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谢工会的‘家人’和法院的‘铁后盾’,也感谢工会调解员的关心和帮助。我对解决方案非常满意。”近日,湖北省南漳县某企业农民工郭到“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致谢赞!
农民工郭某自2021年11月进入某科技公司化学浆车间从事生产工作以来,该公司未与郭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被告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并有详细的工资流向证明。2022年5月,郭在工作过程中,因公司内他人操作不当,用锤子将其右手小指多处击伤,致骨折,构成伤残。为补偿当事人,郭后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双倍返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2023年2月,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委托“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讼调解工作室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
工作室接到案件后,安排县总工会调解员张道军律师牵头调解此案。调解员立即到法院查看案件的来龙去脉,到仲裁庭了解相关案情,澄清事实,收集证据,同时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确定调解的两个关键问题:劳动关系和赔偿金额。据实查阅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查找法律依据,多次耐心要求双方说明法律依据并提供有效案例,得到用人单位认可。寻找案件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切入点,提出调解建议。经过努力,双方最终就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赔偿、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等达成一揽子协议。
2023年3月27日上午,南漳县“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仲裁调解对接工作室就“郭诉南漳县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召开调解会。调解会议由县总工会主任主持,县人民法院院长罗参与指导,三方相关人员参与调解。会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某科技公司当场支付郭6万元工伤赔偿金。该调解协议在县人民法院得到司法确认,双方握手言和,劳动争议顺利解决。
南漳县总工会建立的“法院+工会+人社”对接模式,为老百姓打开了一扇解决多重纠纷的“绿色大门”,最大限度降低了劳资双方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为企业分忧,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达到从源头上提高劳动争议案件质量和效率,减少诉讼增量的目的,节约社会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该机制着力解决企业和职工的“急难忧”,成为工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有力抓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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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湖北南漳县“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为农民工讨要6万元赔偿":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7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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