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曝光”新闻通气会,对交通违法车辆名单、2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1个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59家高危运输企业、5名驾驶员终身禁入等进行公开曝光。其中一名有10年驾龄的司机王超速行驶,最终造成交通事故,两人死亡后逃逸。日前,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王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再次领取的行政处罚。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周村区王村镇兴华路聚源路路口周边有学校、商店、市场、居民区,车流量较大;客车、货车、校车混装,速度快;不存在红绿灯控制的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整改措施包括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安装视频监控和电子警察等。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将于8月31日整改完毕。
此外,突出交通违法的车辆在会上被曝光。目前,全市有8144辆车存在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情况,其中旅游客运车辆10辆,公路客运车辆8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188辆,重型货运车辆3398辆,营运车辆4540辆。一次12分重点车辆378辆,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1辆,重型货运车辆183辆,营运车辆194辆。
同时曝光5名被终身禁驾的司机。其中,2018年11月8日下午2时46分,具有10年驾龄的驾驶人王某驾驶车牌号为鲁C62E80的小型汽车沿淄博市张店区路行驶至路与益达路交叉口南约100米路东时,处于机动车道的邹某刚、刘被过往车辆撞倒后碾压,致邹某刚、刘死亡,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驾驶一辆小轿车逃逸。
在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王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他在交通事故后逃逸,对事故负全责。2019年4月17日,王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9年7月1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王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的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1日16时07分,许某酒后驾驶牌号为鲁CJ758H的小型汽车,沿路高速行驶至沂源县鲁村镇村时,将正在鲁西清扫路面的丁某芳撞至路外水沟中,造成车辆受损、丁某芳在事故现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鉴定,在徐某和血液样本中检出酒精成分,含量为112.22mg/100ml。徐某和违反交通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2019年4月17日,徐某和因交通肇事罪被婺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2019年7月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徐某和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的行政处罚。
此外,在被终身禁止驾驶的5人名单中,李某仁、高某晓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身禁止驾驶,曹某义因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终身禁止驾驶。
(齐鲁晚报齐鲁一点通讯员白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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