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是李新立律师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贸易信用证贷款
一、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的划分
1. 按银行提供融资的对象划分
进口贸易融资:指银行或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对进口商的融资,提供融资的主要是进口方银行或金融机构,包括开证授信额度、进口押汇、信托收据、远期信用证、出口买方信贷等。
出口贸易融资: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为出口商提供的融资,提供融资的主要是出口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主要有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保理和福费廷等。
2. 按融资期限不同划分
短期国际贸易融资:指 1 年以内包括 1 年的进出口贸易融资,主要适用于企业对资金流动和周转的需求,包括进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融资方式。
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是期限在 1—5 年或 5 年以上的进出口贸易融资,主要适用于企业为改善其资本结构,弥补企业资金不足的需求,包括福费廷、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卖方信贷。
3. 按是否需要抵押品划分
无抵押品贷款:也称为信用贷款,指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和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跟银行签订合同。
抵押贷款:指需要抵押品而发放的贷款。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且容易变卖的物品。
4. 按资金来源划分
一般性贸易融资:指资金来自商业银行,通常这种融资多与国际结算紧密结合。贷款期限有短期、中期、长期三种,利率采用市场上固定或浮动利率。
政策性贸易融资:指由各国官方或半官方出口信贷机构利用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向另一国银行、进口商或政府提供的贷款。该贷款通常被限定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资本货物,以促进贷款国的出口。
5. 按融资的货币划分
本币贸易融资:指使用贷款国的货币提供的融资。一般情况下,这种贷款的对象为本国外贸企业。
外币贸易融资:指使用非贷款国的货币提供的融资。此处所言外币,可以是借款国的货币,也可以是第三国的货币,但必须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二、常用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1. 打包放款
指出口商收到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未议付的有效信用证后,以信用证正本向银行申请,从而取得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生产、采购、装运所需的短期人民币周转资金融通。打包放款的抵押物是信用证,而信用证对于开证行是一种“或有负债”,对受益人是一种“或有资产”,信用证本身仅仅是一个有条件的银行信用保证,如果条件得到满足,信用证项下的打包放款才有可靠的还款来源。
2. 外汇票据贴现
银行为外汇票据持票人办理的票据融资行为,银行在外汇票据到期前,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外汇票据持票人。外汇票据贴现的业务种类包括出口信用证项下贴现、出口托收项下贴现等。业务实质是以出口单据及出口信用证的开证行或保兑行出具的承兑或承付作抵押和保证而发放的贷款。
3. 国际保理
指供应商与债务人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保理业务, 即保理商以赊销方式向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买方出售商品或向供应商提供综合性金融业务。国际保理有效地解决了信用证方式对于买方来说过于烦琐的程序问题, 也克服了托收方式对于卖方来说过大的风险问题。
4. 福费廷
指银行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信用证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由于信用证在承兑以后形成一项确定的、由金融机构作出的付款承诺,因而在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中,产生了买断这项承诺未到期债权的融资业务,这一融资业务所形成的资产就是福费廷。
5. 出口买方信贷
指国家为支持本国产品出口,通过采取提供保险、融资或利息补贴等方式,鼓励本国金融机构向进口国政府、银行或进口商提供的优惠贷款。由于在买方信贷项下进口商负责筹资,所以出口商的财务报表上不体现长期的大额负债,而且银行在出口商发货后立即将款项直接打到出口商的账上,因此出口商可变远期收汇为即期收汇,从而加速资金周转,改善出口商的财务状况。
6. 贴现
指票据持有人在缺少现金的情况下,把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根据其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并且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业务。票据贴现从本质上是银行购买没有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企业发放贷款,利息费用前置的一项业务。贴现者能够提前得到银行的垫付款,促进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 限额内透支
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抵押、质押和担保等情况,为客户在其银行往来帐户上核定一个透支额度,允许客户根据资金需求在限额内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经营中的销售收入自动冲减透支余额。透支人若想通过限额内透支来融资,必须遵循银行章程及有关协议的规定,不能超过透支期限和透支额度。
8. 进口代付
指付款人向境内银行提出进口项下的融资需求,境内银行借助海外代理行给予的授信额度由其代为提供头寸。代理行将按照银行指示进行即期付款,待约定到期,客户偿还境内银行后,境内银行再向代理行偿还头寸。进口代付期限由双方协商而定,一般有从1个月到1年。
9. 授信开证
指客户未将足额信用证备付款项存入银行保证金账户的情况下,银行为客户办理的对外开立信用证业务。取得进口开证授信额度后,在额度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可以要求银行免收或减收保证金循环开立信用证。
10. 进口押汇
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全套相符单据时,向开证申请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该信用证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是国际信用证贸易中进口企业所通常使用的融资方式,该方式使各方在整个国际商业交易中都能使用银行的信用。
11. 提货担保
是指在信用证结算的进口贸易中,当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目的地时,开证行应进口商的申请,为其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承担由于先行放货引起的赔偿责任的保证性文件。
信用证贷款利率是多少
上篇我们认识了信用证的基本定义和功能。那信用证的种类是如何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吧。
根据其性质,期限,流通方式等特点分成以下种类:
1)根据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和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前者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主要单据,如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凭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通常用于总公司与分公司间的结算。后者是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付清单等,不属于光票信用证。由于不附货运单据,出口商可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以前,就开出汇票,请求银行议附。因此,光票信用证实际上具有预先取得货款的作用。但是有的出口商与进口商关系比较密切,先将货运单据按信用证规定寄给进口商,方便进口商提货,然后凭光票向进口商收款。
