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大河报记者段伟多通讯员慕童
“这么少的钱,可以打工还?为什么不还?”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网友,也存在于执行法官。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看看中原人民法院最近执行的几起小额案件,听听执行法官怎么说。
【案例一】交通事故车辆受损,2000多元不愿意还?
于先生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执行人。2020年10月22日,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中原路南侧由西向东行驶至桐柏路路口左转时,与余先生驾驶汽车沿中原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事故经交警支队认定。李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余先生是次要责任。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李在10日内赔偿余先生2942元。李不履行,余先生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和控制,并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被执行人崔志峰按照程序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当被执行人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被冻结后,第一时间联系了于先生,并通过支付宝将执行款转给了于先生。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两天时间。
【案例二】3200元货款不还,声称只有“200元”?
于女士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人。于女士与李女士买卖合同纠纷案经中原区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后,判决李女士在10日内将3200元货款返还于女士。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返还义务,于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是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经与相关案件承办人联系,被执行人了解到,李某某所涉案件无一实际执行。然而,李的电话从未联系过。为了想办法找到李某某,执行人员刘艳容前往李某某在郑州的住处,向李某某的父亲说明案情和成为“老赖”的法律后果。听完解释后,李的父亲直接向这位高管提供了李的电话号码。
第二天上午,李某某来到法院执行局,但他说自己只有200元,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对此,申请执行人余女士表示无法理解,要求对李某某采取拘留措施。起初,李某某误以为只要他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法院就无权拘留他。被执行人释法后,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次性履行了3200元。
【声明】金额小,法院不会当真?不对!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有的被执行人认为数额较小,法院不会认真对待;有些被执行过的人,账户违约,不管金额多少,都想靠它,碰‘运气’;有些被执行死刑的人有‘对钱吝啬’的病态心理,还钱就像割自己的肉……”中原法院执行干警表示,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坚持“速”字当头,从立案查控到送达文书,从传唤通知书到督促履行,都注重速度,力求以速度取胜,既有效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执行质量,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奉劝那些小规模案件被执行人赶快履行义务,否则下一个目标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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