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太原公积金额度政策变动,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不超过原政策计算的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近年来,太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严重不足。为进一步落实“不炒住房”和“六保六稳”要求,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切身利益,体现公平,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实行四级应对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按照《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和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的0.8倍。
其次,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40%。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业贷款)的,已有购买该套住房提取公积金记录的,相应提取额度从按本通知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扣除。
据悉,该通知将于7月31日起实施。
职工属于下列情况的,可按原政策执行:
(1)7月31日前(含)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9月30日前(含)已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
(二)购买存量房,已于7月31日前(含)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于9月30日前(含)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的职工。
(记者章雷)
来源:山西晚报客户端、山西新闻网
来源:太原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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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太原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政策,太原公积金首套和二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65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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