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组建2024-2026年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和柜台业务承销团的通知
金融机构:
为做好深圳国债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至2026年组建深圳国债承销团及柜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成为2024年至2026年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国依法设立,经营范围包括债券承销。除外国银行分行外,其他登记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国银行分行参与承销政府债券应获得其总行的特别授权。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规和欺诈行为,信誉良好。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净资本状况等指标符合监管标准,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有专职负责债券业务的部门,有健全的债券投资和风险管理制度。
5.高度的信息管理。
6 .有能力履行《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协议》(见附件)规定的义务。
7.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者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二)申请成为2024-2026年深圳市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您必须同时申请加入债券承销团并最终被我局确认为债券承销团成员。
2 .为现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机构。
3.能够在广东省范围内承办深圳国债柜台业务。
4.具有安全稳定的柜台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并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网..
5.具有完善的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和核算方法。
6.有专门负责柜台交易的业务部门和合格的专职人员。
7 .有能力履行《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协议》(见附件)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和金融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负面声誉事件的承诺书。
(4)总行授权委托书等其他材料。
三、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在材料上加盖申请人或授权机构公章,并于2023年12月19日前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深圳市财政局国库处林箐。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甜东路9号金融大厦1204室
邮政编码:518034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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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深圳债券市场":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68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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