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警方破获一起“套路贷”案件,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下面是大河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新乡高利贷私人贷款
落网的犯罪嫌疑人
郭歌曹雪文/图
近日,新乡市公安局卫北分局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破获一起“套路贷”案件,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数罪被卫北警方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周某某办贷款1万元竟需还款近41万元
周某某,牧野区居民,2016年8月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着急用钱,本想办理一张信用卡,通过刷卡的方式,偿还欠下的债务。但信用卡办理并不顺利,其又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结识了一个做小额贷款生意的人王某涛,并从他那里借到1万元的贷款,除去利息拿到手中的只有8000元,期限10天。让周某某没想到的是,自此便步上了之后近两年“借了又还、还了又借”的还债之路。
周某某本是与出借人王某涛约定的10天后还款,到期后王某涛便要求周某某还清全部款项。生活捉襟见肘的周某某无力还清贷款,只得暂时偿还部分借款5000元。因欠3000元尚未还清,王某涛加上违约金、利息等虚增费用,又逼着周某某写下一张1.5万元的欠条,约定期限一个月。
让周某某想不到的是,王某涛怕周某某到期还不上1.5万元的借款,又向他介绍了一位做小额贷款生意的沈某和李某,并要求其向沈某、李某分别借款8000元、7000元,先行偿还王某涛的欠款。王某涛脱离与周某某的债务关系,周某某重新与沈某、李某建立新的债务关系,并约定期限15天还清。
到期后,沈某、李某再次向周某某要求偿还借款,在周某某无法偿还时,沈某、李某重新介绍新的放贷人员给周某某,要求其向新的放贷人员借款,以还清其欠款。
如此循环往复,别人的债务是越还越少,周某某的债务却是越还越多。实在无力偿还的时候,周某某不仅要跟对方无条件签订长达50年的房屋租赁协议,自己还被迫逃到山东躲债,牵连家人受到威胁,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走投无路之际,周某某选择了向警方报案。
受害人走投无路报案求助警方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截至周某某2018年5月向卫北警方报案时,周某某已被迫还款13.6万元,并被迫签下了27万元的欠款借条。
警方接报案后,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组织精干警力着手侦破此案。因该案距离案发时间较长,查证较为困难,再加上违法犯罪人员反侦察意识较强,并未给警方留下太多有价值的线索,案件的侦办一时陷入困境。
抱着此案必破的决心,专案组民警沉下心来,通过对案情的初步分析研判,认定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组织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的犯罪团伙。
但限于周某某所出具的借条落款人名一部分用的是化名,要找出真正的涉案人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办案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信息资料,通过分析研究,一名叫做李某明的嫌疑人逐渐出现在办案民警的视线中。顺藤摸瓜,办案民警又陆续查找出张某昆、王某新、李某欢等涉案人员,并于2018年8月将4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李某明、张某昆、王某新、李某欢4人均承认与周某某之间存在虚增债务、强迫交易、暴力威胁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奋战百余日
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继李某明、张某昆、王某新、李某欢等人归案后,分局党委再次召集专案组民警,悉心谋划下一步侦查工作,一张针对“套路贷”诈骗集团的猎捕大网正在悄然铺开。
办案民警深挖与案件相关的线索,经过近一个月的日夜奋战,成功锁定涉案人员沈某、汪某、申某。通过对3名涉案人员的分析研判,成功于9月10日将沈某等3人抓获。13名涉案人员仅抓捕了6名,仍有7名在逃,办案民警重振精神,继续投入到对违法犯罪人员的紧张抓捕之中。
直至2019年1月低,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在广州归案,卫北警方经过百余日的艰苦作战,终于将这伙以小额贷款为名的诈骗团伙人员悉数捉拿归案。
经审讯,涉案人员沈某、魏某、张某等13名人员对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强迫受害人周某某累计偿还虚增债务13.6万元、签虚增欠条27余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案人员沈
某、魏某、李某明、张某昆、王某新、李某欢等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数罪被卫北警方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受害人周某某及其家人在经历了近3年的担惊受怕生活后,终于可以像平常人一样,过上安心日子了。
案件分析
为什么会有人不断地陷入“套路贷”圈套呢?
