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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名贷款冒名贷款区别(顶冒名贷款 银监处罚)

贷款知识 银联信 原创

合规风险:10月1日-19日各类银行处罚案件解析,下面是银联信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顶名贷款冒名贷款区别

合规风险10月1日至19日处罚情况分析

2022年10月01日-2022年10月19日,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各类性质银行的处罚合计154笔罚单,其中国有商业银行42笔、农村商业银行33笔、城市商业银行31笔、农村信用社24笔、村镇银行12笔、股份制商业银行6笔、未披露5笔、政策性银行1笔。

累计处罚金额方面,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各类性质银行的处罚合计3957.24万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932.60万元、农村商业银行869.40万元、城市商业银行871.24万元、农村信用社839.00万元、村镇银行195.00万元、股份制商业银行225.00万元、未披露5.00万元、政策性银行20.00万元。

图表 :处罚机构类型分布

国有行罚单分析

国有商业银行方面,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罚单量最多,分别达到了19笔、10笔、6笔。处罚案由方面,监管部门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处罚主要集中于信贷业务方面,具体包括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资金监控不力等。

图表 :国有商业银行处罚明细

银行名称(简称)

罚单数量

累计处罚

万元

工商银行

19

315.00

建设银行

10

283.10

中国银行

6

96.00

交通银行

4

128.50

农业银行

3

110.00

合计

42

932.60

图表 :国有商业银行处罚案由明细

处罚案由

处罚案由数

信贷业务

28

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2

贷款资金被挪用

4

贷款资金监控不力

3

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

按揭贷款业务调查不到位

2

并购贷款管理不到位

2

贷前调查不尽职

1

贷款“三查”不尽职

1

信贷监管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

1

内部控制

10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5

办公营业场所安全管理不到位

3

办公营业场所管理不到位

1

案件防控管理不到位

1

员工行为管理

5

员工行为管理不当

5

消费者权益保护

2

借贷搭售

2

外汇业务

2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1

违反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规定

1

反洗钱管理

2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

理财投资业务

1

投资管理不到位

1

银行卡业务

1

信用卡业务未严格履行尽职调查

1

合计

51

农商行罚单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方面,其中云南麻栗坡农村商业银行、云南广南农村商业银行、黑龙江东宁农村商业银行、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罚单量最多,均是4笔。处罚案由方面,监管部门针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处罚主要集中于信贷业务方面,具体包括违规发放贷款、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资金被挪用等。

图表 :农村商业银行处罚明细

银行名称(简称)

罚单数量

累计处罚

万元

云南麻栗坡农村商业银行

4

80.00

云南广南农村商业银行

4

95.00

黑龙江东宁农村商业银行

4

20.00

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

4

90.00

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

3

30.00

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

3

100.00

山东济阳农村商业银行

2

100.00

青海同德农村商业银行

1

0.30

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

1

75.00

贵州织金农村商业银行

1

34.10

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

1

30.00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

1

65.00

云南巍山农村商业银行

1

30.00

广东五华农村商业银行

1

55.00

云南大关农村商业银行

1

30.00

云南巧家农村商业银行

1

35.00

合计

33

869.40

图表 :农村商业银行处罚案由明细

处罚案由

处罚案由数

信贷业务

28

违规发放贷款

6

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4

贷款资金被挪用

3

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

3

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2

违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

2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

2

贷后管理不到位

1

违反统一授信管理

1

授信管理不尽职

1

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

1

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1

贷款管理不审慎

1

员工行为管理

10

员工与客户资金往来交易违规

4

员工借用客户资金且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

3

员工行为管理不当

2

员工贷款管理不审慎

1

内部控制

4

案件防控管理不到位

1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1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

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

1

账户管理与支付结算

4

未按规定解缴假币

2

违反代理国库业务规定

1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延迟向人民银行备案

1

反洗钱管理

3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

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

同业业务

1

同业业务管理不到位

1

不良资产管理

1

提供个人不良信息

1

合计

51

城商行罚单分析

城市商业银行方面,其中龙江银行最多,达到21笔。处罚案由方面,监管部门针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处罚主要集中于信贷业务方面,具体包括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押品管理不到位等。

