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手机实现财务自由?参与会员超过22000家,涉及金额超过45亿元。
“美特斯邦威”商城网络营销骗局的秘密
美特斯邦威集团合作伙伴“明星战略”研讨会。辉县市公安局供图。
2022年12月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范某华在河南新乡辉县市家中被抓获时,面对戴着口罩的民警,他昏昏欲睡,有点懵。有前科,他没有反抗。他很快穿好衣服,很容易就屈服了。
同一天,范某华的儿子、女婿也因涉嫌参与传销被警方带走。
至此,52岁的范某华及其实际控制、打着“电子商城”旗号的网络营销组织“美特美”从源头上被彻底摧毁。
近日,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赴河南省辉县市调查采访时了解到,该案涉及全国多个省(区、市),平台账号超过16万个,参与会员超过2.2万人,涉案金额超过45亿元。
自称“反向盈利模式的先驱”
2021年5月,河南省辉县市警方根据河南省公安厅通报的线索,发现新乡美特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异常,涉嫌违法犯罪。
警方经侦查发现,该组织实际控制人范某华先后注册新乡市美特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美商贸”)和河南美特美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美集团”),事先通过互联网搭建“美特美”商城,后更名为众信合约商城,自称“反向盈利模式的开创者”。
“美特斯邦威集团”是“美特斯邦威”的总公司。怀疑为逃避打击而成立的空 shell公司没有实际操作。“美特斯邦威贸易”是美特斯邦威对外宣传的运营公司,也疑似为逃避打击而成立的a 空 shell公司。
“美特斯邦威”宣称众信合约商城的核心竞争力有“六大优势”:永远不缺买家,流量永远不流失,商品不压货不囤积,持续稳定的正现金流,全职兼职不占用时间,参与其中的每个人都是先赚钱再消费。只要努力,在众信一个月赚几千到几十万不是问题。一部手机实现财务自由和人生梦想...
“先赚钱再消费,每天3分钟,赚钱容易。”“美特斯邦威”的一位明星合伙人在宣讲中说,“如此强大的创新模式,如此先进的反向盈利商业体系,很多人一开始是看不到的。”
在会员级别上,“美特斯邦威”主要将客户分为普通会员、一星合伙人、二星合伙人、三星合伙人、四星合伙人、五星合伙人六种类型。
“美特斯邦威”通过组织范某华等人集体培训、巡回讲座等方式召开“美特斯邦威”招商会。明星合伙人定期聚会,成立微信销售群,语音授课。
在“美特斯邦威”传销案中,崔某丽是众信平台教育总裁,众信合约商城三星合伙人。在她用来讲课的课件PPT里,她声称众信合约商城就是在商城里买卖各种知名品牌的产品。订单分为3000元、5000元、10000元,每3-9天自由选货一次。
“第一,你可以选择送货上门,自己卖!第二,可以让商场帮你卖,15天帮你卖出去,利润12%-15%。”众信是中等,收取1%服务费。买家付款后选择提货,公司3天内给你发货。你收到的是货物。你选择了寄售。15天后,众信帮你卖了,你收了现金。就这样,商场里一次又一次的甩卖商品!"
崔某丽的“记账”对会员很有吸引力:三天一次,本金5万加上流动资金1万,共计6万。1400元/次× 8次/月=11200元/月,11200元/月×12月=134400元/年。本金6万,年收益13.44万!
