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先锋房地产有限公司:
吴宇舟(身份证号码:350500195702066515):
福建咸丰华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根据DF20130712001抵押借款合同,大田先锋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借款1000万元,福建先锋华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根据DF20130917003抵押借款合同,吴玉舟向我公司借款500万元,由福建咸丰华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大田咸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未偿还上述债务。我司多次以EMS方式向大田先锋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先锋华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营业地址、吴宇舟注册住所发出催收通知,但吴宇舟拒绝,大田先锋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先锋华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因无人上班、无人签收催收邮件均被退回。为此,特此公告对上述债权进行催收,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于2021年12月30日前履行偿债义务。特此宣布!
收款人:三明永安德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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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催收公告登报,催收公告能否中断诉讼时效":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9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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