图表 :城市商业银行处罚明细

银行名称(简称)

罚单数量

累计处罚

万元

龙江银行

21

366.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3

123.00

天津银行

2

192.40

福建海峡银行

1

30.00

金华银行

1

0.00

浦发银行

1

0.00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1

79.00

温州银行

1

80.84

合计

31

871.24

图表 :城市商业银行处罚案由明细

处罚案由

处罚案由数

信贷业务

13

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5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4

押品管理不到位

2

违规发放贷款

1

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超过资本净额10%

1

内部控制

5

案件防控管理不到位

3

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1

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

1

征信管理

5

授信评级不准确

5

外汇业务

3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1

违反结售汇管理规定

1

为不在名录内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汇

1

账户管理与支付结算

2

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1

违反国库管理相关规定

1

反洗钱管理

2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

同业业务

1

同业业务投资资金流向违规

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

违规报送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

1

员工行为管理

1

员工贷款管理不审慎

1

存款业务

1

人民币流出管理不到位

1

不良资产管理

1

上调不良贷款分类未执行监管规定

1

合计

35

农信社罚单分析

农村信用社方面,其中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单量最多,均是4笔。处罚案由方面,监管部门针对农村信用社的处罚主要集中于信贷业务方面,具体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贷款调查管理不到位等。

图表 :农村信用社处罚明细

银行名称(简称)

罚单数量

累计处罚

万元

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

105.00

西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

95.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

110.00

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

129.00

丘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

60.00

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

30.00

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

35.00

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

140.00

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

30.00

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

35.00

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

70.00

合计

24

839.00

图表 :农村信用社处罚案由明细

处罚案由

处罚案由数

信贷业务

21

贷款“三查”不尽职

7

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

3

贷款调查管理不到位

3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

3

贷后管理不到位

2

贷款资金被挪用

1

以贷转存

1

贷款业务审批管理不到位

1

员工行为管理

12

员工行为管理不当

6

发生涉刑案件

2

违规通过账户过渡资金

2

员工异常行为(根据行政处罚依据难以细分)

1

员工借用客户资金且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

1

内部控制

9

印章管理不到位

3

股东股权管理违规

2

案件防控管理不到位

2

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

1

理事取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实际履职

1

不良资产管理

4

违规掩盖资产质量

4

消费者权益保护

1

违规收费

1

合计

47

村镇银行罚单分析

村镇银行方面,其中依兰惠鑫村镇银行最多,达到5笔。处罚案由方面,监管部门针对村镇银行的处罚主要集中于信贷业务方面,具体包括违规发放借名/顶名/冒名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图表 :村镇银行处罚明细

银行名称(简称)

罚单数量

累计处罚

万元

依兰惠鑫村镇银行

5

45.00

文山丘北长江村镇银行

2

60.00

文山广南长江村镇银行

2

0.00

大理古城中成村镇银行

1

30.00

云南鹤庆渝农商村镇银行

1

30.00

文山富宁长江村镇银行

1

30.00

合计

12

195.00

图表 :村镇银行处罚案由明细

处罚案由

处罚案由数

信贷业务

11

违规发放借名/顶名/冒名贷款

4

贷款“三查”不到位

3

贷后管理不到位

2

信贷资金流向违规

1

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

1

内部控制

2

监事会履职严重不到位

1

未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任命高管人员

1

合计

13

股份行罚单分析

股份制商业银行方面,有四家银行被处罚。处罚案由方面,监管部门针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处罚主要集中于信贷业务方面,具体包括贷款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发放按揭贷款等。

图表 :股份制商业银行处罚明细

银行名称(简称)

罚单数量

累计处罚

万元

兴业银行

3

70.00

光大银行

1

105.00

华夏银行

1

50.00

民生银行

1

0.00

合计

6

225.00

图表 :股份制商业银行处罚案由明细

处罚案由

处罚案由数

信贷业务

6

贷款资金被挪用

2

贷前调查不尽职

1

违规发放按揭贷款

1

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1

贷款调查管理不到位

1

内部控制

2

案件防控管理不到位

1

非现场统计数据差错

1

消费者权益保护

2

存贷挂钩

2

合计

10

政策性银行罚单分析

政策性银行方面,主要是农发行。处罚案由方面,监管部门针对政策性银行的处罚主要集中于内部控制方面,具体包括未按监管规定报送风险信息。

图表 :政策性银行处罚明细

银行名称(简称)

