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套路贷 民事诉讼,套路贷法院起诉有用吗

套路贷 民事诉讼,套路贷法院起诉有用吗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2020年12月14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办理的“套路贷”虚假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意味着该案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实践中具有指导和参考价值,意义深远。

此前,被告人李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和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8万元。针对这起“套路贷”案件涉及的民事诉讼,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步启动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一举纠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50起,引发了一系列有效的社会治理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借款人报案,引出“套路贷”集团。

2018年3月,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接到报案。被害人诉称,他只从李等人开办的“汇丰”财务公司贷了7万元,却被骗走了他名下的一套房子。

“我在做生意。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我被介绍到汇丰金融公司借了一些钱周转。老板李借给我7万元,但要我出具一张26万元的借条,说19万是利息,到期不还钱,就拿着这张借条去法院告我。我急着用钱,被他们忽悠了,就写给他了。此外,他还要求我将我的财产转让给他作为抵押。我觉得我们都是一个村的,所以他不会骗我。再说,李拍着胸脯向我保证,只要我还钱,就把房子还给我。现在,家里人想帮我提前还钱,拿回我的房子,但李不仅不肯把房子还给我,还拿着我的欠条到法院起诉我。我真的无处可去了。”吴某喊道。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立即对李等人展开调查,并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2018年8月20日,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以李等人涉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金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都是把后果跟借钱的人说清楚,他们也知道,不然也不会写借条或者过户。况且我们公司之前一直在做小额贷款,也还行。怎么能说这次作弊了呢?”庭审中,同案犯陆云波的一句话引起了金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厅检察官张春阳的注意。还有其他受害者吗?他们是谁?你为什么不报案?

张春阳向领导汇报这一系列问题后,大家都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诈骗案,背后很可能有很多潜在的受害者,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被发现。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还注意到,多次提到李将带着他的欠条到法院申请法院诉讼强制执行。“如果李经常用假借条去打官司,他肯定会在法庭上留下痕迹。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李在法院的潜在诉讼。”检察官做出了判决。

为了不打草惊蛇,检察官发现,2015年至2018年,李等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多达100起,其中大部分是民间借贷纠纷。借款是标准合同,大多数案件都是由法院缺席判决的。

这很可能是一起“套路贷”案件。与普通民间借贷、高利贷不同,“套路贷”的“借款”是以借款为名,诱导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通过虚增借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采用诉讼、暴力、胁迫等手段,实际侵吞被害人的房产、财物。

2018年9月,金坛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指导公安机关对李涉嫌诈骗一案开展补充侦查。随着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犯罪事实,核实证据,一个隐藏在普通诈骗案件下的“套路贷”邪恶集团逐渐浮出水面。

骗子公司“套路”借款人不择手段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发展迅速。这些公司向作为特定目标客户的穷人和中低收入群体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一些不法分子以为有利可图,钻了法律空 sub的空子。

李就是其中之一。他原本是金坛区的建筑商,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不景气。2015年4月,李借给朋友2万元,以200元结算每日利息。没想到,他隔一天才收到朋友还款20200元。他立刻嗅到了商机,很快成立了“汇丰”金融公司,专门从事小额信贷业务。与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不同,“汇丰”金融公司不向任何人提供借贷服务,而是专门“瞄准”那些手头有房、还款能力差、信用额度低、急需流动资金的客户。他们通过虚假增加本金、制造虚假流水、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的方式来设套。客户无力偿还债务时,诉诸法院起诉,欺骗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5年12月,魏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找“汇丰”财务公司贷款4万元,每月支付利息2000元,10日内归还。李让给他开了一张6万元的借条,扣除第一个月的利息2000元,魏只拿到了本金3.8万元。同时,魏还与李签订了10年的租赁协议,租金为10万元。事实上,李什么也没付出。

2016年1月,李伙同冯小涛、陆云波等人多次到魏某家中,以口头恐吓、堵上门锁、喷红漆等手段,迫使其归还借款。2016年2月,魏无力偿还债务。李某以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魏某返还本金6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魏返还借款及利息。2016年3月,李以魏逾期交房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协议。魏返还租金1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胜诉。后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唐笑是另一个受害者。2017年4月,因急需资金周转,找到李借款1万元,每月支付利息2000元。李让他出具借条3万元,并转账3万元到账户。事实上,李让他的手下陆云波跟着去银行取了22000元。小棠实际上只拿到了8000元。在无力偿还债务后,李到金坛区法院起诉,并凭借银行流水胜诉。唐笑不得不离开家乡以逃避债务。

