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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1日10: 15发布。
10月10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职工小额账户销户办理方式的通知。为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解决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存储小账户提取率低的问题,中心决定优化职工小账户提取业务办理方式。
一、处理条件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账户余额为零或小额,小额余额限额根据中心基础数据清理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
2.已连续封存半年,并已转入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存放管理;
3.有累计或余额账户,中央系统已记录员工本人银行储蓄卡信息。
二、处理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无需主动发起退出申请。中心将按日批量申请,并通过以下方式为员工自动办理取款业务:
1.直接注销余额为零且无产品的员工账户;
2.对于余额为零或余额较小的员工账户,提款资金应转入本人已在中央系统记录的银行储蓄卡,同时注销员工账户。
三、相关说明
1.批量销户后,中心将通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官方账号”推送提取相关信息。
2.批量销户不影响职工后续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3.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在职职工缴存,且符合批量销户条件的,批量销户后参与缴存的累计时间立即清零。
本通知有关事项自2023年10月14日起执行。此轮批量销户只涉及余额为零的员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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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沈阳住房公积金优化职工小额账户销户提取办理方式":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1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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