罚单数量

累计处罚

万元

农业发展银行

1

20.00

合计

1

20.00

图表 :政策性银行处罚案由明细

处罚案由

处罚案由数

内部控制

1

未按监管规定报送风险信息

1

合计

1

顶冒名贷款 银监处罚

第一篇 牢记一字千金 拒绝借名贷款

一、贪图小利时美,铸成大错时悔

2013年4月,李某找到王某、何某等9人,称其扩大养殖规模急需500万元资金,但由于信用额度所限,其本人最多能贷款50万元。因此需要王某、何某等9人以自己名义贷款后再借给李某使用,李某担保还款并承诺给王某、何某等9人高于在信用社存款的利息。王某、何某等9人见有利可图,便按李某所说,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共计430万元借给李某使用。事实上,李某并未使用该笔贷款扩大再生产,而是利用这430万元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银行要求王某、何某等9人偿还贷款;同时王某、何某等9人因涉嫌高利转贷罪,依法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借名贷款违法,害人害己不轻

王某、何某等9人所经历的,就是借名贷款。借名贷款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威胁着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损害了正常贷户的合法权益。如果贷款被用于非法用途,则害人害己、祸国殃民。那么到底什么是借名贷款呢?简单的说,借名贷款就是借别人的“名”从银行贷款自己使用。在上面的例子中李某借用王某、何某等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王某、何某等人就是被借名人,李某为实际用款人。那么,借名贷款到底应由谁来还钱呢?

三、手印不可乱按,签字就需买单

在借名贷款中,因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画押的是王某、何某等人,因此银行首先要求王某、何某还钱是天经地义的,谁让他们不想清楚就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呢?“谁签的字,谁买单”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如果王某、何某等被借名人以自己并未实际使用贷款、银行放贷人员违规操作等理由,拒绝还款。这些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呢?

其实理由很简单:首先,债主只能向债户讨债。借款合同就是借条,借条上签字的只有债主和债户,没有其他人。债主拿着借条能随便找个人让他还钱么?不能,只能找债户还钱!谁签字,谁就是债户!所以,银行这个债主只能找在合同上签字的王某、何某等债户还钱,这笔债也只能由王某、何某等债户来还。

其次,还钱是因为签字画押,并不是因为是否实际使用了贷款。王某、何某等人要偿还贷款的关键原因是因为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画押,而不在于是否使用贷款。也就是说,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就意味着将来要还钱,至于贷款究竟被谁使用,并不能推翻签字的效力,王某、何某等人签了字就要对自己的签字行为负责。

再者,签字是王某、何某等人自愿的行为,理应由他们自己还款。借款合同是王某、何某自愿签的,谁也没用刀顶着他们的脖子逼他们签字,自愿签字借钱,就意味着将来也要自愿还钱;至于签字的背后原因及动机,是基于亲情、友情,还是劳动关系、合作关系等,均不影响其签字行为的后果。王某、何某等人作为思想独立、行为自由的人,理应对为自己的签字行为买单,对自己的签字行为负责。

最后,银行放贷人员知情,并不影响王某、何某承担还款责任。银行放贷人员犯再大的错,也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因此,银行放贷人员不论受到怎样的处罚,也不可能代替王某、何某等人还钱。谁的行为,谁负责。犯错的人受处罚,签字的人还钱,二者是“井水不犯河水”。

总之,谁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画押,谁就应该按期还款,即使王某、何某有一肚子的委屈和理由,也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看来这名字可不能随随便便的签,需要三思而后签啊!

王某、何某也许会说:“不就替人还钱么,我认了”。这可是大错特错了,这种事情绝不止“替人还款”那么简单。那么,在借名贷款中,王某、何某等被借名人到底有可能承担哪些不利后果呢?

