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公积金调整后,翻建、建造和大修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流程来了,下面是君呼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房屋大修公积金贷款
作者|军路-兵者
对于军队住房公积金调整已经快一年了,大多数军人对购买首套住房时,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比较清楚,但对于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和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些一头雾水。
今天,军路就和大家说一说:军人公积金调整后,翻建、建造和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的详细流程,供战友们参考!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为60万,对于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和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限额,按不超过建造成本的70%的标准确定。
对于申请军人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其实和军人购买家庭首套房的流程基本相同,主要分为两块:一是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二是向银行申请贷款。区别在于提交的资料,与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资格有不同。
首先说一说军人向所在单位申请贷款资格时,需要递交的相关资料参考:
建造自住住房,所需材料如下(供参考):
①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②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③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⑥婚姻复印件;⑦户口本复印件;⑧军人证件复印件;⑨首套房证明原件。
翻建自住住房,所需材料如下(供参考):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②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③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④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⑤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婚姻复印件;⑧户口本复印件;⑨军人证件复印件;⑩首套房证明原件。
大修自住住房,所需材料如下(供参考):
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或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的原件;③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婚姻复印件;⑥户口本复印件;⑦军人证件复印件;⑧首套房证明原件。
其次,说一说军人申请公积金资格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于每月15日前,通过军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下载并填写制式贷款申请表,会同相关资料上交单位后勤(保障)部门。
(二)单位审批:团以上单位后勤(保障)部门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并上报备案,于次月10日前,将贷款申请批准情况提交协作银行。
(三)签订授权书:次月10日后,在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审批结果,打印《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书》,经本单位后勤(保障)部门盖章后,签订《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获得贷款资格。
最后,说一说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参考(具体需咨询贷款协作的银行网点):
一是客户提出贷款申请。所需资料基本就是申请贷款资格时所需的资料,还包括《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批准书》《委托还款协议》、工资收入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个人银行半年流水等,具体需与贷款协作银行沟通;
二是银行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递交资料后,由办理贷款协作的银行进行相关资料的初步调查、审查和审批,如个人征信、还款能力等等方面;
三是签字借款合同,办理担保等相关手续。通常在递交材料时,如果材料齐全,就会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担保等相关手续。
四是发放贷款。在各项调查、审查和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五是借款人按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发放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偿还贷款本息。
六是办理贷款结算手续。在贷款还清后,办理《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就可持相关证明前往当地的房管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大修基金怎么算
很多朋友在交房前需要专门去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交完以后就不再关注后期专项维修基金这个事了。有些朋友想了解也是无从下手,今天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几个重点,大家要多关注!
01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划重点:以下几种情况是不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1.保修期内的房屋出现问题;
2.依法应当由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部门维修的;
3.人为因素导致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损坏的;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该由物业公司日常维修养护的;
5.业主户内的专有部分出现问题的。
02专项维修资金怎么使用?
1. 商品房
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改造,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专有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小知识:临沂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临房发〔2011〕43号)确定的共用部位及设施有哪些?
——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业主共有的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售后公房
售后公房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相关业主和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3.没有专项维修资金
如果没有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改造费用由业主共同分摊。
03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怎么办?
如果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筹集金额30%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督促业主按照届时适用的标准补足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用公共收益金额的50%以上优先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小知识:什么是首期应筹集金额?
指的就是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向业主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金额。
04业主必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吗?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足额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业主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或者抵押登记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已足额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凭证。也就是说,不足额交纳维修资金,是无法进行不动产转移、抵押的。
05专项维修资金随人走还是随房走?
如果业主转让房屋,该房屋名下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跟随房屋一并转让到新业主手中,原业主无权要求返还;因征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物业灭失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可归业主所有。也就是说,维修资金跟着房屋走,不受产权人变更影响,只有房屋被征收或灭失的才能退还产权人。
06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及收益如何处理?
1.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2.利用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3.利用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4.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5.罚没收入。
07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通报相关情况;维修资金应建立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对其分户帐情况的查询;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维修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也可以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利用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物业区域内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禁止利用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证券、委托理财业务或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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