了我和弟弟两个孩子,从小就叫我多带他。私下里,我也会严肃地批评他;但在现场,出于感情和私心,我多次上前帮他打招呼,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干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陈回忆,有一次弟弟在娱乐场所打架,虽然很懊恼丢脸,但还是拨通了相关单位的电话,说“希望他们管好这件事”;2010年初,在弟弟惹出更大的麻烦后,陈(时任台州路桥负责人)非常苦恼和恐慌。为了不影响前途,保护家人,他再次求助,希望“从轻处理”。2011年,陈才强因蔡凌剑聚众斗殴致人死亡被温岭市公安局打黑办盯上。在陈的安排下,逃到香港“避难”。

根据这篇文章,陈作为他的哥哥,忽视了他的弟弟。除了未能妥善处理公私关系外,两人在经济上也紧密交织——陈一直将个人积蓄留在经营并赚取利息,同时借用弟弟的名义投资其他企业赚取利润。因此,既是官员又是商人的陈多次利用职权,在企业管理、土地转让等事项上为弟弟提供帮助。

据《检察日报》7月4日报道,2016年,陈才强等刑事案件由浙江省公安厅指定东阳市公安局侦查,由浙江省检察院指定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百页的起诉书显示,这个涉黑组织作案18年,犯罪事实114项,涉及罪名26项,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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