2)根据信用证的性质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和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前者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出口商的同意,也就是不必要先通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议附之前,有权虽是撤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可撤销信用证在被撤销时,若通知行于接到通知之前,已经议附了出口商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后者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出口商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只要出口商提供的汇票,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信用证必须标明是否可撤销,如未标明,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此证对出口商收取货款交友5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比较广泛。
3)根据信用证是否由另一家银行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和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前者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各项规定的汇票,单据,履行付款。保兑信用证的银行叫保兑行(CONFIRMED BANK)。后者指开出的信用证未经其他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不保兑信用证可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可能是可撤销信用证。
4)根据信用证是否限制议付可分为:自由议付信用证(FREELY NEGOTIABLE L/C)和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Negotiable L/C).前者指开证行允许任何银行对出口商的汇票和单据进行议付的信用证。后者指开证行只允许指定银行对出口商汇票和单据进行议付的信用证。应当注意的是,无论信用证以何种方式表明其限制议付,它必须是开证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强加于信用证的条款。实务中,有的通知行在信用证表面或信用证的条款中加列限制议付条款并不构成限制议付信用证,对信用证当事各方均没有约束力,是无效条款,它的实质是通知行为了争揽业务一厢情愿的行为。
相比较而言,自由议付信用证对受益人更为便利。但是在信用证业务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限制议付信用证。它给银行、受益人带来了一些麻烦,有时也给出口收汇造成一定影响。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是否可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和不可转让信用证(Untransferable L/C)。前者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后者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末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6)根据信用证付款和交单的先后不同可分为即期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远期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和假远期信用证( 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 )。 前者指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将即期信用证及单据交银行后,可以立即取得票款的信用证;中间指银行保障在受益人交单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直到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后者,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
7)根据信用证金额能使用的次数,分为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和非循环信用证(Non-revolving L/C)前者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 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 额的具体做法有:①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②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③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末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后者指除循环之外的信用证。
8)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又称为转开信用证、桥式信用证、从属信用证、补偿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办法来沟通贸易。原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应高于对背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对背信用证的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的规定。
9)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是指进出口双方相互向对方开出信用证进行结算的方式。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受益人。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10)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是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 据交到后,付款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11)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 ) 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 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 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它是银行信用,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人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还有一个就是保函,我们放到下一篇来讲。
了解了信用证的种类后,无论客户提出哪种,只要对我们自己有利,就可以接受,以免在信用证条款内遭受蒙蔽。
信用证方式哪些特点呢?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作为卖方的我们收到信用证后,需要核对哪些内容的,我们下次再继续解读。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贸易信用证贷款(信用证贷款利率是多少)":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dkzs/83149.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