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深圳小额贷款公司除了将融资杠杆暂时放宽至不超过5倍外,还将多元化融资渠道,还可以通过同业拆借帮助缓解其资金困难。
3月4日,深圳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部分监管条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疫情期间,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对监管指标优秀(上年度盈利、合规经营、不良率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当通过外部合规渠道整合的资金总比例接近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200%时,如需增加支持疫情防控重点客户的融资杠杆,可在疫情期间申请将融资余额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并按周上报。
通知还称,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深交所、上交所等证券交易平台融入资金。同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整合广东省小额再贷款公司的资金。小贷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同业拆借等多元化融资渠道解决短期资金需求。疫情期间,行业协会将探索建立同业拆借资金池缓解资金困难,行业协会可适当简化股东拆借和同业拆借的备案形式。
暂时放宽多地小贷公司融资杠杆
在深圳之前,山东、广东、重庆等地的地方金融监管局近期已出台文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为困境企业提供融资,并均表示可适度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杠杆。
其中,2月13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五部门表示,将适度放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杠杆。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监管指标优秀、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可提高至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不超过1000万元。
重庆地方金融监管局在2月18日发布的通知中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要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酌情提高贷款额度,适度降低贷款利率,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利用2.3倍融资杠杆。如支持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特殊需求,经市金融监管局批准,可适当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
2月21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加大对防疫物资生产、流通、运输等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或遇到暂时困难行业的金融支持”,表示将适度放宽优秀小贷公司融资杠杆,对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监管指标优秀的小贷公司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倍。
疫情发生前,广东省小贷公司杠杆率为1倍,山东省为2倍,重庆为2.3倍。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论文记者表示,监管政策对这类信贷企业的松绑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方面,由于疫情的影响,一些原有贷款的偿还可能会成为问题,不是长期的,而是暂时的。这个时间可能涉及到贷款的展期(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延期会挤占贷款额度。另一方面,在关键领域,还存在追加贷款的问题。他说:“小贷公司的客户主要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疫情中备受关注,因为它们受到的打击很大,是就业的主力军。稳增长的目的核心是稳就业,所以应该加大小贷公司的作用,以便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实现减少冲击、稳定就业的目标。”
短期内监管宽松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的通知,除“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交所、上交所等证券交易平台融入资金”外,其余条款将于疫情结束时废止。
广东省、山东省规定政策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重庆暂定2020年6月底,有效期不超过半年。
曾刚认为,监管层面的放松并不意味着对原有监管政策的转变,而是应对疫情的短期政策操作,不会代表方向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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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深圳小额贷款最新政策,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0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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