三年多来,李等人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强制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属偿还债务,导致5人被拘留,26人被限制高消费,21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名受害人。共有六处房产和七辆汽车被查封。

同步启动民事诉讼监督程序。

挖出50起虚假诉讼。

经补充侦查查明“套路贷”犯罪事实,2018年12月13日,金坛市公安局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将该案再次移送金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月25日,经金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金坛区法院于2019年1月至10月先后4次开庭审理此案。金坛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李等人的犯罪事实后,依法认定他们为恶势力犯罪集团。2019年11月1日,金坛区法院对李作出上述判决,冯小涛、陆云波等其他被告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作为典型的“套路贷”案件,涉及的民事诉讼不容忽视。法院对李民事诉讼案的判决是否适当?如何保护当事人受损的权益?针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中发现的李等人套路贷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问题,为准确把握民事与刑事案件不同的证据标准,2018年9月,主管民事检察工作的金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依据职权同步启动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介入刑事审查部分。“我们民事检察部门重点审查李等人民间借贷的事实是否存在,数额是否准确,真实情况是否隐瞒等。,主要是为民事虚假诉讼的后期监管打下坚实的证据链。”该院第五检察室主任李力告诉记者。

检察官从法院收集了400多卷与李有关的民事诉讼卷宗,并进行了一系列审查工作。经查明,李等人向当地法院提起民间借贷、房屋租赁、买卖合同纠纷等民事诉讼113件,申请民事执行案件80件,涉案金额400余万元。与此同时,也发现民间借贷纠纷中存在大量疑点。借款人出具的借条均为标准合同,且均特别注明“借款人逾期不偿还本息的,出借人可以凭此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过程极其简单,大部分都是被告缺席审判,借款人手里还拿着人民币的合影,让人生疑。

为了拨开迷雾,检察官通过信息系统查询了涉案银行对账单,发现实际交易金额与借款金额不符,于是询问相关民事诉讼当事人,进一步调查核实借款明细,确认借款真实性,发现借款事实不清,金额虚增。因李等人电话骚扰、言语恐吓、锁门等行为,当事人被迫还款。相关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都是建立在虚假证据基础上的,有证据证明的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多达50起。

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认为,李等人主要采取签订虚假高额借条、任意制造违约、隐瞒抵押事实等手段。,并以诉讼为借口侵占他人合法财产。因此,在相关民事判决中,法院认定案件基本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是虚假的,应当纠正相关民事判决;李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调解书也应予以纠正,因为李的犯罪行为属于利用法院审判活动,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财产,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车辆和银行存款的做法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2019年6月至7月,金坛区检察院对该批50件虚假诉讼相关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2条,向常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典型案件8件。2019年7月,常州市检察院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年8月,常州中院裁定,8起案件责令金坛区法院再审;同年9月,金坛区法院裁定再审案件42件;同年10月,金坛区法院对该批50起案件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判,执行局全面启动该批案件的纠错程序。

做一个案例,督促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该案被法院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常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将查处虚假诉讼“套路贷”工作纳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集中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2019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6月,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03件,移送犯罪线索12条15人。

2019年9月,常州市检察院与法院协商建立民事案件正反卷阅卷制度和民事案件再审信息共享机制,与纪委、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有效形成社会治理合力。针对小额贷款行业无证开展金融业务发现的管理漏洞,向行政部门发出7份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还联合公安、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融专项整治活动,清理整顿重点区域,对非法金融活动集中的写字楼开展“扫荡”行动,清理取缔非法理财公司133家,查处非法经营犯罪案件6起。

2020年4月,根据办案中发现的律师违法代理和公民违法代理行为,分别向常州市律协和相关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常州市律师协会由此开展了专项教育整顿,规范了全市律师执业行为,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0年7月,常州市检察院向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专题报告,推动出台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民事虚假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要求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推进政法机关信息平台建设,落实虚假诉讼联防联治等9项措施。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

提交电子邮件:dahehanjingwei@163.com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套路贷 民事诉讼,套路贷法院起诉有用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8044.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