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方绕过中介“跳单”签合同,法院:应支付中介服务费,下面是新京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中介服务费协议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日常租房、买房时,都少不了中介机构的身影,但由于费用高昂或是对中介服务不满意等原因,部分客户会选择跳过中介机构,直接与相对方签署合同。这种看似省钱省力的“跳单”行为,实际上要承担法律责任。5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
该案中,甲公司有意出租房屋,于是向中介机构乙公司发送了房屋照片及基本情况描述,并同意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中介服务费,双方就看房时间、签合同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乙公司向客户丙公司推荐了该房屋,实地带看了房屋并进行沟通。签约当天,甲公司提出仅同意支付半个月租金作为中介服务费,最终未能签订租赁合同和中介合同。次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直接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丙公司已实际搬入。乙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中介报酬。
法院认为,甲乙公司通过微信沟通,确认了房屋基本情况、服务费金额等事项,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了寻找租户、实地看房、居中磋商、拟定合同等服务,甲公司也实际接受了这些服务,双方应成立中介合同关系。甲公司利用了乙公司提供的交易机会及媒介服务,私自与丙公司订立租赁合同,在甲公司拒绝向法院提供这份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应认定实际月租金即为当日协商确定的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甲公司应依照双方约定的中介服务费标准向乙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
法官提示,在房产租赁与买卖交易中,通常由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然而因各方经济利益驱使,“跳单”现象逐渐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这类行为及其后果进行了明确规定。“跳单”行为有以下构成要件:委托人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提供服务情况、其他获取房源信息途径、合同签订及内容等情况,综合认定“跳单”行为。
编辑 彭冲 校对 杨许丽
贷款服务费一般是多少
半岛全媒体记者 姚文嵩
近日,半岛全媒体接到市民初先生的投诉,他表示,去年12月份他在青岛金普信咨询有限公司办理了贷款,并交了8250元手续费,后来贷款没办下来,手续费至今也没有退还。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类似投诉大量存在,相关部门提醒,警惕以银行名义办理贷款业务的风险,选择正规的渠道贷款,才是最好的选择。
初先生贷款手续费的转账记录。
贷款之前先交8250元手续费
“之前无意间加了这个金普信李经理的微信,他在微信上说能办理贷款。去年年底公司周转急需要钱,我就联系了他们。”青岛市民初先生急需用钱,却因为自己的住宅是小产权无法在银行办理贷款,就联系了这家咨询公司。初先生说,金普信公司的李经理了解了他的情况后表示,他们公司有很多银行资源,可以帮忙对接银行贷到款,并承诺0.5%的利息。
去年12月初,初先生应邀来到位于海航万邦中心的青岛金普信咨询公司,“当时一位姓商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我起初是想贷10万元,商经理了解完我的情况后表示可以帮我贷16.8万,并现场和我签了协议。”初先生表示当初贷款心切就没有多想,“他们说保证十天放款,但是需要交一点押金,按照贷款额度的百分之五收取,以防贷下款来我反悔不用了,我当时手机微信账户里只有400元,签完协议后就当场转给了他们。”签完协议的第二天,在李经理的催促下初先生又把剩余的部分押金转给公司,合计交了8250元手续费。“签约那天因为手续费没交全,我也没有要签的那个协议,后来交齐手续费后要求对方把协议拍给我,结果也迟迟没给我。”初先生说。
贷款未果,手续费难追回
“他们当时还跟我要了我的征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在签完协议的第五六天的时候我联系他们,李经理让我不要着急,说需要走流程,十天保证下贷款。”结果十天后贷款并没有下来,并给了初先生很多没有贷下款来的理由。在初先生的不断催促下,李经理在1月17日左右表示无法办理贷款。“既然办不了贷款,我就要求他们公司把手续费退给我,那个李经理在我的多次要求下,在1月31日答应会在第二天给我退手续费,结果还是爽约了,我就不停地要,这个李经理就不停地拖。”多次讨要手续费无果后,初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了,“因为手续费不退给我,那个协议也没有给我,去他们公司,他们公司有门禁我也进不去。”
最终,初先生选择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了解了我的情况后表示,这种情况没法界定为诈骗,让我收集证据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初先生后来又联系了市场监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而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不在其监管范围之内。“后来,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把我拉黑了,电话打不通,微信也不回。之前给我办理业务的商经理也表示找他没有用,让我找李经理,这个钱就这么一直拖着。”6月27日,记者根据初先生提供的手机号码与李经理进行联系,但是号码显示为“空号”。截至目前,初先生仍未要回他的手续费。
金融监管部门建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为此记者上网查询了青岛金普信咨询有限公司,在“爱企查”页面看到,工商注册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22年3月,是一家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等。
记者就初先生的遭遇联系了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不在其监管之列,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
随后记者就初先生的情况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法律人士表示,要看当初签订的中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再来确定通过哪方面起诉其返还服务费,就初先生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先拿到他们当初签订的协议,以及以前的微信记录相关证据,再要求其予以退款。
提醒:树立合理消费理念警惕贷款陷阱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像初先生这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办理贷款未果后不能退还中介费的情况大有人在。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受骗的人员中,有一部分是像初先生这种有正常贷款需求却基于各种原因无法贷款的人员,另一部分是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人员,有些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网贷中介平台利用当事人想做无抵押贷款并且快速拿到钱的心理,以证明简单、利率低、额度高等说法取得其信任后,再诱骗其通过转账等形式预付利息、保证金、保险费等费用。
湖南银保监局曾发布《关于警惕以银行名义办理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围绕谨慎核实对方身份、详细了解贷款产品信息、提供真实贷款申请资料、认真查阅贷款合同内容、警惕向无关账户转账要求、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六方面重点关注,树立合理消费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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