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山东博兴区域经理王利民被山东省博兴县法院认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88万余元,退还被害人。一审判决后,王利民不服,提出上诉。日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被告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试用地点
至此,这起从案发到判决历时三年,受害者多达217人,涉案金额逾百万元的诈骗案告一段落。
莫名其妙的“讨债微信”
琳琳买手机时,已经还清了从“票据人”公司借的3000元,却意外收到一条催债微信,他赶紧报警。
2017年1月12日凌晨,19岁的林林(化名)像往常一样和父亲一起去地里运菜。突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当他打开手机时,惊讶地发现了一条微信,是“Payman”公司后台客服发来的。微信以“温馨提醒”的方式提醒琳琳尽快偿还手机分期业务贷款本息5896.98元。
“不!上一次买手机,我向‘比尔曼’公司借了3000元。我已经完成了。这次又有新贷款4000元?”琳琳不知所措,突然想起不久前朋友让她“帮个忙”,于是马上联系“比尔曼”公司博兴区销售业务员丽丽(化名)。
“你忘了,这笔贷款是我们销售经理王力办的‘手机贷’。他拿了钱,自然应该还贷!”丽丽明白了事情的原委,爽快地说:“王经理也委托我做这种业务,我刚收到催债短信。你放心,我马上联系王经理,让他马上还款!”
但是接下来,轮到莉莉紧张了。她一直信任的王经理失去了联系。她多次拨打对方手机,都打不通。
“王经理不会卷钱‘跑路’吧?这是坏事,帮出了大麻烦!”意识到他们可能陷入骗局,丽丽和琳琳去公安局报了案。
此时,他们还想不到这个骗局有多大。
招聘了200多人。
“咦,你也被骗了?”在报警的路上,林林接到老乡壮壮(化名)的电话,得知对方刚刚收到公司“Payman”发来的“催债微信”。
受理报案的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民警也很惊讶。在琳琳报案后的几天内,公安机关陆续接到近百人的报案。他们来自不同的乡镇,从事不同的职业,但他们提供的关于案件的信息与琳琳大致相同,目标是同一个人——王利民,博兴县的区域销售经理,买单的人。
涉案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高,引起了博兴县警方的高度关注。他们很快检索到了王利民的个人信息。根据该信息,王利民于2016年5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一名有欺诈犯罪记录的业务经理在旧案未破时又犯了新罪。警方迅速调查并于2017年6月15日逮捕了逃犯王利民。
此时,前来报案的人数已达200余人,涉案金额120余万元。有的村同时招了六七个人。当被问及被骗的过程时,受害人的说法大同小异。他们大多是农村的年轻人,受朋友之邀参与“帮扶”。几百笔借款,金额不等,其中4000元最多。所有的贷款都是由“Payman”公司发放的,受害人借的钱全部被王利民拿走,用于个人挥霍。
“商业佣金”让他感到邪恶。
据警方调查,王利民自2016年1月起担任博兴县区域经理,负责推广公司的“手机贷”业务,即向手机购买者提供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小额贷款,并从每个客户身上获得一定的提成。为了抢占市场,公司在各地推出了针对区域经理的激励政策:前来办理“手机贷款”业务的客户越多,公司支付的佣金越高。
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发了王利民的工作热情。他抓住这个机会,认真执行公司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向农村年轻人推广营销。在丽丽等5名业务员的帮助下,他很快发展了一批“手机贷”客户,工资提成越来越丰厚。照这样下去,王利民的事业会越来越红火。
随着市场的扩大和业绩的攀升,王利民在博兴县迅速积累了大量的人气,客户群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王经理”这个名字,有段时间在博兴县挺响的。然而,这一系列的良好势头并没有让王利民满意。他还是觉得“钱来得太慢”,所以对贷款持错误观点。
在办理业务时,王利民发现“票据人”公司的放贷环节存在漏洞,可以通过“耍花招”拿走贷款,挪为己用。为此,他想出了一个“妙招”:指派5名业务员,通过找客户及其熟人朋友帮忙的方式,邀请客户带着微信账号和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机贷款”手续,从而帮助其顺利替代公司业务;公司贷款发放后,他让客户以转账的方式将贷款直接打到他的微信上,并承诺由王利民本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小算盘”打得很巧的王利民认为,只要他每个月能吸引到足够多的客户,就一定能获得公司丰厚的业绩奖励,用这笔业绩奖励偿还他所欠的贷款利息也很容易。然而,从那以后,事实证明,王利民只预见到了开始和过程,而没有猜到结局。
"帮我个忙"让受害者失望。
