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制为小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83号文),其中提出,按照机构自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市场化与法制化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网贷中介机构转制为小贷公司试点。83号文规定,申请试点转型的P2P平台必须承诺对存量业务负全责,10亿注册资本的红线也已经将大部分平台排除在外。(同花顺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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