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壳牌财经讯9月7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降低首套房贷利率相关操作事项的公告。调整范围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银行已发放并已签约但未发放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现有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公告,对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折算为贷款市场牌价(LPR)定价的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为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上浮幅度为0);贷款发放地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对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首笔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为国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上浮幅度为0);贷款发放地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对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约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为国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下浮20个基点;贷款发放地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校对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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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1年农业银行房贷下降,农行房贷降息2020最新消息":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65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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