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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判决首例“校园贷”恶势力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5人有期徒刑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都市报11月19日讯(记者吴昌华通讯员杨黄赤橙王旭东)刚进校园的大一新生小杨,本以为借贷机构绝不会像正规金融机构那样行骗,后来发生的事情就像做了一场噩梦——5000元只借了4000元,为了还旧债,借新债,短短两个多月就要还5万多元。这些贷款公司天天催他,他没法安心上学,逃回了铜山县老家。不料,讨债人追着他回老家逼债,在墙上泼油漆,还故意写了“死”字。

去年12月19日,《楚天都市报》报道了此事,引起了武汉警方的高度重视。武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一龙专门组织研究案情,并成立由经侦支队牵头的专案组开展侦查。民警发现,与小杨有类似经历的受害者有10余人。这两家公司打着校园贷的幌子,实际上是在搞敲诈勒索。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警察消灭了这个邪恶的犯罪集团,所有的非法债务都被取消了。

今年11月12日,洪山区人民法院对龚某、何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5人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此案是武汉市判决的首例涉及“校园贷”的犯罪集团案件。今天,武汉警方披露了案件细节。

大一贷款5000元滚成5万多元。

19岁的小杨老家在铜山县,去年考上了武汉市江夏区的一所职业学院。当时小杨父亲去世两年多,他和母亲靠低保生活。他申请了8000元学费的助学贷款,又向亲戚朋友借了5000多元学杂费。

9月初的一天,小杨在校园里看到一则广告,上面写着“大学生消费平台小额贷款,利率低,额度高,操作简单,放款快”。刚进校园的小杨,本以为放贷机构就像正规金融机构一样,没想到却掉进了陷阱。

小杨拨打了广告上的号码。去年9月10日上午,一家名为梦想的贷款公司业务员来给他贷款,让他在表格上签字。贷款完成后显示贷款总额为7800元,分12期还款,每月1日下午2点前每期还款790元。

但贷款公司要求扣除“手续费”、“服务费”、“押金”,小杨实际拿到的只有4000元。之后,小杨付给母亲2000元还清了债务,10月份还了第一笔贷款。11月1日下午2点20分,贷款公司打电话来说小杨逾期了,要求他立即归还剩余本息7900元,并额外支付“逾期费”2000元。小杨没钱还。贷款公司强迫小杨借新债还旧债,并介绍他找一家名为“爱分期”的公司贷款8000元。“这家公司一开始说只需要2000元服务费。当它拿到6000元离开时,一个壮汉让我回来,说需要2000元服务费和2000元押金。我最后只拿到了2000元。”小杨说。

去年11月26日下午,“梦想”公司要求他消除逾期记录。一进门就被要求付清全款,外加2000元“逾期费”,共计9900元。小杨没钱还。“梦想”公司要求小杨继续借钱,第二天下午,小杨的母亲程女士赶到。小杨最后“还清”9900元时,已经欠了“爱分期”等公司5万多元。

小杨无心上学,随母亲回了铜山。他不断接到催债电话和恐吓短信。去年12月3日晚,一伙人开着面包车来到铜山,在自己租住的房子外墙上写了一个红字,故意醒目地写了“死”字。8天后,母子俩来到武汉市洪山区洛南派出所报案。

本报报道第二天,警方端掉了骗子的老窝。

去年12月19日,《楚天都市报》报道了此事,引起了武汉警方的高度重视。武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一龙专门组织研究案情,并成立由经侦支队牵头的专案组开展侦查。

去年12月20日,专案组民警赶到梦想公司,将主要嫌疑人龚控制。得知龚被抓后,他和其他犯罪嫌疑人潜逃。专案组紧盯团伙成员动向,分赴荆门、杭州、上海等地实施抓捕。到今年8月2日,该案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违法债务全部注销。

办案民警介绍,该案两名主犯分别为龚某和何某,两人于2015年相识,均在贷款公司工作,经常有业务往来。去年7月,龚某与何某在未取得任何贷款资质的情况下,共同在广埠屯某写字楼租用办公室,以“梦想”公司名义推广“校园贷”。两人约定由龚负责放贷、收钱;他负责在校园里张贴广告和募捐。贷款主要面向非武汉户籍的大一大二学生。除了小杨,受害的还有10多名大学生。

大学生上门借款,签订分期借款合同时,强行扣除借款时的“手续费”、“服务费”、“押金”,然后以各种借口任意认定学生逾期、违约,让、余某、赵某在宿舍找到学生带回公司。龚、何通过哄骗、恐吓等方式让学生立即归还本金和高额利息,然后强行收取“催费”、“代理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否则不让学生离开公司。

办案民警说,当学生表示无力还款时,龚就会打电话给另一家校园贷公司的负责人王,强迫学生向他借钱还债,这在他们的业务中称为“洗账”。王在放贷时还会收取高额的“手续费”。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龚以及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是如何隐蔽的。他们与被害人签订的合同中有很多陷阱,巧妙设置各种费用,而且合同一式两份,签订后被“公司”收回,导致学生连凭据都没有。如果受伤学生报警,他们会拿出合同,坚持认为这是普通的债务纠纷。有的同学在讨债的时候有违约的错觉,不敢报警。这个犯罪团伙在催债时,并没有使用捆绑、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而是通过言语威胁、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对借款人形成心理压迫和恐吓。

由于大学生涉世未深,龚、何屡战屡胜,、赵、于却越来越嚣张。有时候会去学生家里收钱,甚至和家长发生矛盾。当他们拿不到钱的时候,就会在学生家门口用红油漆写,要求他们“还债”。受害者的学生和家长憎恶龚的行为。

武汉一审宣判“校园贷”恶势力案

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负责人表示,小杨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在校园内引起强烈反响。必须尽快将这群危害校园安全的不法之徒绳之以法。为了不让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专案组下了很大功夫。

侦查之初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但随着侦查的深入,民警发现龚某、何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的特征越来越明显。在武汉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专案组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最终使该案成为我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被立案侦查的“校园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今年11月12日,该案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何某、余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敲诈勒索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本案中,龚某、何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实施犯罪活动,应当按照该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龚某、何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赵、于、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二年不等。

据武汉警方介绍,公安机关雷霆出击,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以此为契机,警方加强对“校园贷”易藏身重点区域的清理整治,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坚决打击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揭秘“校园贷”的种种套路:以手续费、代理费、押金等各种名义强制收费;以虚假的口头承诺签订“阴阳合同”诈骗;设置苛刻的还款条件等障碍导致借款人违约;以尾随、泼漆、电话骚扰亲属等“软暴力”敛财;借新还旧“过桥转单”搭建高负债平台。

警方提醒广大师生主动抵制“校园贷”,发现可疑人员及相关线索及时报警。不要单独解决,防止越陷越深。学校要加强学校管理,及时消除学校“校园贷”广告,定期开展预防性宣传,防止学生被发展成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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