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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大家说法》(225)《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读及典型案例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昭通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大家说法》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读及典型案例

播出时间:2023年11月3日(周五)地点: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主持人:亦菲嘉宾:昭通市搬迁安置局副局长马洪纯

昭通市搬迁安置局后扶中心副主任马晶

节目编审:王安仁

节目监制:王志红

左 嘉宾:昭通市搬迁安置局后扶中心副主任马晶

中 主持人:亦菲

右 嘉宾:昭通市搬迁安置局副局长马洪纯

“十三五”期间,昭通市坚定不移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重中之重的工作,坚持“能搬则搬、应搬尽搬、整村搬迁”原则,聚焦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六类区域”,采取“进城、入镇、进厂、上楼”+“跨县安置”的安置模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8.26万户35.47万人(脱贫人口7.03万户30.7万人、同步搬迁1.23万户4.77万人),建成集中安置区373个。全省19个万人以上安置区昭通就占9个,全国脱贫人口搬迁规模前5位的昭通占3个,鲁甸卯家湾、昭阳靖安、彝良发界3个万人安置区分别位列全国第一、第二和第四。

昭通曾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地级市和云南省脱贫攻坚主战场,“十三五”期间,全市精准锁定并如期完成8.26万户35.47万人的搬迁任务,通过实施大规模易地扶贫搬迁,彻底解决了30.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发展问题,促进搬迁群众生活环境、生产方式、思想意识发生根本性转变。近年来,昭通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坚持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聚焦“搬得出、有就业、能致富”目标,统筹推进安置区后续扶持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加速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融入新生活、过上好日子。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昭通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易迁工作指挥部,定期组织召开易迁工作联席会、专题会议,对后续扶持工作进行全面调度。

二是长效挂联服务。建立9名厅级领导挂联9个万人以上安置区工作机制,明确16名县级领导担任16个3000人以上安置区“点长”,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政策支撑。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昭通市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效实施意见》《昭通市易地扶贫搬迁万人以上安置区后续扶持工作方案》《昭通市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后续扶持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形成具有昭通特色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全市在安置区周边建成苹果、马铃薯、香葱等农业产业基地6万余亩;建成帮扶车间60万平方米,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77家;配套商铺45万平方米,引进商家1400余户,发展餐饮、超市、批发市场、金融网点、物流、家政等商贸服务业。立足最大限度解决搬迁劳动力就业,在30个800人以上安置区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站,通过落实对外转移输出就业一批、帮扶车间解决一批、产业基地吸纳一批、整合商铺资源促就业创业一批、统筹开发公益岗位安置一批“五个一批”帮扶举措,全市19.71万搬迁劳动力,已就业18.42万人,就业率93.46%,易迁群众就业总体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促进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昭通市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从抓返贫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产业发展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就业帮扶提高工资性收入、资产运营稳定财产性收入、兜底保障稳定转移性收入、脱贫致富示范标杆打造激发增收活力、金融服务支持易迁后续发展、现行扶持政策的落实落地等八方面明确24条具体工作措施。我重点围绕返贫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产业发展、就业帮扶三个方面解读具体工作措施。

(一)抓返贫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全面强化易迁“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和动态监测帮扶,坚守“易迁群众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一平台三机制”,易迁劳动力就业、产业、民生保障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二)抓产业发展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有以下6条措施。

1. 抓产业质量提升促群众增收。依托安置区周边已建成的6 万余亩农业产业基地以及迁出地发展的 20 万亩竹产业基地等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和市场主体,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有条件的集中安置区发展电商物流、观光体验、文化休闲等新型业态,拓宽搬迁群众收入渠道,保障搬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2. 抓大棚盘活利用促群众增收。依托安置区配套建设的5055 个蔬菜大棚、2071 个食用菌大棚,进一步强化管理运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引进退出机制,引进优质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全面盘活蔬菜和食用菌大棚。建立健全搬迁群众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组建合作社,以合作社带动农户,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搬迁群众租种大棚,获得收益增加收入。

3. 抓帮扶车间运营管理促群众增收。依托安置区配套建设的帮扶车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入驻企业的服务管理,建立引进和退出机制,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吸纳更多搬迁劳动力就近就业,增加搬迁劳动力务工收入。

4. 抓商业配套管理支持自主创业。充分盘活利用安置区商铺、农贸市场、自主创业一条街等创业载体,引导具备创业能力和意愿的搬迁群众优先入驻,发展综合超市、便利菜店、社区药店、电商网店等“小店经济”,严格落实创业担

保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优惠保险产品等政策支持,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回乡创业。

5. 全面保障产业配套项目建设用地。全力支持和保障企业产业配套项目建设用地,提前介入产业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及时了解掌握配套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优先满足用地指标,对大型安置点配套产业项目实施“点对点”帮办服务。

6. 加大易迁产业配套投入,夯实群众增收基础。各县(市、区)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支持易迁后续配套产业发展。

(三)抓就业帮扶提高工资性收入,主要有以下5条措施。

1. 健全就业帮扶工作机制。800 人以上安置区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站(点),明确专人负责就业帮扶,建立完善就业状况动态监测、岗位信息常态化推送、就业援助、精细化就业服务等工作机制,便捷高效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工作。

2. 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巩固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协作,加大宣传推介,结合安置区劳动力实际适时推送优质岗位,精心组织科学有序高质量输出务工,全面落实外出务工补助政策,积极引导广大易迁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务工收入。

