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报,2016年我市19家小额贷款公司评价结果出炉,其中3家不合格,分别是将乐恒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刘清龙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福建大田新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详见↓。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6年小额贷款公司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6年小额贷款公司评价结果的通报》(闽经中〔2017〕318号),2016年我市19家小额贷款公司评价结果如下:
一、评价良好的机构(2个)
三明永安德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沙县金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评估合格机构(14项)
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明溪县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沙县金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尤溪县中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三明三元区冯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汇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明市梅列区鑫利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尤溪县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华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明永安万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明市梅列区新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建宁县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化亿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评估不合格的机构(3项)
将乐县恒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刘清县龙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福建省大田县鑫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各级监管部门将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并要求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所属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三家机构中,将乐恒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刘清隆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多次催促仍未提交年度考核评价表,且久未开门营业。请责令将乐县经信局、清流县经信局三个月内开门营业并提交年度考核评估表或主动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手续;福建省大田县鑫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变更公司股东、向非银行单位和个人违规借款的问题。请大田经信局责令该公司在三个月内完成股东变更审批手续,归还违规贷款。对于逾期未整改的公司,请相关经信局请示县政府批准后,再提交报告取消其小额贷款业务资格。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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