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黑村霸”一审获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下面是大河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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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宋庆党 袁刻攀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57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月29日上午,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孟宽新为首的12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涉及8个罪名,26起犯罪事实和10起违法事实,首犯获刑20年。
经法庭审理查明:孟宽新,现年48岁,原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宋寨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自2005年以来,以孟宽新为首的12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依托家族、宗亲势力和村委干部身份,相继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在社会上树立了恶名,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较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并将违法所得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
孟宽新及其该组织为非作歹,欺压群众,通过暴力、威胁、阻扰施工等手段,在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宋寨村等周边地区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犯罪手段多样,犯罪后果严重,涉及8个罪名,26起犯罪事实和10起违法事实。该组织把持农村基层组织,大肆实施强揽工程项目、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阻扰工作人员执法、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管理秩序,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
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召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孟宽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一百五十七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2019漯河公积金贷款比例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姚程
5月2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账户管理,充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近期该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对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专项清理工作,集中清理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
据了解,本次清理对象为封存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的且无贷款、无担保、未冻结的符合销户提取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离职职工、退休职工,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自主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死亡职工,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及继承公证书和死亡证明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漯河市民可打开支付宝,找到便民生活应用,点击城市服务,选择公积金查询;也可关注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个人服务,选择公积金查询;也可登录漯河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查询。
自7月1日起,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未及时办理提取销户的长期封存账户依法处理。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
-12329;嵩山路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公积金窗口:5691172;
舞阳县管理部:7223988;
临颍县管理部:8666819。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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