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拒绝“野蛮生长”,迎来中国网络小贷业务的“紧箍咒”。
中新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监会2日晚公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文件的发布,意味着中民熟知的“花店”等网络小贷业务,将被置于监管的“收紧魔咒”之下。
近年来,我国小贷公司网络小贷业务规模扩张加快。在“野蛮生长”下,一些公司管理粗放,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还影响金融稳定,埋下风险隐患。
民生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郭启伟表示,征求意见稿专门针对小贷公司的网贷业务,填补了过去对此类业务的监管空 white。总体来看,新规的监管尺度明显收紧,合规门槛提高。文件精神符合此前国务院金融稳定与发展委员会对金融科技的指导意见,即依法全面规范金融活动,有效防范风险。
翻阅这份文件可以发现,划出了监管红线,明显提高了网络小贷业务的门槛。比如,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界定和监管制度,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其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郭奇伟指出,过去小贷公司由各地监管,“多头治水”的格局导致监管标准不一致。一旦出现跨区域业务,监管标准的差异就会形成制度套利空。这一次,跨省网贷业务的监管权是从银监会拿到的,监管力度明显升级。
另一条红线为自然人和法人的单户网贷余额增加了“天花板”。征求意见稿要求,自然人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其最近三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两者金额较低者为最高贷款金额;单户网络小额贷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指出,与持牌金融机构相比,金融科技公司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往往导致超额授信,再加上情景诱导刺激,导致部分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陷入债务陷阱,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伤害。
上面的红线只是为了“圈出”这种现象。中信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肖菲菲表示,此举旨在抑制网络小贷借款人的债务杠杆率,避免过度消费和负债,降低网络消费信贷的系统性风险敞口。预计未来网络小贷公司会加大对个人收入水平的评估。
此外,征求意见还对联合贷款比例提出要求: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有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花呗”、“借呗”、“白条”等互联网金融信贷产品背后的资金来源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信托等各类机构。郭武平直言,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合作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金融机构。“在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联合贷款中,90%以上的资金来自银行业,有的高达98%。”
肖飞飞认为,上述监管措施的实施,意味着小贷公司的表内放贷需求会增加,尤其是对于前期出资较少的公司。结合此次文件中非标融资杠杆不超过1倍、标准化融资杠杆不超过4倍的要求,小贷公司将面临增资、缩减融资规模、牌照转型等需求。
监管红线划出,“紧箍咒”的网络小贷行业将何去何从?
“升级监管,提前防控系统性风险,可以长期利好小贷行业的稳定发展。”在郭启伟看来,小贷公司这个行业会逐渐形成资本监管体系,填补过去形成的监管短板。同时,监管部门正在堵大门、开正门,在传统金融领域支持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符合消费领域的金融产品,以满足消费升级和经济转型的内在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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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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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网络小贷监管条例,网络小贷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6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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