四、轻则负债累累,重则锒铛入狱

借名贷款辜负了银行对被借名人的信任,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不仅要承担还款责任,更有可能触犯刑律,落得个犯罪的下场。轻则替人还款,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重则倾家荡产、妻离子散,锒铛入狱,成了真正的替罪羊。

在借名贷款中,由于实际用款人李某不受借款合同约束,也没有还款的心理压力,往往不能按期还款。如果李某不能按期还款,那么银行首先就要找王某、何某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的人还款,其结果无非两种:还款,那就是“炊事员行军,替人背黑锅”,弄不好还会影响家庭关系,使得本身和谐幸福的家庭妻离子散;不还款,那就是往王某、何某的信用记录上抹黑,一辈子都去不掉,以后不论在哪家银行也贷不出款了,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产生活。而且有时候,王某、何某等被借名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借名贷款的手段虽然五花八门,但其实质是王某、何某等被借名人与实际用款人李某串通一气、隐瞒贷款的真实用途,采用欺骗的手段获得银行贷款。因此,根据行为的情节、后果的严重程度,王某、何某等人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等犯罪;如果王某、何某等人与银行放贷人员恶意串通还有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等犯罪;如果王某、何某等人取得贷款后以高利息转贷给别人还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如果实际用款人李某将贷款用于非法用途,比如说购买毒品、枪支、违禁品,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综上所述,在借名贷款中,王某、何某等被借名人承担民事责任还是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取决于实际用款人李某的所作所为、贷款实际用途、以及给银行造成的损失等关键因素,而这些关键因素均在王某、何某等人的控制范围之外,却在实际用款人李某的算计和掌控之中。无论承担何种责任,王某、何某等人都因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画押而成为名副其实的替罪羔羊。

五、牢记一字千金,拒绝借名贷款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的人情关系错综复杂,许多人往往碍于情面、迫于压力或因利欲熏心,难以拒绝别人的请求。尽管如此,为了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为了自己安定和谐的家庭,广大牧民朋友也一定要坚持底线、三思后行,牢记一字千金,拒绝借名贷款:

第一,坚持底线,不讲情面

乐于助人也有底线,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讲情面,终将获得家人的支持和邻里的理解。因此,面对他人的人情恳求,一定要坚持底线,不讲情面,不随随便便签字,拒绝借名贷款的请求,用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和谐美满的家庭生活,避免害己害人。

第二,坚持原则,顶住压力

在压力面前屈服不会赢得他人的理解,只会输掉宝贵的人格,在子女面前颜面扫地;一旦东窗事发,实际用款人往往丢卒保车,甚至落井下石。因此,面对他人无理的借名贷款要求,一定要坚持原则,顶住压力,千万不可随便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画押,避免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第三,坚持信念,拒绝诱惑

财富源于勤奋与节俭,天上掉下的未必是馅饼,多半是陷阱;如果贷款被用于非法用途,不知会害多少人家破人亡。因此,面对利益诱惑,一定要擦亮双眼、坚持信念、惜字如金,拒绝借名贷款,坚信蝇头小利不会长久,避免因小失大、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第四,与家人商量,三思而后签

俗话说的好,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遇事多与家人商议而后决断不仅不丢人,而且也能取得家人的支持,没准还能另辟蹊径,想出万全之策;而且一人签字影响全家,理应由家人共同决定,共进共退、共荣共辱。

第五,及时通知银行,避免一错再错

即使迫于各种不得已的原因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也一定要及时、主动向银行说明情况和自己的真实想法,必要时请银行不要放款,避免一错再错,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

第二篇 珍藏身份资料 警惕冒名贷款

一、莫名其妙成被告,原来粗心在从前

2011年5月,赵某向银行申请5万元贷款用于购买基础母牛,后因基础母牛价格急剧升高,赵某便放弃了购买的念头,也就不再需要贷款了。但是,赵某未能及时将贷款申请材料要回,也未在申请材料上注明“仅限于2011年5月某日申请贷款用”的字样。2012年10月,信贷人员许某利用赵某等13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回的贷款申请材料,向本行共申请了270万元贷款用于放高利贷,后因资金链断裂,许某潜逃。银行根据借款合同找到赵某等人,要求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赵某等人拒绝还款,双方对质公堂。

