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半有征信问题,结婚13天就想离婚!【黔法要闻】,下面是贵州高院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兴义小额贷款公司破产
法院要闻
1 8月17日至18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赴六盘水中院、钟山区法院、盘州市法院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了六盘水中院审判法庭项目选址、钟山区法院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大厅等场所,并深入盘州市法院鸡场坪人民法庭了解工作情况,分别在六盘水中院、盘州市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2 8月18日,省法院组织召开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下步创建工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唐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3 8月20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率队赴黔西南州中院、兴仁市法院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 8月19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讲座,邀请省委党校周感华教授围绕“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行动指南”作专题辅导。辅导讲座以视频方式进行,全省三级法院近4000名干警参加。
5 近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德禄带队到罗甸县指导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审判执行
01 刑事审判
8月18日,安龙县法院巡回法庭到安龙县海子镇某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被告人贺某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1223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庭审特邀了当地派出所民警、村干部及群众进行了旁听。
8月19日,松桃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熊某涉嫌受贿罪一案,邀请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旁听。该案将择期宣判。
02 环资审判
8月17日至19日,播州区法院、湄潭县法院、习水县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赤水县法院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法庭挂牌成立。
近日,金沙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以二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和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责令二被告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赔偿价值6474元的裂腹鱼、中华倒刺鲃等鱼苗或鱼种在清池镇渔塘河段进行投放。
03 优化营商环境
8月18日,遵义中院和遵义市税务局形成《破产案件涉税问题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明确税收债权的申报、税收债权的审核与确认、破产程序中的纳税申报、税务注销的办理、纳税信息的修复等五方面十二条意见,解决长期困扰企业破产过程中的涉税问题,为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搭建一条快车道。
近日,都匀市法院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邀请了市温州商会、市小微企业商会、市星星物业服务公司等20余家民营企业家代表,就法院如何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征求意见和建议。
04 司法协作
8月17日,为加强黔桂两省(区)交界司法协作,兴义市法院与广西隆林县法院就民商事、刑事、执行案件送达,万峰湖环境整治及环境资源审判等协作进行商讨。
05 执行工作
近日,榕江县法院在执行某地质队申请执行某锌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执行法官经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网络查控后发现被执行人并非“耍赖不还钱”,而是由于企业主要人员变动等缘故,导致开采手续一直没有办理齐全,不能开业无法获得经营收入,从而无力偿还申请人的欠款。执行法官巧妙转换执行思路,以“放水养鱼”的方式灵活化解矛盾促双赢。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在确保被执行人不能转移财产的前提下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时间并可以分期履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平坝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劳动争议案,帮助4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7.5万元。2019年5月22日,平坝区法院立案执行王某兰等4人与贵州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开设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将该被执行公司的法人梁某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平台上发布信息,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后,梁某懂主动来到法院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向4人支付了7.5万元劳动报酬。
中基层法院动态
01 8月17日,黔南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韩德洋在黔南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等。
02 8月18日,黔东南州法院召开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联席会议。
03 8月19日,安顺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民法典第一期专题讲座,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侯国跃就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及实务应对进行解读。
04 8月19日,六盘水市法院立案诉服信访工作推进会在六枝特区法院召开。
05 8月20日,铜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信息化应用考核暨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推进视频会。
06 8月20日,贵阳学院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开阳县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07 8月20日至21日,遵义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研讨会在正安县召开。
08 8月21日,毕节中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宣传活动。
09 8月21日,黔西南中院召开全州法院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调度会。
法院故事
婚姻大事,不能儿戏。结婚是双方信任的结合,这不,息烽一男子因婚前有征信记录问题,差一点,刚结了13天的婚就黄了。
原告艾某某(女)与被告熊某于2019年12月份因工作原因结识后迅速坠入爱河,于今年5月21日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正式结为夫妻。
但是好景不长,婚后艾某某打算办理贷款买车时,得知熊某征信有不良记录,很是生气。6月3日,艾某某一纸诉状将熊某告上了法庭,以熊某隐瞒征信记录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熊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界限,而判断依据则应从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考量。本案中,艾某某与熊某经自由恋爱相互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并无原则性的矛盾冲突,双方虽因熊某的征信不良记录产生嫌隙,但这尚不足以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只要彼此多一些理解和宽容,理性对待并积极处理,夫妻关系完全可以和好。最终,法院一审驳回了艾某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寄语:虽然判决不允离婚,但在此也告诫各位即将踏入或者想要踏入婚姻殿堂的你们,诚信是做人之本,没有诚信寸步难行。同时,夫妻双方还应理性看待问题,直面解决问题,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扶持、相互促进,切莫因一时冲动,让本应美好的“称心事”变成“烦心事”。(来源:息烽县法院)
贵州兴义高利贷贷款
好花更红
智惠天平
4月13日下午,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扫黑办主任、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传灵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导工作以来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工作情况。省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人钟利发布了6个典型案例。
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导工作以来,全省法院以严明的态度、严明的纪律、严明的作风,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有力的工作措施、更明显的工作效果,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