“票据付款人”公司总部远在上海,贷款一般都是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发放,这就给了王利民足够的“诈”空 room。从2016年2月开始,王利民就瞄准了放贷流程中的这一“bug”,邀请客户到现场办理“手机贷款”手续,然后通过电子方式上传个人头像及相关信息;“开票人”公司总部审核无误后,最多3分钟即可完成放款;随后前来“帮忙”的客户将贷款转给了王利民,并约定由王利民自己偿还本息。
经查,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王利民以“帮冲业务量”为由,诈骗客户、亲友217人,办理“买手”贷款221笔,贷款金额102.53万元,本息127.47万元。
“帮朋友”的理由蒙蔽了不明真相的客户群体。更有热情的顾客,他们的亲戚朋友也纷纷靠边,到王利民“闯生意”。在这方面,王利民全部“接过来”。他在忙于吸收各类客户贷款用于个人消费支出的同时,拿出部分资金及时偿还“账单侠”的部分贷款利息,并利用一系列虚构的业务流水,从“账单侠”总部骗取大量业务提成。
“刚开始只是想买个新手机,钱没凑够。我通过了丽丽办理的‘买单’手续,很快就用上了新手机。每个月分期还款毫无压力!”得知被骗后,琳琳如梦初醒。而他的经历也是大多数“手机贷”客户的共同经历。起初,虽然很多客户对此并非毫无戒心,但仅仅因为一个熟人的“帮忙”,就放松了警惕。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查证,王利民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偿还贷款本息33.28万元。至案发时,尚有借款余额94.19万元无法偿还。
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林林、壮壮等多名贷款客户都收到了“丹排侠”公司发来的内容相同的“催债微信”。
铁证锁定犯罪
2018年5月,博兴县检察院受理此案,由检察官贾道国具体办理。“20多份档案能堆半米多高,工作量很大。但比这更麻烦的是证据不够。”贾道国平静的话语道出了办案的曲折与艰辛。
“你说我撒谎,我得拿出证据来!”面对检察官的传讯,王利民态度傲慢,极不合作。要锁定罪名,说服他,就要进一步完善证据。
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审查,他和同事多次与银行对接调取交易明细,发现200多笔交易大多是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手段实现的,但这方面的证据存在瑕疵,于是做出了“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了证据。
之后,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前往上海,与“比尔曼”公司总部对接,调取涉案人员名单,锁定涉案金额和具体受害人数,增强证据可信度;指导公安机关前往广州,调取支付宝相关转账记录,获取受害人交易明细。此外,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聘请省内权威会计师事务所介入,对涉案交易账目进行严格审计,出具详细审计报告,为完善证据链补充了权威书证。
2018年12月19日,博兴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利民提起公诉。博兴县法院一审判决,王利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88万余元,退还被害人。
事后陈述
本案受害人数巨大的原因是,被告前期的业务比较正规严格,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基础。而业务员和很多下线客户因为熟悉,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和原则。
王利民透支了众多客户及其亲友的信任,通过“帮顶业务”的谎言办理了大量虚假贷款,从中获利,给公司和他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这个案例说明,在熟人圈子里,当“快钱”的贪婪凌驾于信任的道德之上时,对受害人的身心打击将是极其沉重的。财产有价,信任无价。再好的“朋友圈”也要讲求法治,法律永远是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终极武器”。
面对熟人或亲友的帮助,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把自己的财物交给别人。尤其是涉及到金钱往来的时候,要谨慎对待熟人和原有的业务关系,多方了解,知道对方在做什么,甚至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案子破了,被告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通过这个案例,人们真的应该敲响“思想警钟”当别人的信任和熟人作为欺骗手段时,只能成功一时,而不能成功一辈子。判了刑,身败名裂,熟人没亲情,这真的应了那句老话——不要伸手,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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