3. 挖掘本地岗位解决就近就业。充分发挥安置区就业服务工作站作用,精准盘清特色产业、帮扶车间、蔬菜和食用菌大棚、现代服务业用工需求,建立企业岗位需求台账和搬迁群众就近就业意愿台账,强化就业服务动态管理,建立人岗对接工作机制,实现就近稳定就业。

4.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充分整合资源,根据产业导向和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对无法外出务工的易迁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就业条件的搬迁劳动力至少接受 1 次技能培训、掌握 1 项职业技能。

5. 加大就业奖补。各县(市、区)整合资金,对易迁脱贫人口和“三类对象”在帮扶车间、蔬菜和食用菌大棚、农业基地、附近企业务工稳定就业3 个月以上的,依据财务支出凭证或银行流水给予一次性务工奖补。

在2020年3月,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云办通〔2020〕12号),其中明确了搬迁群众迁出区权益。

第29条:盘活搬迁群众的承包地。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确保群众搬迁后原依法享有的承包地(耕地、林地、草场等)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享受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有序推进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搬迁群众原有承包地可通过自行管理、托管、代耕代种、退耕还林、迁出区政府组建平台公司统一经营、承包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专业合作社等方式盘活,拓展搬迁群众的增收渠道。——2022年1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2〕28号),也明确提到,搬迁群众依法享有的承包地(耕地、林地、草地等)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享有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今年6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和大型进城安置区脱贫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等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3〕696号),明确了2023年-2025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的减免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减免补贴对象:200 户 800 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的搬迁脱贫群众继续享受减免补贴。上述安置区内从非脱贫户中识别的防返贫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和部分突发严重困难户),可以纳入补助范围,申请减免补贴。减免补贴标准:减免补贴政策实施年限延续至 2025 年。2023—2025 年,物业管理费按照每年减免 25%进行补贴,水电费给予每户 2 立方米/月用水补贴和 4 千瓦时/月用电补贴。新纳入的符合条件的减免补贴对象,只享受 2024 年、2025 年减免补贴。

为促进搬迁群众真正融入社区生活,昭通坚持党建引领,以凝聚人、服务人、管理人、改变人为目的,树立现代城市、现代社区管理理念,探索创新“基层党建+社区管理+群众自治”的治理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构建五级网格管理体系。

全市在安置点成立党组织266个(党委11个、党总支27个、党支部228个,安置点有党员4926人),其中9个万人安置区均成立党工委,鲁甸卯家湾、彝良发界、永善红光3个万人安置区分别新成立了街道办事处。30个800人以上安置区成立111个党组织、配备社区干部537名,设置楼栋长918名,构建“街道+社区+片区+楼栋+住户”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二是建立“红黄绿”精细化管理模式。

以大数据管理平台为支撑,实施“红黄绿”分类分策管理机制,对特殊困难群体标注“红色”、实行“日访”,基本保障家庭标注“黄色”、实行“周访”,有保障家庭标注“绿色”、实行“月访”,全覆盖、精准化开展关爱帮扶和跟踪服务。

三是创新物业管理模式。

昭通市永善县探索创新“社区主体+业主自治+专职人员”物业管理新模式,该物业管理模式在全市逐步推行,也获省发展改革委全省推介。

四是有序推进搬迁人口市民化。

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户籍迁移意愿,优化户籍迁移办理程序,引导搬迁群众有序落户城镇,推动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目前,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户籍迁移已完成24.94万人,完成率74.34%。

五是搭好群众活动平台。

紧贴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依托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青年之家、技能培训学校、党员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建立“法治教育、文体活动、培训提升、思想教育”等活动阵地,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爱心超市积分”为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先进典型评比活动,全面形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文明生活、勤劳致富的良好风尚。

搬迁入住后,由于少数群众法治意识较为淡薄,对高空抛物相关法律意识的认知比较缺乏,在安置区也出现了高空抛物这一行为。今年8月,鲁甸县人民法院在卯家湾幸福广场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两起高空抛物案,现场参与群众800余人。 庭审一居住在鲁甸县砚池街道雨露社区的被告人罗某某因其不想下楼扔生活垃圾,于2022年9月凌晨将家中的生活垃圾从阳台处扔到高度40余米的单元楼下。被告人罗某某扔下垃圾的现场为该小区居民及车辆通行的道路,扔下的垃圾中有部分玻璃瓶、碗、卫生纸等物品。经称量,被告人罗某某高空抛下的垃圾除被小区保洁人员扫走的外净重为1.3市斤。被告人罗某某无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庭审二

2023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同到他家玩耍的付某某产生口角纠纷,双方争执期间刘某某从其走廊阳台上把玉米棒和樱桃扔下高度为40余米的单元楼下,导致摔碎在地的玉米粒弹起打中楼下玩耍的唐某某耳朵、摔断的玉米棒弹起打伤现场玩耍的赵某某头部。经鲁甸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赵某某头顶部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经称量,扔下的樱桃和玉米棒共计0.3千克。被告人刘某某无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被告人刘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赔偿附民原告人赵某某相应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高空抛物入罪,罪名为高空抛物罪,法律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罪可能会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危险系数极高,防不胜防,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高空抛物行为人不仅要对受害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在这里呼吁广大群众能够引以为戒,提高守法意识,杜绝不文明行为,养成文明生活的习惯。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易地扶贫搬迁吹响了35.47万搬迁群众幸福新生活的号角,近年来,昭通持续抓好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治理等后续扶持工作,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推动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目标。同时,遵纪守法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一起争当知法、懂法、守法好公民,携手共建欣欣向荣、宜居宜业、和谐稳定的幸福安置区!

来源|资料整理安然

审核|倪 娜

编辑|杨超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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