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混战"双十一"噱头十足 业内:去化作用有限,下面是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恩施富州贷款公司
纵观2014年整体楼市,“市场不那么好”的声音不断传出,尽管有限购松绑政策的不断释放,但也仅是部分区域略有成效。在“930房贷新政”、公积金政策等利好政策的加码下,重庆楼市呈现回暖,也让“银十”的成交“有底气”。
虽然10月市场有回温,但一月成交不抵前9月的“萧条”。在高库存量、净利润负增长的压力下,房企加大降价促销、加快推盘,为最后一季度冲量而搏杀。在即将到来的“双十一”,各大房企也使出浑身解数为业搏杀。
“双十一”房企扎堆凑热闹
业内:房企电商对去库存作用有限
11月11日,原本是大家期待已久的“网购狂欢日”,在当日“半价、打折”会成为关键词。而随着房地产的插足,借“电商”之名也让房子狂欢了一把。
纵览近期房地产广告,最吸引眼球的仍是“双十一”,重庆各大房企不随意放纵机会,借力冲量。富州新城“双十一”特供、重庆奥园钜惠“双11”优购奥园房、乐信爱情屿抢房行动特惠“双十一”、珠江成“名车半价购 低过‘双十一’”……房企借力线上线下冲击“双十一”,商业地产、住宅市场双双寻“脱单”。
除了单个项目的“脱单”广告,保利、蓝光、金科等大房企则实行多盘联动,其中,保利以“‘金色’风暴 血拼‘双11’”、金科以“11•11大促 你网购我买单”、蓝光则以“双11疯淘节”等特惠房、特惠价搏杀“双十一”。
重庆(香港)中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战略资源中心副总监孙刚对此表示,2014年房地产行业电商的快速发展,房企联合各大电商平台加入“双十一”也理所当然。由于房产的特性,房企“双十一”的电商促销,更多的达到推广、增大关注点的作用。
集中推盘、促销、冲刺仍是关键
业内:房企电商对去库存作用有限
虽然开发商们借11月11日以“脱单”、“天天双11”等噱头为购房者送优惠,但优惠却并非看到的“那么诱惑”。对此,孙刚指出,“对于房企电商模式对于去库存的效果来看,其所能够产生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
在孙刚看来,房产本身属于大额的消费品,且不属于标准化的产品,其购买行为是多次来访产生的结果。而目前电商平台更大的价值在于拓宽客户渠道,但无法承担客户转化的功能。对于去库存来说,线下环节的执行以及行业大的背景是关键。
他分析道,随着全国限购政策、信贷政策的放松,加之本届秋交会的成交表现,重庆楼市进入10月以来有所好转。但“从中原代理项目以及市场监测的情况来看,目前在加大优惠力度、加大渠道资源投入、二三级联动、电商等方面的共同推动下,更深入的挖掘有效客户资源来带动成交,虽然效果明显,但依然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对于房企来说,2014年的销售压力还是十分巨大的,特别是库存压力较大的房企。因此,“今年的最后一个季度也将成为各大房企集中推盘、促销、冲刺的最后阶段。”他表示。
“信贷政策的放松对于需求的释放有一定的促进,但作用有限。”孙刚认为,四季度各房企出货压力依然巨大,特别是对于全年业绩的考核压力将贯穿整个四季度,因此,四季度重庆市场面临的压力依然巨大,“以价换量促成交”为核心依然是各项目的重中之重。
“双十一” 购房者注意买房细节需理对待
在“双十一”当日,购房者们除了沉浸在狂欢的热闹中,也要防范其中的风险。在铺天盖地的打折优惠下,重庆瑞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欢提醒购房者,在网上购房需注意以下细节:
一、仔细审查开发商公开的信息,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真实性;
二、实地考察项目,户型以及建筑风格、周边环境是否与网上公布一致;
三、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是期房,需落实该期房是否属于预售范围,并且签订合同后需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如果是现房,支付房屋价款后,需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四、在网上购房需注意“一房多卖”;
五、在购房的过程中,保存好登记在网站上的房屋信息以及优惠情况、以及对房产的介绍。尽量保留书面的证据,以免交房后与之前在网上所介绍的不一致,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新华房产调查记者 杨爱迪)
恩施纯私人放款
被贷款后征信受损
“办贷流程和办信用卡差不多,一般都是办最大额2万元。中介会带客户过来,我负责操作,贷款下来后会给客户5000元至8000元不等,我拿6000元,替客户还完四期,每期1000元左右。”
“为什么还四期?”
