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区破获了全国“套路贷”第一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还破获了二房东群租案。
6月20日,本报记者(www.thepaper.cn)从静安区获悉,至6月15日,全区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均为“套路贷”团伙)、10个犯罪团伙(7个“套路贷”团伙、3个寻衅滋事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3名,打掉尚未形成恶势力的犯罪团伙67个,对涉案款物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公诉案件20件63人;涉及32人的11起案件被判刑。
破获国内首例“套路贷”
没有先例,静安区破获了全国首例套路贷,形成了打击此类犯罪的“上海模式”。
据静安区介绍,陈某某、韩某某等人注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聘请社会闲散人员朱某、徐某某、葛某某担任业务员,开展放贷、讨债业务。
陈某某、韩某某等人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幌子,伪造银行流水,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一旦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他们就单方面认定违约,并与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对接,强迫或诱骗借款人重新签订本金更高的借款合同,恶意抬高借款金额,事后“讨债”,通过上门催促、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诉讼诈骗等手段,迫使借款人还款并支付所谓的高额利息。
如被害人陆某拟向陈某某、韩某某等人借款15万元。陈某某、韩某某等人诱骗卢某签订借款25万元。后来陈某某、韩某某发现陆某某隐瞒房子已抵押,不放款。吕某某一无所获,却遭到许某某等人的殴打。当天被陈某某、韩某某等人勒索4万元“赎回”欠条。事后,他还受陈某某等人委托,提起虚假诉讼,要求返还所谓的25万元债务。
为进一步明确该犯罪团伙架构,静安公安分局围绕受害人提供的嫌疑人手机号、银行账户等信息开展侦查工作,查询银行账户资金30余笔,调阅监控场所20余处。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警方发现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由营销、业务、催促、法务四部分组成。在此期间,通过收取“砍头利息”、任意毁约、层层算账以及对借款人进行恐吓、威胁、殴打等违法行为,最终达到占有其名下房屋的目的。
2016年9月,静安公安分局兵分六路,在浦东、静安、虹口等地开展同步收网,一举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
2017年8月28日,静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16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4万元至4万元不等。本案律师曹某某利用专业知识与犯罪团伙合谋,提起虚假诉讼,最终作为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静安区表示,专项斗争以来,静安分局共打击2个“套路贷”团伙、7个“套路贷”团伙,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3100余万元。期间,云南昆明、江苏连云港等15家外省市兄弟单位先后来分局交流工作学习经验。
第二职业房东威胁房东,威胁租客,涉及23起案件。
近日,静安区破获二房东群租案。
2019年5月,静安区扫黄办将相关线索交付静安公安分局。2017 -2018年期间,郑某某(男)、李某某(女)涉及的多起房屋租赁纠纷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他们多次故意违反房屋租赁合同,通过非法转租获利。这几起案件高度相似,明显反映出他们有“职业二房东”的迹象。
经彭浦镇派出所民警初步调查,郑某某与李某某为夫妻关系。2017 -2018年期间,他们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共涉及23起案件,均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在这些案件中,两人都是被告。而且,在所有情况下,两人在租下出租人的房子后,立即从事非法群租房。房东要求解约时,“职业二房东”多次威胁恐吓房东,要求赔偿所谓的装修费,同时威胁租客拒绝退还房租和押金。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分局高度重视。随即,彭浦镇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开展对象信息核查等各项工作。
5月30日凌晨6时45分,专案组经过伏击,在永和路居民楼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李某某抓获。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静安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外,静安区扫黄办会同区司法局,抽调25名专职律师组成静安区扫黄律师宣讲团,深入辖区内14个镇,积极组织各行各业的商务白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街道干部、平安志愿者、社区居民参加宣讲,依托设在各商厦、居民小区的党建活动中心,
该系列宣传活动已开展100余场,参与人数超过10000人,实现了辖区内主要商厦、大型商圈、大型社区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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