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上海华瑞银行关于“涉嫌违规放贷,未履行贷前审查责任”的质疑迎来二审判决。
2021年7月28日、2021年9月3日,上海华瑞银行通过第三方平台与杨女士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由杨女士向该行申请借款共计502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18%。逾期罚息利率为贷款实际利率上浮50%。但到期后,杨女士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上海华瑞银行起诉。一审法院还判决杨女士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
后杨女士不服判决,再次提起上诉,称上海华瑞银行合作的平台不具备放贷资格,未经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非法从事放贷业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而且银行在放贷前没有收集客户信息,质疑其涉嫌违规放贷,未尽到贷前审查责任。
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主体清楚明确,不会产生误解;签约合作平台仅作为签约媒介,既不是签约主体,也不是资金实际出借人,不涉及非法借贷;而且贷前审查涉及到华瑞银行的内控机制,如果产生不利影响,银行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但不影响贷款合同的效力。
虽然杨女士的上诉请求被一一驳回,但该案暴露出上海华瑞银行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值得警惕。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11月,上海华瑞银行因2016年至2020年不同时期的三项违法事实,被上海银保监局罚款115万元,分别为“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投资”、“同业投资信贷管理未渗透到基础资产中”、“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业务规则”。
该行年报数据还显示,资产质量方面,2022年末,上海华瑞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6%,同比上升0.19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率,连续6年上升。
2022年末,上海华瑞银行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3.41亿元,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41%,资产负债总额也同比下降。各商业银行在业绩保持增长的时候,已经实现了“逆向行驶”。
同样,通过与第三方的合作平台发放互联网贷款,仍然需要商业银行不断加强自身管理。
近两年,《商业银行网络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网络贷款业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陆续出台,商业银行开展网络贷款相关业务的规范逐步加强。各商业银行需积极介入风险控制,充分评估自身信贷能力,谨慎对待第三方平台可能带来的操作风险。
目前,通过自营渠道投放自营信贷产品已成为许多商业银行的新选择。上海华瑞银行也提到,正在加快自营渠道建设,希望通过对贷款业务全流程各个环节的不断强化,为后续的扎实发展打下稳定的基础。
本文来自金融界。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上海华瑞银行被客户质疑“与无贷款资质平台合作,涉嫌违法放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610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