“因为公司考核就四期,只要客户还了四期,后面还不还都对我没有影响了。”
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顾怡天向检察官做着这样的供述。因为避开公司监管骗领贷款,他于2019年5月被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提起公诉。在另一间提审室里,与顾怡天案情类似的还有犯罪嫌疑人张建宇。他与同伙在网上发布虚假兼职消息,在隐瞒事实的情况下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A信贷公司商品贷款,后将贷款占为己有。
顾怡天与张建宇分属两个独立案件,彼此没有直接关联,但初次阅卷后,检察官发现被害单位都是A公司,且相似案件远不止这两起。同时,检察官还注意到首批报案者并非被害公司,而是被办理贷款的大学生和无业人士。他们大多在A公司短信催还甚至发函催告后才知晓自己在该公司办理了贷款一事,不少人的征信记录都因此受损。
是什么原因让A公司成为不法分子的共同目标?
易审易过的商品贷款
承办检察官决定对位于虹口区的A公司进行实地走访,从该公司安全部负责人赵某处得知,涉案的贷款项目集中在额度为2万元的商品贷上。这种贷款主要针对家电消费,办理手续比较简单,公司明文禁止在校学生、无业人士成为客户,而另一方面,对方出具的《公司无纸化办单业务流程说明》证实涉案人员的办贷流程均为常规操作,表面上并不违规。结束走访后,检察官针对上述情况再次对顾怡天进行了讯问。
“客户信息都是办单业务员先审再由后台审核,后台审也就是审核征信,一般一两分钟就过了。”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由于A公司后台审核流于形式,客户是否具有资质实际上还是业务员说了算。这也造成了部分业务员无视审核门槛,与无资质客户勾结利用虚假资料骗领贷款的情况。这种情况被业内称为打“擦边球”,即客户以购买家电的名义申请商品贷款,获批后再从商家处套取现金。
为了厘清“擦边球”业务和案件本身的关系,检察官做了进一步梳理,总结出四类人员:一是客户,他们往往不具备现金贷款资质,其中相当一部分抱有借钱不还的想法。二是贷款中介,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客户并与放贷业务员建立起利益网络。三是业务员,申请A公司的商品贷款必须通过业务员的专用ID且必须在指定商户消费,这些业务员基本常驻于电器城、手机店等,与商家保持着密切关系。四是商家,由于商品贷款金额直接汇入商家账户,因此套现必须经他们协助完成。
每次打“擦边球”都是一次四方人马对贷款的瓜分。然而私吞贷款,A公司不会向贷款人追偿?逾期的坏账在业务员的ID中不产生记录?对于这些问题,检察官继续向A公司进行询问。
留下四期偿还金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官了解到更多A公司的业务模式。A公司的风控数据与每个业务员办单挂钩,但仅有前四期还款被统计在销售业绩报表中,影响业务员奖金,“四期风险”过后,逾期合同都会交由催款部门处理,贷款是否还清都与业务员再无关系。为顺利渡过“四期风险”,业务员会要求客户留下相应的还款金额由其替顾客清偿,使得风险降到最低。
检察官发现,由于A公司业务量巨大,业务员与客户恶意串通导致的坏账未被重视,所以顾怡天、张建宇等人胆子越来越大。在掌握办贷流程以及“擦边球”业务背后的利益关系后,承办检察官对两起案件进行审查。通过调取被害人个人贷款申请表、A公司信息确认书、付款明细、还款短信等多份证据,案卷中的事实一一印证。
在顾怡天一案中,犯罪嫌疑人与中介勾结,用业务ID为被害人蒋某办理贷款。事实上,蒋某误以为自己是参加兼职活动,把身份证交给了对方。中介利用他的身份信息办理了新的手机卡,并用该卡接收A公司的短信验证码,随后蒋某又被带到某手机店内拍照留底。结束后,他收到了80元兼职费,但对办理贷款之事全然不知。
类案频发,绝非偶然。因此,松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向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针对公司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贷款审批流程欠规范、资金用途审查不严等问题提出建议。2019年6月,A公司针对上述建议进行整改并向松江区检察院回函反馈。同月,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顾怡天提起公诉,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张建宇等案仍在审查起诉中。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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