2000年4月,村民杨某急需资金备耕,遂向当地银行申请3万元贷款。办理贷款时杨某将其身份、房产等资料交由其妻侄郑某为其具体办理贷款,事后杨某未及时将剩余资料要回。2000年6月郑某因欠赌债急需用钱,便利用杨某未取回的贷款申请资料向银行申请20万元贷款,并冒充杨某的字迹在借款合同上签名,后携款逃匿。银行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以上2宗案件,法院认为赵某、杨某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冒名贷款,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但是赵某、杨某没有对应该由自己保管的身份、财产等贷款申请资料妥善保管,主观上存在过失,因此应对银行的贷款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银行疏于管理、审查不严,也应对自己的贷款损失承担责任。法院最终判定赵某、杨某赔偿信用社贷款损失的30%赔偿责任。

二、冒名贷款违法,飞来横祸“冤枉”

以上是2个冒名贷款的案例。在冒名贷款中,赵某、杨某等被冒名人疏于保管自己的身份资料,导致这些资料落入其他人手中,而这些人利用该资料以赵某、杨某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冒名贷款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了赵某、杨某等被冒名人的名誉,一旦贷款无法收回,将会给银行和赵某、杨某等被冒名人带来不可挽回、而又莫名其妙的损失。

三、冒名绝非偶然,粗心大意在先

冒名贷款往往是像赵某、杨某一样疏于对自己身份、财产资料的保管所致。比如在正常办理申请贷款时没有向银行要回多余的身份资料、在贷款未获通过时没有向银行要回申请资料,或是未在申请材料上注明“仅限于某年某月某日申请贷款用”的字样。归根到底,是赵某、杨某在心理上对自己的身份、财产资料不重视,认为这些资料只对自己有用、而对其他人没有用。殊不知,这些资料是信用状况的重要证据,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将会对自己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第一,银行会首先找到赵某、杨某要求其还款,这会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本来平静的生活平添烦恼;第二,赵某、杨某如果不想还款,还需其拿出证据来证明,而这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司法程序加以确认,即费神费力又容易引人误解,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第三,一旦银行贷款无法收回,损失无可避免,那么赵某、杨某很可能因为没有对自己的相关资料妥善保管而对银行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名副其实的“飞来横祸”、“无妄之灾”。

四、珍藏身份资料,警惕冒名贷款

为防止冒名贷款给被冒名人、银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监管部门多错并举有效的减少了冒名贷款的发生。例如中国银监会呼伦贝尔监管分局颁布实施了《呼伦贝尔银监分局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控的意见》,要求辖内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度重视、时刻警惕冒名贷款;完善制度、用制度防止冒名贷款;使用技术手段,在贷款实地调查和与借款人面谈、面签过程中采取书面资料和音像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真实、完整的记录,要求贷款申请人本人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复印件上的图像和空白骑缝处填写“仅限于某年某月某日申请贷款用”等字样并署名。

但是,杜绝冒名贷款仅靠监管部门和银行是不够的,还需要像广大贷户的积极配合:一方面需要贷户对银行是否贯彻落实监管要求进行积极监督,例如一旦发现银行面谈、面签时没有录像或是没有要求贷户本人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复印件上的图像和空白骑缝处填写“仅限于某年某月某日申请贷款用”等字样并署名时,一定要积极的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另一方面,也需要贷户自己高度重视、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财产资料,要将自己的身份、财产资料等同于自己本人和财产本身,做到谨慎使用、妥善珍藏,不给任何人冒用自己名义进行贷款的可乘之机。

亲爱的金融消费者,借名、冒名贷款属于巧取豪夺,绝非正道,随着信贷体系的不断完善,广大贷户合理的贷款需求一定会逐步得到满足。面对人情、压力和不正当利益,即使不能惩恶扬善,至少也可以选择明哲保身,让我们共同努力,牢记一字千金、拒绝借名贷款,珍藏身份资料、警惕冒名贷款,脚踏实地奋斗,共建美好家园。

本文来源/奈曼旗农合行

本文编辑/唐晓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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