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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应属金融机构?监管风险在哪?这个城市金融监管方“发声”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新宇)近日,官方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了由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完成的《银川市小贷行业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关于小贷公司的角色定位,在这份1.14万字的《调研报告》中,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首次认可“小贷公司应属于金融机构范畴,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

同时,调查报告结合各地情况披露了小贷公司的监管风险。金融工作局在银川市小贷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表外经营较为普遍。一些小贷公司为了规避利率监管,往往是两份合同,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严重不符。

据银川市金融工作局介绍,此次调研走访了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宁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并围绕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20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发布的《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指导和影响,探讨小额贷款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新利率颁布以来,超过90%的银川小贷公司暂停了新业务。

调查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经济统计部门(国家统计局)、最高法院对“金融机构”尚无明确统一的定义。金融领域有“金融机构”、“金融组织”、“金融企业”等多种表述。

从调查报告的介绍和梳理来看,对小贷公司“身份”的认定逐渐经历了一个过程。

2008年,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将小额贷款公司定义为: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只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从这份文件的表述来看,不能认定小贷公司是金融机构。

但时隔七年,情况似乎发生了变化。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国家统计局发布《金融企业分类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小贷公司被认定为“非货币银行服务金融企业”。根据研究报告,这里的表述似乎更倾向于将小贷公司定性为金融机构。

调查报告介绍,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6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管辖的规定》。从金融法院的受案范围来看,其认可了小贷公司是金融机构,不是“普通的民间借贷”。

此次调研期间,银川市金融工作局走访了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从协会的回复来看,也认为小贷公司属于金融机构范畴。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小贷公司应属于金融机构范畴,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通过调查报告,银川市金融工作局给出了一个定义。

就认定小贷公司为金融机构的意义而言,调查报告认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与民间借贷存在本质区别。事实上,从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严格要求小贷公司业务范围、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按时上报业务数据、每年定期检查等行动来看,小贷公司也作为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同时,《研究报告》还粗略统计并发布了小贷公司五个方面的成本构成:

①税收成本:小贷公司按照一般纳税人纳税,增值税6%,附加税12%,企业所得税25%。

②管理费用:主要指员工工资、社保等“五险一金”费用。按照银川目前的行业收入标准,一般人每年至少需要10-15万元。

③财务成本:除了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也有成本),主要是股东拆借资金成本和同业拆借成本(利率一般比银行贷款高20%-40%)。从银行融资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银行一般不会向小贷公司提供融资)。

④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办公场所租赁费、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招待费、律师费、代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劳动保护费、会议费、印刷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培训费等。

⑤提取损失准备金:一般小贷公司会在每年年末提取贷款余额的1%。

调查报告显示,自新利率颁布以来,银川45家小贷公司(其中一家为僵尸企业)中,90%以上暂停了新业务,并逐步减员。

一些小贷公司为了规避利率监管,使用两份合同,表观利率远低于真实利率。

调查报告除了肯定小贷公司的必要性和困境外,还结合各地情况披露了小贷公司的监管风险。

据其介绍,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承担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从近几年的监管情况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来看,小贷公司往往忽视监管,从事违法违规事项,给监管带来很大压力。

例如,金融工作局在银川市小贷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表外经营较为普遍。小贷公司为了规避利率监管,往往会有两份合同,表面利率10%-20%,实际利率高达30%-50%。

同时,一些小贷公司为了避税,并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放贷,而是以员工或股东的名义放贷,导致监管部门无法仅从账面上掌握小贷公司的真实经营数据。

此外,小贷公司暴力催收事件时有发生。从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可以看出,金融监管部门接到的很多线索都涉及到小贷公司采取跟踪、围堵、恐吓等手段暴力催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黄新宇编辑赵泽校对陈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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