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车还要分期还贷?信阳一男子购车后被催债7万,下面是映象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奇瑞金融贷款还款查询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刘继忠■见习记者张莉/文图
全款买车后还要分期贷款,汽车经销商给出的丰厚价格优惠,究竟是实惠还是套路?近日,河南信阳的胡先生(化名)通过东方今报新闻热线(0371-65830000),向记者反映了自己买车时遭遇的烦心事。
参与“分享购”优惠两万,全款买车还需分期贷款
2019年5月初,家住信阳市的胡先生计划添置一辆新汽车,通过线下对比挑选后,看中了SUV一款奇瑞牌瑞虎8。胡先生在奇瑞信阳瑞龙4s店看车的过程中,销售顾问告诉他近期购车有优惠,参与“分享购”活动能获得2万元优惠。
什么是分享购?胡先生向记者解释称,“分享购”是奇瑞信阳瑞龙4s店在五一假期推出的一个优惠活动,客户在购车时向4S店一次性缴纳全款,再通过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车辆,每月购车分期金额由4S店转至客户银行账户还款,这样购车就能享受2万元车款优惠。
“当时销售顾问给出的承诺特别好,他说不会对我们产生影响,又能便宜两万多车款,我就选择了这个分享购方式。”胡先生说,他在5月8日参与了分享购活动,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一辆白色的奇瑞牌瑞虎8汽车,一次性缴纳了124800元(包含车款、购置税、保险),与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享购车协议,办理了36期(3年)的分期贷款,每月需还款3490元。
在胡先生提供的分享购车协议上,记者看到“贷款由甲方(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时每月打入指定金融还款账户还款……甲方保证按时还款,如有违约甲方承担责任,保证乙方征信不受还款影响。”
分期还款出问题,车主再被催债7万
胡先生说,在前期还款过程中,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按月向银行账户打款还贷,原本以为不会有太大问题,便放宽了心。
到了今年9月份,胡先生接到手机通知车辆贷款扣款失败,按月还款出现了问题,他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我就去问了一下这个事情,他们公司就在车主群里说因为经营不善,已经停止分期还款。”
10月17日,胡先生接到了由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出的律师函。律师函中提到,自9月8日起,胡先生已停止还贷,经多次通知无果,已构成严重违约,对方要求他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否则将可能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没过多久,胡先生加入的维权群里开始喧闹起来,每天不断有新的车主加入,他们的情况与胡先生相似,购车时一次性付清车款,办理分期贷款可享受购车优惠,分期的钱款由4S店按时还,但近期的贷款并没有按时缴纳。
涉事公司:计划一年内还清欠款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2月0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汽车销售,汽车配件及装饰品销售等。
10月19日,记者曾通过维权者联系上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李建昌回应了此事,他解释称公司与信阳新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新东方汽车销售公司)一方合作时出现了问题,导致了资金周转紧张。双方曾是竞争对手,近年来在市场运营时统一市场价格,对客户资源进行共享,双方公司和财务核算都为独立运营。对方销售了瑞龙公司的汽车未按时将车款交付,因疫情推迟直至3月发现对方账目问题,目前信阳新东方汽车销售公司已申请破产,这对他们的经营产生了影响。
“目前是每月先还1000元,和客户承诺的东西,我们一定会还的,我们公司计划是最多推迟一年的时间,会把大家的所有款项还清。”李先生透露,当地政府已进行调查,公司所有账目已全部上交,目前正在等待结果。
“我接到律师函之后的第二天,就去店里询问情况,他们解释说公司出了点问题。”胡先生说,4S店后续又提出了解决办法,每月还贷1000元,其余部分先由客户自行垫付,但这一回应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部分车主又向当地法院、公安局反映相关情况。10月22日,胡先生告诉记者,此事在10月21日正式立案。
10月22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奇瑞汽车厂商,客服回复称公司对此事已进行了相关备案,“厂家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了,这个活动是经销商自行开展的,并不是奇瑞公司的活动,关于‘分享购’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对于该经销商的行为,奇瑞公司已有相关工作人员介入。
律师:
那么4S店的销售方式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胡先生又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记者也就此咨询了权威律师。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吴言彦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所称的“分享购”一事其实是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利用胡先生已经全款购买的车辆做担保向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贷款。虽然购买车辆的总价格有优惠,但是相当于胡先生将自己全款购买的车辆用于给汽车销售公司向汽车金融机构贷款做担保。如在整个购车过程中,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故意避重就轻使胡先生形成错误的认识,则构成欺诈。如胡先生已经明析“分享购”的本质并自愿担保,则贷款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如约向汽车金融机构还款时,胡先生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因胡先生与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分享购车协议,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甲方的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胡先生可依据协议约定起诉至法院要求信阳市瑞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刑事立案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则需要等刑事案件终结之后再提起民事诉讼。再次提醒大家,在购买车辆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时时,认真了解协议约定,避免上当受骗!