在“招商”宣传中,“美特斯邦威”还鼓吹“我们的核心目标是IPO,即消费数据资本化,产业国际化,最终上市才是最终目标。”
此外,“美特斯邦威”还通过直播平台宣传公开课。再加上老会员的“成功经验”,“美特斯邦威”被包装成“一个先赚钱后消费的颠覆性、创新性、多元融合的电商平台”。
“静态收益”+“动态收益”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美特美”以销售指定商品为噱头,要求参与者缴纳200元“入会费”获得加入资格,再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人员购买指定商品金额为返利依据,存在虚假销售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初查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金融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河南省公安厅的指导下,新乡、辉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发现,该组织以“拉人头”为手段,金字塔式组织结构突出。其商业模式是推荐人介绍加入销售微信群。通过在“美特美”商城扫描填写线上参与者的注册邀请码,绑定上下级关系,要求参与者在注册后90天内推荐至少3人加入,否则只能获得60%的收益现金。
据辉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张金涛介绍,在运营模式和收入模式上,美特斯邦威为会员设置了奖金制度,分为“动态收入”和“静态收入”。
静态收益:商品注册后可交易,15天后出售,收益为交易额的15%,但要求90天内推荐3人。不按要求推荐三个人,只获得收益的60%现金,40%折算成积分(积分其实没有实际意义)。
动态收益:直推奖励是享受直推人每笔交易的4%。举个例子,如果A直接推B,B购买1万元,那么A将享受1万× 4% = 400元的奖励。
间接推荐奖励,享受间接奖励,必须是一星以上合伙人才能享受中介每笔交易的2%。比如,A推B,B推C,C购买1万元,那么A享受1万× 2% = 200元的间接奖励。
此外,会员达到星级合伙人后,可获得本团队所有会员交易额的0.5%,即“团队红利”。比如A是五星合伙人。以他的团队成员每人购买1万元为例,他可以获得50万元的团队分红。
“美特斯邦威”总部的“盈利”包括三种方式:
第一,动态收益。犯罪嫌疑人范某华的账户属于“美特斯邦威”的“根账户”,所有MLM参与者都是范某华旗下的账户,可以获得大量“动态收益”。
第二,解冻费。“美特斯邦威”在平台参与者使用平台交易的过程中,出台了各种“苛刻”的规定。如果因个人原因导致交易停滞,平台将收取200元罚款。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每天被处罚的人数在15-20人。
第三,将后台数据修改为“空 buy 空 sell”。范某华等人操纵后台,可以随意修改数据,将范某华等人的账户库存改为1万元进行虚假销售。
参与调查的辉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陈家乐告诉中青日报·中青网记者:“会员加入后,进去容易出来不容易。你要出去,就脱不了干系!”
“一瓶山楂酒,卖了很多次”
专案组调查发现,“美特美”集团多人有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记录。实际控制人范某华2016年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美特美”宣传讲师曲某雪也在2015年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刑。
在早期,该组织的一些成员是美亚和千年发展目标国际的MLM团队。该组织打着"小投资、大生意"的幌子,更改了项目名称,并实施了在线MLM活动。
对此,专案组梳理出该组织涉案账户7000余个,资金7700余万,并固定了各级和MLM参与者的情况。
为防止更多人陷入传销,在河南省公安厅的直接指导下,专案组果断出击,分赴全国多地同时开展抓捕行动,抓获以传销骨干范某华为首的团伙骨干成员24名。
此后,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打击,查处了该组织各地骨干人员,成功实现了对MLM组织从领导骨干到平台研发维护嫌疑人的全链条打击。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范某华交代,其长期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曾参加过“善心汇”、“MMM”等传销组织。在多次被公安、工商部门查处后,他仍不思悔改,纠集家人发展“美特美”商城。
在张金涛看来,“这个案子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一瓶山楂酒,已经卖了很多次了”。
据介绍,该平台没有真实的商品生产和销售。“美特美”商城销售的某品牌山楂酒实际成本价为8元/瓶,出厂价为14元/瓶,商城定价为250元/瓶。“美特斯邦威”实际从山楂酒某品牌的生产公司购买了8.6万瓶山楂酒,平台数据显示截至案发已售出5400万瓶。
这与范某华到案后的供述相互印证:“商场里的山楂酒只是个道具。现实中,没有人会买。既然商场能卖,能赚到钱,为什么不自己赚这个钱?”
辉县市公安局副局长姚勇表示,“美特美”商城是典型的互助基金,其经营模式与“善心汇”、“兴中天”、“理想家园”等MLM机构一致。山楂酒只是MLM平台的一个道具。实际是以开发商数量和投资金额为基础,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
对于37岁的王,在加入“美特斯邦威”后,他在亲戚朋友中发展了一些会员,导致他们“都亏了”。“现在,这些亲戚朋友都不联系了,我真的很后悔!”王对说道。
“我也是肠子都悔青了!”50岁的杨明(化名)是辉县市当地的一名小学数学老师,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天生对数字敏感的他,面对“美特美”宣传的高额利润回报,选择了加盟。但最终带给他的结果却是“从此背负了50万元的外债”。
河南省公安厅涉众犯罪侦查总队政委曲认为,“美特美”通过各种虚假宣传手段和高额返利承诺,招募会员作为其下线销售推广山楂酒。但MLM参与者获得的返点和资金并非来自真正合法的商品交易或服务,而是来自MLM参与者后期支付的费用,是典型的庞氏骗局。
曲说,目前网络传销借助互联网下线,参与人员广泛,上下级关系隐蔽性强。同时,网络传销往往打着理财、投资的旗号,极具诱惑力。因此,需要提醒公众的是,面对低投入高回报,甚至是宣传“躺着赢”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记者何春忠)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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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美特美平台,美特美电商":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2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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