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女大学生套路贷无力还款,大学生陷入套路贷案例

女大学生套路贷无力还款,大学生陷入套路贷案例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高负债的五大套路

滚雪球

想借钱,必须借一贷(甚至两贷三贷)。一旦逾期,必须双倍还款。如果不想逾期,可以续还款。如果第一笔贷款是A,如果逾期,第一次要还的钱至少是2a,第n次要还的钱至少是2na。

活水

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转账,但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取汇款并返还给团伙,从而造成借款已交付给借款人的假象。

玩失踪

有钱还可以吗?不一定。如果借款人能如期还款,该团伙会以短信、电话、“失踪”等方式拒绝还款,故意拖延,造成借款人逾期还款困境。

多角度装饰

在借款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介绍其他假冒的“小贷公司”或个人,或“玩”其他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合同进行结算,以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

强制还债

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恶意讨债;或者犯罪团伙使用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讨债。

经过无数次的心理斗争,张欢(化名)终于鼓足勇气,前往西昌市公安局报案,希望早日结束担惊受怕的日子。23岁的大四学生张欢即将毕业,却负债十几万。今年春节期间,她陷入了一种新型的“套路贷”陷阱。从一笔2300元的借款,短短两个月,她被迫还了10万元。其实,张欢的经历并不是个例。近日,西昌市公安局接到多起关于“套路贷”的警情,包括张欢在内的多名受害人报案。对此,西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已介入调查。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一种新型的“套路贷”开始在高校蔓延。一些无良公司或个人以小额贷款为名,布下债务陷阱,诱骗或强迫他人落入贷款陷阱。借款人债务短时间内暴涨数十倍,然后以暴力催收的方式进行诈骗和敲诈。警方提醒,“套路贷”比“校园贷”、“高利贷”危害更大,属于新型诈骗。如果遇到“套路贷”,请尽快报警,以免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情况

4月11日,成都商报记者见到了张欢。她看上去很憔悴。她说,最近几天,她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吃不好睡不好,不能正常学习生活。甚至晚上睡觉都会梦到有人在讨债。”

贷款:

两个月“欠下”10万元“巨债”

张欢来自四川某县,家境并不富裕。2014年,她考上了一所大学,大二打算出去度假,于是第一次借了2000块钱。

此后,张欢开始向各种网贷平台借钱,用于日常开销。随着网贷次数的增加,张欢根本无力还贷,只好通过更多的网贷平台借更多的钱来填补之前借的本金和高额利息。“很多时候,只是从下一个平台借的钱和上一个平台到期的钱逐渐形成了恶性循环,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张欢说,她在几十个网贷平台的app上借钱,累计负债数万元。目前她家里已经帮她还清了一部分。“能借到钱的平台都借了。后来有些平台审核监管更严了,借不到了。”

转折点发生在今年春节。一个陌生人加了张欢的微信,问她需不需要贷款。在提供了自己的家庭住址、身份证照片、父母和同学的电话号码、通讯录后,她拿到了2300元的贷款,继续弥补之前网贷的“漏洞”。让张欢没想到的是,短短两个月,这笔2300元的“小贷”变成了10万元的“巨债”。由于借款持续逾期,催她还债,对方甚至表示要向法院起诉她。她的家人和同学知道后,都认为她可能被骗了。

4月9日,在家人和同学的劝说下,张欢来到西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听了她的讲述后,判断她“欠”了10万元,属于“套路贷”。

张欢回忆,当时由于自己无力还款,各种催款电话和短信接踵而至。她每天都会收到上百个恐吓、威胁的催款电话或短信,称她为老赖,甚至包含一些侮辱性语言。“电话反复打,短信验证码已经发了。手机一刻也没停过,各种方式逼你还钱。”对方说他们是催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他们不及时还清贷款,就会把欠款的事通知亲戚朋友,让她“倾家荡产”。

重点:

如何把2300元变成10万元?

张欢也向成都商报记者讲述了被“套路”的过程。“我当时想借3000元,对方说贷款要翻倍,然后我写了一张6000元的借条,借款期限7天,其中3000元作为押金。其实最后我只拿到了2300元,对方已经从700元里扣除了一周的利息。”张欢介绍,对方解释说这是一个行规,业内一直是“借一还一”借钱。你不收,没人会借给你。对方说如果不违约,只需要还3000元。

然而,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了,张欢已经无力偿还贷款。所以对方会继续给她推荐其他借款人,让她先借别人的钱来还贷。就这样,她只同意结清旧贷,新贷重复之前的步骤,贷款金额不断上升。“还有一种看似人性化的提议,对方会告诉你,可以还款总额的30%作为续贷,再续一周。”

张欢介绍,随着贷款的进行,对方会不断缩短贷款期限。“刚开始是一周,后来对方逐渐把贷款期限从一周缩短到五天、四天、三天……”这就故意制造了一个逾期的困境,但逾期了,就要被罚本金的30%,保证金全额扣除。

