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欠着物业公司的水电费。
业主当选业委会委员引发质疑
事情发生在海口宏冠大厦,区住保中心回应此事,现在还很难下结论。
南方都市报11月5日报道(记者党超峰)业主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本是一件好事,但选举业委会成员的过程却往往因为种种因素而失败。11月5日下午,海口鸿冠大厦选举业委会委员,业主之一林某宇的资格遭到其他业主质疑。
有业主反映,业主林某宇今年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物业,从而成为该小区业主。房产从法院被拍卖,林某玉还需承担这套房产前业主所欠的10多万元物业水电费。业主认为,林某宇与小区物业公司尚未就这笔费用如何解决达成一致,其竞选业委会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小区物业公司向记者证实,林某宇仍有18万元物业水电费问题未解决,并拿出了一份由林某宇签字的《关于解决前房主拖欠物业水电费问题的承诺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参与下,她和我们协商但只同意给我们6到7万元。这个数字显然太小,我们公司不能同意。如果她继续坚持这种态度,我们将诉诸法律。”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业主和物业的说法,5日下午,记者在选举前的现场看到了林某玉的照片以及张贴在候选人中的相关资料,一名与林某玉长相十分相似的女子也在现场,但当记者出示证件,询问是否可以接受采访回答问题时,该女子却保持沉默。
物业公用事业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作为候选人参加业委会委员选举吗?对此,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当时负责监督选举过程的金隅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一致的说法。
相关负责人表示,林某宇的问题目前无法下结论。从程序上看,林某宇作为业主,有权参与业委会委员的选举。选举结束后,将按规定对入选的几位委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林某玉资格有异议,街道办将收集材料,认真调查。如果经查确实是故意拖欠物业管理费的,取消其资质。
“参加业委会成员选举的业主必须道德品行良好,没有故意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才有资格,否则就违背了成立业委会的初衷和原则。”龙华区住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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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欠缴物业费不能候选业委会,欠物业费的业主可以参选业委会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7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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