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套路贷?
近年来,不法分子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幌子,吸引借款人,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上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还债等方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俗称“套路贷”。
案例1
女老板创业缺钱。
2014年7月,沈女士因开公司需要大量资金,需要借款1000万元。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尹,自称是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法人代表。尹答应提供融资服务,但要分批借款。
插入过程
2014年7月,急着用钱的沈女士当即与尹某签订了第一笔27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期限3个月,月息3%。
同年8月,又受尹某资助,指使高某冒充“出借人”,与沈女士签订借款合同240余万元。
3个月后,合同到期,但沈女士因经济拮据,无力偿还债务。这时,尹提出可以给沈女士介绍一个新的“贷款人”。只要把之前的两份合同“打包”,再签一份新的借款合同,之前的合同就可以“结清”了。
同年11月,尹指使高某以“平衡账目”为由,将之前两份合同连本带利“打包”,与沈女士签订了新的借款合同,总金额近530万元。后来尹以计算复利为由,将合同金额提高到570万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
作为贷款担保人,尹以沈女士无法偿还债务为由,强迫她每月支付高达110万元的担保金。
至此,经过几次合同“包装”,本息加担保,合同金额已达2800万元,利息也涨到了每月10%。沈女士实际只借了1400万。
2015年11月,尹再次认为沈女士“持平”,签订了虚增3395万元的借款合同。
按照尹等人的计算方法,到2016年9月,沈女士的借款金额连本带息累计达到1亿元。
沈女士已偿还近700万债务。然而,近亿元的欠款无论如何也无法偿还。
2016年9月,尹某向法院申请冻结沈女士的公司账户,导致沈女士的公司无法经营。
2017年5月8日,沈女士到上海黄浦分局报案。
手表行业旅游
强迫借款人签署空 white合同。
上海普陀警方打掉的一个20人的“套路贷”犯罪团伙,先后成立仁友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永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裕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诱骗借款人写下多张虚高欠条。要求借款人签订多份空 white合同(全权委托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协议签房网等。)通过欺骗、口头威胁等方式。,然后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全权委托售房等公证手续,并以团伙成员名义在抵押房网上签字。
在追债中,犯罪团伙甚至凭借付款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强行入住,并利用出售房屋的全权授权公证书及相关文件,将借款人的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约等于借款人贷款总额)的价格私自转移到团伙成员的个人及公司名下,部分房产已再次转卖给他人。
揭秘套路贷五大套路
谁容易被套?
根据警方对已侦破案件的分析,“套路贷”案件中的受害人多为低收入无业人员,以20至50岁的中青年为主。受害者大多名下有房产,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容易被骗入“套”。
这些受害者大多银行贷款信用低,很难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相反,他们被诱骗通过街头广告和互联网媒体上发布的无担保借贷信息或他人介绍进行借贷。受害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甚至签署的借条、借款合同都被犯罪团伙扣押,个人信息、房产地址等。也被犯罪团伙所掌握。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有符合上述“套路贷”犯罪特征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警,以方便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同时,警方建议广大市民向经批准合法经营的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不要相信无金融资质的个人和公司宣传的各类无抵押无息贷款。
来源:云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发布: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新闻宣传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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