要还清之前的逾期债务,就要加倍贷款。“比如3000元逾期,对方会让你还6000元加逾期费,但你要借6000元,再借的时候就得记下12000元的欠条...贷款额度会连续翻倍,你实际拿到的只是第一笔贷款。”张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最多的时候,一天要还两万多。随着借款和逾期次数的增加,2300元的借款变成了10万元。

期间,张欢多次来到公安局提交相关证据。她仔细算了一下,2300元的“套路贷”在短短两个月内翻了40多倍。

原标题:从“套路贷”入手:逼你多还债主“躲猫猫”

调查

其实,张欢的经历并不是个例。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与普通校园贷不同,“套路贷”不需要大学生以裸照抵押,其无抵押、手续简便、放款快捷的诱饵吸引了更多大学生上钩。

贷款目标:

其中一半是大学生。

张欢说,她知道有几个同学遇到过和她类似的“套路贷”,但出于面子或者没意识到是诈骗,家里把钱退了解决问题,所以没有报警。“上个月,一个同学的父母还了20多万。”

年轻人张凯(化名)也是一名大学生。因为没有足够的钱花,他在微信上找人借了1000元,但也是“套路”,借款很快就转到了2万多元。由于贷款逾期,张凯无力偿还。每天都有几十个电话轰炸他和他的家人。后来家里帮他还了两万,还剩下几千元。但是,这些讨债人并没有罢手,把他的照片PS成色情照片,发给通讯录里所有他的朋友。之后,他和家人非常难过,向西昌市公安局报了案。

“从目前西昌市的报警情况来看,受害者多为女性,一半是大学生,几乎都是微信借钱。”民警马永超说,从目前的调查来看,女性不太会把这类事件告诉家人朋友,所以容易“套路”;而大学生,由于经济能力弱,缺乏正确的消费观,部分人还存在攀比心理,还款能力差也容易被套路,所以都成为了“套路贷”的重点对象。一般来说,借款人经济实力不强,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到期基本无法还清贷款,最终陷入层层陷阱。

为什么会上当:

“只享受花钱,不计后果”

据成都商报记者调查,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不想让家人知道的特点,充分利用大学生借贷的虚荣心,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增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合同,非法获取“手续费”和“管理费”等。

“很多年轻人都有攀比的心理,比较虚荣。另外,消费观念更先进,他们只在乎享受花钱带来的快感,不考虑后果。不交钱我会后悔的。”一位受骗的大学生说,在物质诱惑和金钱欲望面前,他迷失了自我。“当我的同学都拿着最新的苹果手机,只有我一个人还是往年的安卓手机时,感觉很奇怪。”所以,我想到了通过这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张欢表示很后悔家里人要帮她在正规网贷平台上还清贷款,拒绝还“套路贷”欠下的钱,但她打算毕业后考个教师好好工作生活。

革新

“‘套路贷’不同于高利贷,比高利贷危害更大、更深。”民警马永超表示,“套路贷”是一种诈骗,非法侵占公民财产,与高利贷有本质区别,是一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新型犯罪。

当地警方:

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严厉打击。

目前,西昌市公安局已在网上发布“套路贷”特别预警通告,西昌市公安局也已指派警力在各大学校进行宣传,提醒学生和市民防范诈骗。针对西昌多起“套路贷”,西昌警方表示,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套路贷”。

“‘套路贷’不同于高利贷,比高利贷危害更大、更深。”民警马永超表示,“套路贷”是一种诈骗,非法侵占公民财产,与高利贷有本质区别,是一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新型犯罪。“套路贷”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贷款本息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西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杨彪说:最重要的是大学生要增强责任感、信用意识和理性消费意识,自觉抵制非理性消费的诱惑,加强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避免因为贷款问题被骗。如果确实遇到“套路贷”,要告知父母、老师等。,并及时报警保存相关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减少自己的财产损失。如果有上门“讨债”的需求,请立即报警。

律师说:

这类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套路贷”案件存在涉案人员多、犯罪环节多、法律适用难、办理时取证难等诸多难点。但随着网贷平台的全面整治,全国多地也开始了“套路贷”的专项治理。

“遏制‘套路贷’,既要事后打击,也要事前防范。预防比打击更重要。这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四川千恒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一方面,相关部门要负起责任,依法严格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决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高校要担负起安全防范教育的责任,可以举办“套路贷”讲座,提高学生辨别不法侵害的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沟通,引导学生形成正确健康的消费观。

张律师表示,此类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中央和国家司法部门对此类案件都比较重视。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第二十条也专门规定了“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采取“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弄钱流水”、“任意认定违约”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转账结算”“虚假诉讼”,或者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制执行债权或者强行索要债务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虚假诉讼罪等罪名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曾凯成都商报记者龙将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女大学生套路贷无力还款,大学生陷入套路贷案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3276.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