奇瑞汽金怎么还款
近期,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7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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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还原小区工程本来是政府建设的民生工程,按理来讲建设的房屋应该保质保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和方便生活,但是亳州市谯城区板桥口还原小区(新时代小区)建设的质量令人堪忧,2018年8月份分房之后电梯就坏了无法使用,经过老百姓多次在市长热线和人民网投诉后直到2018年12月份才修好,物业那里才发放钥匙,但是钥匙领过以后大问题又出来了,高层住宅无法正常供水,老百姓领了钥匙还是不能装修,去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无法给出具体时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始维修,这个还原小区的质量也太差了,当初又是如何验收通过的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新时代小区已于2017年底通过质量竣工验收,2018年5月移交物业公司使用、管理。小区供水管网及供水设备均按照图纸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经现场查看,供水管网及设备均可以正常使用,但用水高峰期进水流量不够。针对该情况市住建局已安排原设计单位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对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已于2019年3月底全部整改完成,已正常供水。
【网民留言】
最近在芜湖市公交的驾驶员口中,常常听到“马上要减车了”的传言,根据芜湖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芜湖公交有几百台国三排放车辆要报废,但是从公开招标看,市里并未拨款采购同等数量的新车(仅去年年底采购了85台奇瑞万达客车)。如此以来,势必要从其他线路抽调车辆去支援那些车辆被报废的线路,使得全市大多数线路发车间隔将增大,即将极大影响到市民出行。本来芜湖的城市发展和公交车数量就不相匹配,公交车数量偏少,部分线路发车间隔大的问题始终存在,如果旧车报废不买新车,公交车总量将更少,驾驶员职工队伍不稳定,势必对公交发展产生更加不利的影响,与创建公交都市的目标背道而驰。 虽然建设中的芜湖轨道交通对公交车客流会有影响,但轨道交通覆盖面有限,公交仍是市民出行的主体,一味迎合轨道交通而大幅限制公交发展,对于城市交通水平的提高是不利的。况且轨道交通启用后,途经线路客流如何变化,需要一个过程才能看出,如今“一刀切”式的不买新车强行减车,这种为轨道交通启用做准备的行为不合理。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芜湖交通发展问题。市交通局回复如下: 经了解,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量大、速度快的特点将有效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2020年底我市将购置240辆轨道交通车辆,相当于公交车1404标台,届时我市公共交通车辆万人拥有率将达18标台以上。 目前,我市正积极开展“三网融合”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轨道交通、公共交通、步行系统三者有机衔接、融合。在轨道交通正式营运前,为保障市民正常出行,市公交公司已对7年以上的老旧公交车进行尾气检测、修理和保养,使公交车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同时,2018年已向市政府申请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现85辆公交车正在招标采购,预计今年7月份投入营运。
【网民留言】
我是淮北市濉溪县四铺镇湖涯村村民,现年28岁。我父亲从1991年担任村干部期间,为了村部发展以及上级领导视察期间招待开支等原因,垫资多达20余万元,我父亲于2015年去世,近年多次催促湖涯村主要领导还款,但是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一拖就是4年。如今我母亲体弱多病,家中房子破败,亟需翻修。本人需要偿还房贷,这笔欠款能解我燃眉之急。我多次讨要,到了镇里又说找村里。我打电话到县信访局,县信访局把镇里号码给我让我到镇里咨询,要镇里协调,镇政府指派包村干部到村里协调,目前无果。如今我家庭处在穷困潦倒中,我没有请求政府给我帮扶,但在我最需要钱的时候,不要谈论我父亲为村里做了什么贡献了,总该有苦劳吧,希望领导能尽快帮忙把我们的血汗钱还给我们。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四铺镇湖涯村不归还村民垫资款”问题,中共淮北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协调,湖涯村村委会于2018年年底还款1万元,于2019年2月还款5000元。因该村财政紧张,无法一次性偿还清,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已将该欠款纳入村年度还款计划,保证今后每年偿还欠款3—4万元。
【网民留言】
芜湖城市之光四街区4号楼楼顶违建太阳能,破坏原来交房时给每户配的可以正常使用的太阳能。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苏宁城市之光小区第四街区4号楼楼顶违建太阳能问题。鸠江区回复如下: 接到留言后,鸠江区城管局及官陡街道派专人赴苏宁城市之光小区第四街区4号楼实地查看。经查,你反映的太阳能问题为4号楼901、902户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楼顶大面积渗水,在经小区物业同意并委托物业通知到4栋所有住户后,于2018年11月份在单元楼楼顶搭建框架,将原先摆放在地面的太阳能移位于框架上,并对部分太阳能原有的塑料软管更换成波纹软管。 相关情况,鸠江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与你沟通。
【网民留言】
领导好,我是芜湖中梁国宾府的业主,中梁在2018年12.8号,在小区内并未完成建设的情况下强行交房,小区内排水,绿化,一塌糊涂。人车未分流,房屋漏水,破损情况严重。在和中梁多次交涉过程中反映无果,中梁所谓负责人态度强硬,多次侮辱在场业主。拒不整改,还望领导明察,能够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中梁国宾府(雍景府)小区相关问题。市住建局回复如下: 接到留言后,市住建局派专人赴中梁国宾府(雍景府)小区实地查看。经查,你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对此,市住建局已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该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进行了整改。目前,由小区业主(5人)及鸠江区政府(2人)成立了7人代表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代表全体业主向企业反馈问题。对于仍存在的争议矛盾,业主可通过7人小组继续与企业协商解决。 市住建局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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