我们都知道陷入“套路贷”,一不小心就会让自己原本少量的债务翻滚数倍、十数倍乃至数十倍,使得借款者债台高筑,直至倾家荡产。如狼似虎的“套路贷”,大家避之不及,为何仍会有人不断地入了“套路贷”的套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首先,“套路贷”存在一定的市场。由于大众对“民间高利贷”与“套路贷”的分辨能力不强,借高利贷者无法通过正规程序取得贷款,只能转向小额信贷公司,一不小心便陷身“套路贷”。其次,借款者心存侥幸,对“套路贷”的本质认识不够。即使后来知道陷入“套路贷”,想着到期后想法全额还清即可,殊不知犯罪分子也能列出其他无名借贷条目,导致借款者违约,无法还清贷款,继续增加虚增债务。最后,被害人存在恐惧心理,在明知陷入“套路贷”,自己及家人收到威胁与恐吓时,不敢声张,更不敢报案,他们的恐惧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
民警支招
李国江(新乡市公安局卫北分局民警):提高防范意识远离“套路贷”,以下几点要牢记:
1.天下不会掉馅儿饼,馅儿饼背后必是陷阱。大家不要轻信所谓无抵押、无利息贷款,在有资金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尽量不要向小额贷款公司或者专门从事高利贷的机构借款,不要盲目借贷,轻信非正规公司的虚假宣传广告。
2.保留证据,及时向警方报警求助。借款者所有的钱款往来,务必要妥善保存自己所签的借款合同、借条、借款凭证、到账、还款的银行流水记录、通话记录等,以防“空口无凭”,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3.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如果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因为不法分子的恐吓、威胁,一味地任凭犯罪分子摆布,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新乡日报)
河南私人借钱
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看似无害的金钱借贷,在其中却隐藏了家庭、友情和道德的复杂纠葛。河南省一对闺蜜,小芳和小丽,他们的关系本应坚不可摧,然而,一笔40万元的巨额债务却将这段友情推向了深渊。
小芳和小丽是中学时代的闺蜜,几乎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共同经历了青涩的少女时光,一起分享了梦想、秘密和生活的点滴。
然而,在人生的某个转折点上,她们的关系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小芳的家庭陷入了金融危机,面临破产的危机。她找到了小丽,请求借款40万元来渡过难关。在两人的友情中,这不仅仅是一笔金钱借贷,还是一种互相扶持的誓言。
小丽心软,她答应了小芳的请求,出借了40万元。两人签下了借条,明确了还款时间和方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芳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小丽的多次催款电话都被推脱和拖延。
几个月后,小丽发现小芳过得并不拮据,甚至购置了一辆新车和名牌包包。她开始怀疑小芳是否有意回避债务,这个疑虑加剧了她们之间的紧张关系。
小丽开始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但她犹豫不决,担心这会彻底毁掉她与小芳的友情。然而,当她的家庭也陷入经济困境,她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被动等待。
她找到小芳,坚决要求还款。这时,小芳出人意料地说:“我把钱还给你老公了。”
这一句话像晴天霹雳,让小丽陷入了沉思。她不敢相信自己的闺蜜竟然会与自己的丈夫有联系,更不敢相信闺蜜用“肉偿”的方式还清了债务。
这个故事反映出了金钱、友情和道德之间的复杂关系。借款是一种友情的考验,但如果不按时还款,就会引发无尽的纷争和误会。
小丽和小芳之间的友情或许已经无法挽回,而小丽与自己的丈夫之间的关系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这个故事告诫我们,金钱借贷应该慎之又慎,友情和家庭都值得我们珍惜。同时,道德和诚信永远不应被金钱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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