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涛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偿还欠款2080万元及利息的义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的住所是山东省平度市城关办事处红旗路。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举报高消费、转移或藏匿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联系举报电话:18612296152
执行案号:(2015)朝支子第7864号
备案时间:2015年4月24日
被违反信托的人的姓名:张涛。
年龄:49岁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7028319680 * * * 9715
执行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超民子楚2014年第13925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80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均未履行完毕。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失信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住所/经常居住地:山东省平度市城关办事处红旗路*号。
案例来源:
2013年9月27日,程某某作为甲方(出借人)和乙方(借款人)与青岛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因乙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资金,甲方向乙方借款4000万元。同日,债权人(乙方)程建中分别与担保人(甲方)张涛、陈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自乙方与青岛某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014年2月20日,原告程某某将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4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张涛偿还原告程某某借款本金2080万元及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全部清偿。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6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联系举报电话:18612296152
联系人:刘法官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失信人员曝光台,失信人身份曝光":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6915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