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简公博)借了7万元“无抵押小额贷款”两个月,管先生手里的借款合同金额已达46万。
然而,这笔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关先生只有自己的说辞,对方却拿出了“完美”的证据:合同上有他的亲笔签名,他的房产已在网上签约作为“信用背书”,而且已经租赁了几十年,银行账户上还有46万元汇款。监控录像里,他甚至自己拿走了现金。最后他不得不向所有亲戚朋友借了40万。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陆续接到与关先生类似的群众举报。市公安局揭开了看似完美证据背后的诈骗、敲诈团伙案件真相,在全国率先侦破此类案件。9月9日凌晨,上海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其中包括以张、黄、朱为首的3个犯罪团伙,以及上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姚某,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6万债务莫名其妙涨到46万。
6月初,关先生急于偿还信用卡欠款6万元。有人给他介绍了一家可以提供“无抵押贷款”的“小贷公司”。这家公司的“李经理”得知管先生名下有房产,答应借钱。但“李总经理”要求签订一份“阴阳合同”:真实合同中,双方约定借款6万元;另一份合同中,书面借款达17万元。此外,“李老师”还要求管先生在网上签下自己名下的房产,以此冻结管先生交易房产的可能性,作为另一种“约束”。
然而,到了约定的时间,关先生却未能还款。6月27日,“李总”等人给关先生出主意,介绍朱给他“算账”。所谓“扯平账”,就是管先生代朱先生偿还欠李先生的钱,管先生与朱先生签订更高的债务合同。与朱的交易过程与与李总一模一样,虚构的合同债务增加到46万元。同时,关先生还为自己的房子签了一份“租赁合同”:“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地方都是空 white。”7月底至8月初,朱某等人催促关先生还债,甚至以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其交房。关先生不得不向亲戚朋友借了40万元才了结此事。
非法房地产经纪人参与其中。
侦查员梳理了大量资料,锁定了以张某、黄某、朱某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据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第四支队副支队长徐勤介绍,从2014年开始,这三个团伙就开始以“无抵押贷款”的名义,诱导受害人向其借钱。除了阴阳合同,控制被害人房产也是重要的一步:贷款中所有被害人房产都会被要求网签,并签订空 white的租赁合同,嫌疑人填写二三十年的长期合同,让其“合法”占有被害人房产并转租获利。
经侦总队第四支队巡视员林忠良告诉记者,通过梳理银行账户资金流向、调取银行监控录像、搜查犯罪团伙持有的借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协议等书证,打破了“借款纠纷”看似完美的假象。
其实,关先生并不是唯一一个遭遇这种经历的受害者。但是,真正来报案的受害者并不多。警方发现,这些受害者大多是年轻人,没有正当工作,急需用钱。目前已初步核实30余名遇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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