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郝亚娟、张漫游上海、北京进行报道。
商业银行网贷转型已经进行了9个月。多项监管细则发布后,网贷接下来的发展路线不断清晰。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第3号公告[2021](以下简称“央行3号公告”)发布后,银行的网贷产品利率已呈现下行趋势,市场普遍认为网贷利率下调是大势所趋。在这种趋势下,与银行合作的金融科技机构,尤其是互联网科技流量巨头,都试图保证自己的利润,或者进一步降低出资人的利润空。
网贷新规和央行3号文公布的“双面出击”,使得部分银行开始调整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的模式,从联合贷款转向利润分成助贷模式,或者加大自营渠道和产品的建设。
利润分享和贷款援助的模式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最近有客户反映,微贷利率大规模下调,甚至很多用户的微贷利率从早期的日利率万分之五降到了今天的万分之一,即年利率5.475%。
记者从微众银行得到回复,其表示:“自推出以来,微贷平均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得益于我行账户运营维护成本的持续下降,进一步夯实了持续优化业务定价、践行普惠金融的基础。”
央行3号公告明确指出:“各贷款机构(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汽车金融公司等。)通过网站、手机应用、海报等渠道营销时,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IRR),并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注明。对于简单的利润计算方法,需要说明。”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指出,明确标明贷款年化利率,明确利率和费用构成,是优化信贷市场产品、防止过度放贷的重要手段。“过去通过隐瞒、故意等手段,诱导放贷的行为屡有发生。要在规定的场所实行规范的信息公开。”
业内普遍认为,央行3号文公布后,降低银行互联网贷款利率是大势所趋。某头部消费金融公司人士指出,一方面,从政策层面来看,去年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对利率上限设定了新的红线。虽然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但金融机构的利率在政策上应该是往下走的,尤其是普惠金融。另一方面,利率下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竞争激烈,价格战是优胜劣汰的必然选择。
“比如有的银行资金成本达到4%,再加上2%的运营成本,与合作机构开展联合贷款业务时,对方给出的价格是8%,这意味着银行空的利润只能是2个点。在原有的合作模式下,利润会被压缩,银行的利润空更小。”一位贷款机构人士表示。
在冰鉴科技研究院研究员王世强看来,一旦贷款利率继续下行,很多中小借贷机构的利润空 room和业务规模都会受到很大影响。预计消费金融公司、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贷款机构与合作机构开展联合贷款的难度会越来越大。一些资金成本高的贷款机构,可能会因为合作机构客户减少而被“砍掉”。
王世强进一步分析说:“合作机构的借款人群体上移,合作贷款机构增多,导致推荐给资金成本较高的贷款机构的借款人不足。一些头部借贷机构(尤其是互金巨头)拥有上千家合作机构,但由于政策收紧等原因,自身借款用户增长越来越慢,甚至下降。借贷平台会优先向资金成本较低的借贷机构推荐客户,这就导致一些资金成本较高的借贷机构推荐的借款人较少或没有。”
“中小银行缺乏自营能力,利润分成模式下的助贷业务是转型的方向。”上述消费金融公司负责人表示。
在2020年7月《商业银行网络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2021年2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网络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审慎监管要求,统一了监管标准。
“一方面是网贷利率的下行趋势,另一方面是监管部门对联合贷款合作方的要求更加严格,两个因素使得更多的金融科技平台和银行选择以助贷的形式进行合作。”一位私人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要求合作方出资至少30%,这是很多从事联合贷款的机构达不到的。”
上述受访的贷款机构人士表示,根据监管对网贷业务的要求,银行必须具备独立风控能力,但《暂行办法》对网贷业务规定了两年的过渡期,所以目前的现实情况仍然是合作机构帮助银行建设独立风控能力。他指出,在选择合作机构的过程中,银行会关注两个方面。第一,银行会关注贷款机构的客户群质量;二是关注合作机构提供的增信方式,是否同意兜底,是否有兜底能力。
记者从某互联网金融平台了解到,所谓“自下而上”模式,是指合作平台需要向出资人缴纳贷款金额5% ~ 10%的保证金。随着银行与借贷平台合作的贷款规模扩大,平台越小,存款越多,制约了贷款规模。借贷平台的自有资金很难支撑贷款规模的快速扩张,甚至在“自下而上”模式下,利润分成模式下的借贷机构,银行承担风控和放贷审核的责任,而借贷平台提供客户分流、辅助风控等服务。双方按照事先约定的利润分成分配借贷业务利润,更符合《暂行办法》的指导原则。
网贷空很“紧”
《暂行办法》颁布至今已有9个月。对于不同规模的银行,其网贷业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某国有银行信用卡中心经理告诉记者:“我们银行和放贷机构没有合作。本来我们自己的产品线是很完善的。这几年有流量场景的平台都在自己放贷,国有银行对他们来说更多的是竞争对手。”
然而,对于中小银行来说,转型之路迫在眉睫。华东某民营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去年网贷规定出台后,该行已做出调整,加大了与头贷平台的合作,增加了自营产品的比例。某城商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行目前选择的合作机构是渠道成熟、风控能力强的机构。
中证鹏源评级公司指出,部分中小银行整顿和维持业务和营收压力较大。对于一些中小银行来说,自主获客和自主风控能力相对较弱。现阶段,其互联网联合贷款的营销、信用审核、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基本由合作的互联网机构掌控,独立建设压力大,高度依赖单一的互联网合作机构获取资产。《通知》新增合作机构集中度量化管理指标,将导致单个合作机构合作业务规模压力较大。在异地展业的制约下,本地中小银行将很难依靠互联网贷款业务拓展跨区域贷款业务。中小银行零售业务的拓展和转型需要寻找其他发力点,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受访者普遍认为,对于很多中小贷款机构,尤其是消费金融公司、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来说,资金投入有限,人才不足,短期内业务规模明显难以快速提升。
某城商行管理层告诉记者,目前该行已经开始对网贷方向的人才进行定向招聘,计划招聘负责网贷系统开发、网贷风控模型开发、网贷技术系统突发问题处理的人才。
王世强指出:“中小借贷机构和互金巨头的合作更多的是资金,在风控能力和营销获取上的进展有限。一旦互金巨头暂停合作,对前者的影响更大。所以在智能风控模型开发、舆论监督、市场营销等方面,与一些有特色的机构合作是首选。”
“目前很多中小银行的网贷核心风控还是依靠科技合伙人。此后,科技伙伴将调整与银行的合作,从联合风控转向帮助商业银行建立独立风控能力。中小银行在网贷业务上不要急于求成。而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深度布局本地场景,增强用户粘性,将服务做精。”零一研究院院长余百成说。
在受访的消费金融公司人士看来,区域性中小银行与其费尽心思搞线上自营贷款或联合贷款,不如深入了解区域市场,加强线下,尤其是小微贷款。线下渠道还是占主导地位。
一位北方本地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行已基本放弃与第三方机构的贷款合作,集中精力开拓本地企业市场。“因为还有一年的过渡期,我们与第三方机构的新业务已经暂停。股票业务到期后,我们会逐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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