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还款日期怎么算,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南国早报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贷款到期日应该怎么计算?1
计息天数:按月还款按30天计算,按季还款按90天计算,按年还款按360天计算;
还款日期:还款日为贷款日期的对应日,即采取“对日还款”方式,无对应日的取月末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货款到期日:除利随本清方式外其余还款方式都必须是整期对应日的前一日。
拓展资料: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商业银行制定贷款政策的目的,首先是为了保证其业务经营活动的协调一致。贷款政策是指导每一项贷款决策的总原则。
理想的贷款政策可以支持银行作出正确的贷款决策,对银行的经营作出贡献;其次,是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质量。正确的信贷政策能够使银行的信贷管理保持理想的水平,避免风险过大,并能够恰当地选择业务机会。
货款起始日是指贷款审核通过后,款项成功到账的那天,就算贷款起始日,也就是计息日,从这一天开始算起,就要计算利息了,借款人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具体哪天是起始日,一方面看到账时间,另外一方面可以看贷款协议,会规定哪天开始借、哪天。
货款到期日就是你贷款到账户或银行卡内的日子,从那一天开始就正式计算利息和还款日。根据你的贷款期限为定,比如1个月、1年、3年,分期还款的话,1期=1个月。
贷款流程和时间:
1、银行大额贷款审核流程比较复杂,需要经过申请-调查-授信-审批-签订合同-办理抵押手续-签借据-放贷,从申请到放款,有可能是几天、十几天甚至几个月,款项最终到账日=起始日。
2、大多数在网上贷放款时间比较快,基本上几个小时内都可以成功到账,所以申请日=审核日=起始日。
3、现在很多贷款都是随借随还提前还款,并不意味着借款的当天就可以立即还款,机构会规定只能隔天或者下一期才能提前结清,所以起始日>还款日至少一天以上。
贷款到期日应该怎么计算?2
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日期是由借款人和贷款银行通过贷款合同进行约定的,通常有按户定日和统一定日两种方式。
按户定日,一般将每笔贷款期限起始日在每月对应日作为约定还款日,如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约定还款日;也可以由客户自主选择每月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采用按户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不尽相同。
统一定日,是由银行对所有贷款帐户统一确定每月一个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采用统一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是相同的。
贷款
贷款指债权人(或放贷人)向债务人(或借款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
贷款到期日应该怎么计算?3
在疫情期间,收入减少,扛房贷好吃力怎么办?为了精准施策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企业和职工纾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赴疫情地区支持抗疫工作或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来源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租赁商品房的职工,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
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企业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应恢复缴存,并一次性或分期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因离职、退休等需要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在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前为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在缓缴期间,职工是否可以正常享受“福利”?
相关负责人解读了三个要点:第一,企业申请缓缴的,可企业部分与职工个人部分全部缓缴,也可企业部分缓缴,职工个人部分正常按月缴存,具体缓缴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第二,缴存职工所在企业已按程序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的,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具体补缴方案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并在《2022年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报表》中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补缴方式(到期一次性补缴到位或分期补缴到位),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今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赴疫情地区支持抗疫工作或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缴存职工,如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缴存职工可授权南宁公积金中心扣划其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缴存职工恢复正常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的,应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自2023年1月1日起,如缴存职工仍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恢复作逾期处理。
对于疫情期间收入减少的职工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对该项政策,相关负责人称,不作逾期处理也就意味着该缴存职工的还款计划不变,但南宁公积金中心不再对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发起还款划扣,不计逾期,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同时,该负责人提醒职工,要把握好节点,不作逾期处理的时间范围是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2022年5月31日前发生的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不在本通知规定范围内,仍作逾期处理,2023年1月1日起,南宁公积金中心将对缴存职工的还款账户发起划扣,划扣金额为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划扣不足额的,计逾期,计罚息,逾期记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无房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对于无房职工来说,房租压力也不小,如果租一套两居室的商品住房,月租也在2000元左右。在提高提取额度后,如果一个家庭,夫妻俩都缴存公积金,那么,两人各提取900元,两人每月就能提取1800元,该家庭租房压力就非常小了。相关负责人提醒称,租赁商品房提取的申请条件有两个:一是在南宁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二是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南宁市辖区和各县)、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另外,该负责人强调,新的租房提取额度执行起始时间是2022年6月1日起,6月1日前的提取额度仍按原规定计算。此次主要对租赁商品房提取的额度进行调整,租赁公租房提取仍按南宁市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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