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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失信人名单最新,兴义市最新失信人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高拱

(第1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直辖市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直辖市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和非生活、工作相关消费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供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支持、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对失信者进行信用惩戒,公众对失信者的高消费、非必要消费行为进行举报。

1.岑竹才,男,1977年10月3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个体户,住贵州省兴义市马岭镇平寨村,身份证号码52232119710034912。

案情简介:

(一)被执行人岑竹才拒不履行代郭云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35,428.24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505元,申请执行费1,954元的义务。

(二)被执行人岑竹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向申请执行人张行湘支付工程款78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的义务。

(3)被执行人岑竹才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申请执行人周鹏工程款及拖车费65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的义务。

2.吴宣祥,男,1976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幸福路歌唱金城,户籍地为贵州省兴义市鲁屯镇鲁屯社区5组,公民身份号码为52232119761164316。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吴宣祥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过户费、违约金共计14万元(其中过户费8万元、违约金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600元、申请执行费2054元的义务。

3.罗,男,1975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籍贯贵州省兴仁县,个体工商户,住贵州省兴义市平东街道办事处辛颖东路1号楼7单元201室,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7510204956;

杨小玲,女,1982年9月2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兴化县人,无业,住贵州省兴义市屏东街道办事处辛颖东路1号楼7单元201号,身份证号码432524198209224344。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罗、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兴义市鑫利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29元、申请执行款人民币2939元的义务。

4.李,女,1962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安顺市人,安顺市粮食公司下岗职工。户籍地址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徐亚街30号5号,现住贵州省兴义市东正门宿舍6栋2单元402号,身份证号码为52040219621211002X。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李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王丽偿还借款人民币70000元,承担了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75元和申请执行款人民币962元的义务。

5.陈林,男,1986年4月6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安龙县人,住贵州省安龙县新安镇西河村马场坝组111号2号,公民身份号码522328198604060016。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陈林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向岳世忠支付租赁款51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的义务。

6.甄成宽,男,1964年5月4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万屯镇万屯村3组,身份证号522321196402043716。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甄成宽拒不支付黄、、死亡赔偿金共计人民币75000元,并承担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025元的义务。

7.姜土生,男,1963年8月3日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人,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魏翔乡新圩村长杜屯038号,身份证号码:452327196308031639。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蒋土生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赔偿王道翠、杨兴平、杨兴丹、杨兴桥、洪广珍丧葬费共计人民币68824.7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申请执行费人民币947元的义务。

8.吴明标,男,1986年8月1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他住在贵州省兴义市丁晓镇马别村1组,身份证号码是522321198608014012。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吴明标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向龙兆旭支付租金59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的义务。

9.黄,男,1985年4月16日出生,布依族,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贾母街道办事处东宫社区东路2组,身份证号码:522321198504160816。

案情简介:黄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孔伟琼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及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5元和申请执行款人民币354元的义务。

10.徐先林,男,1973年3月20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景南镇白鹤村严丰一组,身份证号码522321197303202253。

曾秋,女,1987年2月15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景南镇白鹤村严丰一组,身份证号码:522321198702153422。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徐先林、曾秋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兴义市鑫利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5万元及利息,承担了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67元和申请执行款人民币662元的义务。

11.魏,男,1984年9月22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他住在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友谊医院后面,身份证号码是522321198409221916。

张红梅,女,1984年2月10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她住在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友谊医院后面,身份证号码是522321198402107627。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魏、张工梅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行偿还贷款本金24168.54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申请执行费263元的义务。

12.夏景发,男,1982年4月22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景南镇八步村。他的身份证号码是5223219820422210。

罗燕,女,1986年1月13日出生于贵州省兴义市,现住贵州省兴义市平东街道办事处兴安街,身份证号码:522321198601134927。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夏景发、罗燕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支行偿还借款33500元及利息,承担了案件受理费314元、申请执行费407元的义务。

13.熊倩,女,1974年8月5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她住在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复兴东路富康城市广场B座2602室。她的身份证号码是522321197408050225。

张,男,1959年7月25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他住在贵州省兴义市兴源街63号,身份证号码是522321195907250417。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熊倩、张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贵州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预登记费12万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300元、申请执行费2919元的义务。

14.王纪文,男,1982年1月8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鲁布革镇新土街村瓦子组12号,身份证号522321198201088212。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拒不赔偿于洪考、易、、于医疗费、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5940.52元,并承担申请执行费人民币3589元的义务。

15.黔西南州宏志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余,该公司董事长。住所地为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神奇路雅苑商住楼,组织机构代码为73095753-3。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黔南宏志商贸有限公司拒不履行为申请执行人向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返还运杂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81140.72元的义务,承担案件受理费和申请执行费1154元。

16.刘金红,女,1973年11月18日出生,贵州省兴仁县人,贵州省黔西南州某乡镇企业公司下岗职工,住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华盛制药厂A栋3单元302号,身份证号码522322197311185621。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刘金红拒绝向申请执行人王诗雨支付抚养费13.16万元,承担申请执行费1874元的义务。

17.李全芬,女,1955年10月15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她住在贵州省兴义市罗湾乡义新村威舍组,身份证号码是52232119510153424。

黄,男,1967年10月25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家住贵州省兴义市罗湾乡义新村威舍组,身份证号码52232119671025251X。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李全芬、黄无正当理由拒不偿还申请执行人何方祥借款1842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20元、申请执行费206元。

18.贵州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马岭镇龙井村,组织机构代码证55663735-7。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贵州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向申请执行人浙江华丰管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22607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45元、申请执行费3326元。

19.杜红,男,1983年10月27日出生,住贵州省兴义市平东镇西湖西路146号125号,身份证号码:522301198310270819。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杜红无正当理由拒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支行支付信用卡透支款13446.12元及利息(利息按9919元计算,自2013年5月15日起至结算日止),并承担案件受理义务,支付申请执行费113元。

20.王文东,男,1974年3月12日出生,四川省渠县人。他的户籍地址是四川省渠县渠南村7组75号。现居贵州省兴义市平东街道办事处第七中学附近。他的身份证号码是513030197403120318。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王文东拒绝向申请执行人张军支付赔偿金17007元,承担支付申请执行费155元的义务。

21.苏永生,男,1958年5月12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丰都街道办事处移民街,身份证号52232195805121235。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苏永胜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刘家辉支付投资款18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1年2月3日起至履行完毕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承担案件受理费4500元、申请执行费2668元的义务。

22.周长林,男,1982年3月28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他住在贵州省兴义市丁晓镇迎宾东路128号,身份证号码是522321198203284014。

杨,男,1988年9月12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郑屯镇郑屯村2组20号,身份证号码:52232119880912463X。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杨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2900元(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00元)、申请执行费1400元的义务。

23.王彪,男,1985年11月19日出生于贵州省兴仁县,住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瑞金路新世纪花园B1702瑞豪,身份证号:52232219851190032。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王彪无正当理由拒绝向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06788元及利息,并承担申请执行费4502元的义务。

24.李,男,1977年11月1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家住贵州省兴义市下五屯街道办事处巴尤村8组,身份证号码52232119711011659。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李拒不支付申请执行人黔西南州神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85060.87元及利息(延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一倍),并承担申请执行费18251元的义务。

25.陆桂华,男,1965年10月22日出生,贵州省兴义市人。住贵州省兴义市水景20号2号,身份证号码522321196510220011。

案件简介:被执行人卢桂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向尤大民支付租金等1553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6元、申请执行费135元的义务。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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