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官方网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关于对黄某某等16名研究生的处理公示》。11名博士和5名硕士未能在最长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学校自动退学。
研究生因为没有完成学业而被学校开除,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今年年初,包括清华大学和复旦大学在内的近30所大学公布了1300多名博士生退学名单。退学的原因大多是超过了最长学习年限。每当高校有这样的举措,舆论往往是赞同的。
的确,及时剔除不能毕业的学生,可以让大学教育趋于“严进严出”,鞭策所有学生,从而保证生源质量和学位证书的含金量。而且,还贷学生是有据可循的。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以给予退学处理。高校如果按规定退,会加强制度的刚性,引导学生遵守校规。
除了称赞高校的做法,表达“日本精神”或者感到惋惜之外,是否有必要思考一下学生总是无法毕业的原因?学生毕业不了,吃亏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学校之前投入培养这些学生的沉没成本。
如期毕业的前提是学生达到了学校要求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标准。近年来,很多学校提高了门槛,对学生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比如第一作者的署名,论文被分在一个区域等等。应该说,以论文为标准是量化考核学生科研成果的一种方式,但也让学生压力很大。毕竟很多时候,科研中的投入和产出并不同步,也不一定成正比。与此同时,在高校教师中,也有很多人忙于外出听课,不愿意腾出时间指导学生,甚至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威胁着他们能否顺利毕业。
学校的原因是一方面,学生的问题也是一方面。不可否认,有些学生在学习上很懒,给人一种“退了休的都觉得大学还是严的宽的,有能力却不努力”的印象。其实“宽严相济”的说法还是可以推敲的。“严”的语境是学生基数大,报考人数相对较少,但高校在研究生考试中未必能准确考察学生的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有些学生可能真的没有能力顺利毕业。
所以高校有必要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毕业的学生进行清退。但为了学生和高校自身,也要考虑完善退课预警机制,提前与不会如期毕业的学生沟通,提供可行的建议或帮助,对确实情有可原的给予宽限,关注学生反映的情况,及时介入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的查处,把退课作为最后的手段。对于学生来说,发现自己确实不适合科研,及时调整学习方向或者主动结束学业,比在学校里度过几年更明智。(杜宪)
责任编辑: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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