4月10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贵州省工作动员会精神。韩德洋院长强调,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接受中央督导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准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中央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以来,全省法院坚持边督边改,始终坚持依法严惩的态势,把依法加大案件审判力度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4月12日至4月13日上午,毕节市中院、乌当区法院、花溪区法院、钟山区法院、七星关区法院、纳雍县法院、兴义市法院等7家法院依法宣判一批涉黑恶案件,共11案76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判处剥夺政治权利6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并处罚金总计人民币221.1万元。
全省法院将聚焦案件办理,在推动依法打击、除恶务尽上下功夫。对未审结的案件, 将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集中审判力量加快办理。要坚持狠抓案件办理和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坚持深挖犯罪线索和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向“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向“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着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着力破除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到中央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导工作是促进全省法院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能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决做到扫黑除恶工作“思想不松、温度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整改不停”。
4月9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这4个意见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的坚实法治保障,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4个意见,将其作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法律武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4月10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对于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黑恶势力犯罪等其他罪行;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审判工作;在查明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关系网”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等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4月12日至13日全省法院集中宣判的部分涉黑涉恶案件
一、胡占奎等14人涉黑案
胡占奎案由毕节市赫章县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4月13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胡占奎等人利用宗族势力,通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手段确立强势地位,逐渐形成以胡占奎为首、以宗族血源为纽带的人数较多、骨干成员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赌博、非法采矿等方式非法敛财,获取经济利益用以支持组织活动。该组织在赫章县德卓乡大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操纵、扰乱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残害百姓,称霸一方,在该地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和经济秩序。胡占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刑罚,其中1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人被并处罚金共人民币八十余万元。
二、邓海桃等10人涉黑案
邓海桃案由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4月13日乌当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邓海桃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受到刑事处罚,刑满释放后长期混迹于社会,以同乡、亲友等名义为纽带,采取发放工资、提供住宿等手段拉拢社会闲散人员从事高利放贷等非法活动,逐渐形成以邓海桃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收取高利贷款、争抢工程、寻求“保护伞”过程中,多次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非法获利24万余元用于该组织活动。该组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称霸一方,破坏基层组织建设,共造成多人轻伤、轻微伤及财产损失,致多名被害人不敢报案、报案后又撤案,证人不敢作证,在乌当区内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乌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邓海桃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9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至二年,并处罚金共人民币四十余万元。
三、朱兴永涉恶案
朱兴永案由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4月13日纳雍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朱兴永与杨佳驹、黄友华(均已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纳雍县百兴镇一带吃喝玩乐,出入该镇“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为寻求精神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逐渐形成以杨佳驹为首,朱兴永、黄友华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2014年以来,朱兴永伙同杨佳驹、黄友华等人实施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百兴镇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纳雍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朱兴永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四、周曾富、费明高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周曾富、费明高案由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4月13日钟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特巡大队辅警周曾富、费明高在被抽调协助办理周某宇涉嫌犯罪案件期间,违反工作规定及保密协议,利用职务便利,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为周某宇与其家人传递案件信息,企图帮助周某宇逃避处罚。钟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曾富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费明高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因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五、李庆龙等10人涉恶案
李庆龙案由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4月12日兴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何某(另案处理)纠集李庆龙、张海益等10人,以暴力手段,在兴义市区域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李庆龙、张海益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因该团伙中部分成员在额头上纹有眼睛或菱形图案,该团伙又被称为“天眼帮”。该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兴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庆龙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9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至二年、并处罚金等刑罚。
六、刘勇等12人涉恶案
刘勇案由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4月12日兴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2017年5月至9月期间,刘勇纠集杨天玉、张健等人在兴义市辖区内,通过微信聊天寻找犯罪目标,先后7次用刘勇等人购买的“麻药”掺入被害人所喝的酒中,待被害人饮用后精神处于亢奋或其他异常状态下引诱其赌博,并在赌博过程中使用作弊工具,通过换牌等打假牌方式控制牌局输赢实施诈骗。在诈骗完成后,刘勇又安排其手下将被害人强行拉到野外进行威胁、恐吓,向被害人追收非法债务。刘勇将非法获取的钱财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逐渐形成以刘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兴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勇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11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共人民币四十余万元。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兴义小额贷款公司破产(贵州兴义高利贷贷款)":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dkzs/8472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