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讯(记者于建南)20日,我市120家小额贷款公司签署行业自律公约,联合发出依法合规经营倡议,自觉接受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实现行业自律和自我净化,维护小额贷款行业形象。
120家小贷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坚决抵制金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员工将认真学习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远离非法集资和暴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和非法高息放贷的线索,自觉配合调查。
当天,市金融办相关处室对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守法业务培训,并对重点违规小额贷款公司清理整顿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自去年9月底以来,我市对重点违法违规小贷公司进行了深入清理整顿。这项工作今年将继续进行,对于未经批准从事贷款以外业务或跨区域经营的;未经批准改变公司相关监管事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超过或变相超过规定比例,未按规定报送信息或报送虚假信息的;违规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发放贷款;不良贷款占资本50%以上但低于80%的小额贷款公司,限期整改。从事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非法手段追讨债务的;放高利贷;存在严重的表外业务行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虚假注资,抽逃出资;资产质量严重恶化,不良贷款占资本的比例高于80%;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展业务的;对拒绝监管机构各类检查、拒不执行监管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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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名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5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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