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昨日(23日)发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指引》咨询摘要,确认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监管将于下周四(6月1日)生效,并允许散户参与。
* * *行政总裁梁凤仪强调,香港对虚拟资产的全面监管框架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和相同规则”的原则,旨在提供适当的投资者保护和控制主要风险,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支持创新。* * *中介部临时总监蔡忠辉预测,新指引生效后,散户最早可于今年下半年在持牌交易平台买卖虚拟资产。
接受61份新交易平台许可证申请。
据悉,《证券及期货条例》和《打击洗钱和非法人员集资条例》下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新牌照也将于下周四受理。至于现有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蔡中辉表示,下周四之前不在香港运营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不能继续运营;至于那一天之前已经在香港运营的平台,会有一个过渡期,需要在九个月内从* * *申请牌照。
金融科技集团负责人黄表示,海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无法在香港吸引业务和推广,除非它们下周四在香港设立业务。届时,* * *将积极关注市场情况并采取执法行动。蔡中辉补充道,持牌平台必须保证其客户没有通过“翻墙”进行交易,平台必须遵守相关地区的规定,保证IP地址来自虚拟资产不能买卖的地区。
稳定的货币不是散户在被调控之前就可以买卖的。
监管香港虚拟资产交易的一个关键点是是否允许散户参与。* * *表示,在此次咨询中,绝大多数受访者同意向散户投资者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
但也有人认为,由于很多虚拟资产没有实体,或者散户投资者不能充分认识和理解其中的风险,所以不同意让散户参与虚拟资产交易。对此,* * *表示,散户投资者必须了解投资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因此* * *将继续就虚拟资产的各个方面及其与投资者和金融教育委员会的交易对投资者进行教育。
* * *还需要强调的是,批准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包含用于零售交易的虚拟资产并不是对虚拟资产的推荐或认可,也不是对虚拟资产的商业可取性或性能的保证。
至于哪些虚拟资产应被允许在香港交易,* * *在咨询文件中特别提到,稳定币值的风险已引起国际关注,相关风险对稳定币值有根本性影响。因此,认为在香港受到监管之前,不应将稳定货币纳入供散户交易。
衍生品交易将被单独审查。
关于虚拟资产衍生品的交易,咨询总结中提到,大部分受访者建议虚拟资产衍生品的交易应仅限于专业投资者。如果散户可以买卖虚拟资产衍生品,就应该有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 * *表示,知道虚拟资产衍生品对机构投资者的重要性,将在适当时候进行独立审查。虽然虚拟资产市场还有其他服务,包括收益、存贷款,* * *表示,不允许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供此类服务。* * *强调,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主要业务是充当* *人,为客户买卖订单提供撮合渠道。任何其他活动都可能导致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有必要提供额外的保护。
资料来源:香港投资者及金融教育委员会。
香港规范虚拟资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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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 * *宣布有意规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指出许可制度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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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 *向BC集团(863)旗下的OSL数字证券发行了首个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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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香港政府提交《2022年反洗钱及非法人员资产筹集(修订)条例草案》,提出对虚拟资产服务商实行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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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香港政府在金融科技周上发布虚拟资产政策宣言,表达了对散户放宽虚拟资产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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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通过了《2022年反洗钱和非法人员资产募集(修正)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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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 * *发布了一份关于对* * * *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运营商的拟议监管规定的咨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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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3年5月做了征求意见总结,《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指引》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
* * *:不适用于虚拟资产。
交易后设置冷静期
除了是否允许散户参与,此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指引》征求意见的另一个焦点是对投资者的保护。有人认为应该效仿保险产品在虚拟资产交易前或交易后为散户“提供冷静期机制”,但* *认为在虚拟资产交易完成后设置冷静期不可行,因为这会影响虚拟资产交易的其他客户。
* * *表示从事其他受规管活动(包括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零售客户在开户后没有冷静期;由于平台运营者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过程中必须确保适合性,因此任何建立了业务关系的零售客户都应该已经被平台运营者评估为适合买卖虚拟资产。
因此,* * *认为,交易后设置冷静期是不可行的,因为自动化交易服务涉及到匹配客户的交易,交易的取消或撤销会影响到平台的另一个客户。
此外,对于* * *应禁止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向散户提供激励和财务利益的意见,* * *表示赞同,并指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中已明确禁止提供赠品,但收取费用或费用折扣除外。
* * *同时提醒,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有责任确保其发布的任何与特定产品相关的材料均以事实为依据,平衡公正,无论是在平台上还是平台下。
[商业评论]虚拟资产监管要实事求是
香港商报评论员李
去年年底,政府发表了《香港虚拟资产发展政策宣言》,阐明了当局的政策立场和方针,包括透过发牌制度进行监管。今年年初,就相关平台经营者对监管要求的建议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昨天,* * *公布了相关的咨询总结,受访者普遍表示支持。考虑到修改后的监管规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运营商指南将于6月1日生效,散户最快可在今年下半年在授权平台上进行买卖。虚拟资产已经成为金融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也不应该缺席。确保对虚拟资产的监管是实而不虚,没有王者的掌控不会轻易出问题,让市场对其更有信心,投资时更放心,这将有利于这一金融创新产品的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虚拟资产,一些人认为热潮已经过去,香港的行动早就应该采取。但与此同时,也有人认为它方兴未艾,甚至是未来的金融发展方向。谁对谁错?无论如何,虚拟资产已经被广泛纳入金融部门的资产配置篮子,从区块链技术到数字货币,潜力正在被挖掘。如果香港的金融版图缺少这一角,必然不利于其国际金融中心和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所谓错过的机会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投机,因为NFT、加密货币等的成交量和交易价格。达到顶峰后又回落。但是,这反过来又凸显了监管的必要性,让投资者不要因为没有一个王者的掌控而蒙受损失。特别是香港可以进行更有效的监管,避免误入歧途。
没有安全的前提,很难稳定发展。虚拟资产市场之所以有风险,是因为缺乏监管。比如美国,过去“货币圈”经常发生“货币灾难”,虚拟资产价格突然下跌也就不足为奇了,包括一些所谓的稳定货币。与此同时,交易平台将突然无法交易并停止交易,其中一些平台将被曝光涉嫌挪用客户资金,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因为各种市场乱象,各地都在收紧监管。例如,美国财政部上个月公布了全球分散金融服务的非法金融风险评估,欧洲议会对此表示赞同。就香港而言,谘询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受访者赞成让持牌交易平台经营者向散户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建议,而当局将实施的一系列措施总结了以往的经验,包括确保经营者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适当性、良好管治、加强对代币的尽职调查、纳入标准和披露、资产的安全保管、客户资产的分离、避免利益冲突和网络安全。其中,如果某个平台在条例实施后九个月内仍无牌经营,将不能在香港开展虚拟资产交易业务,也不能在香港推广,* * *也会提醒投资者投资不受监管平台的风险。
正如* * * *首席执行官梁凤仪所说,监管框架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旨在提供适当的投资者保护和控制主要风险,从而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支持创新。香港应该走上自己的安全发展虚拟资产之路。毕竟市场不自信,就没人参与。在稳定的主导下,香港已经多年不挤现金,联系港元也稳如泰山。雷曼困债事件的余波也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权益。只有兼顾均衡的安全监管,实施虚拟资产监管,市场才会有序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为金融创新提供更好的土壤环境,而不是成为韭菜频繁割的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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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香港虚拟资产研究中心,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新规":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qkl/146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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